首页
中医典籍
名家医案
常用中药
经典方剂
中成药
食材
药膳
中医资讯
禽之一
加入书架
已在书架
(音溪敕。宋《嘉 》)
【释名】溪鸭(《异物志》)、紫鸳鸯。
时珍曰∶按∶《杜台卿淮赋》云∶ 寻邪而逐害。此鸟专食短狐,乃溪中敕逐害物者。
其游于溪也,左雄右雌,群伍不乱,似有式度者,故《说文》又作溪 。其形大于鸳鸯,而色多紫,亦好并游,故谓之紫鸳鸯也。
【集解】禹锡曰∶ ,南方有短狐处多有之。性食短狐也,所居处无复毒瓦斯,人家宜畜之。形小如鸭,毛有五采,首有缨,尾有毛如船柁形。
肉 【气味】甘,平,无毒。冬月用之。
【主治】食之,去惊邪及短狐毒(《嘉 》)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客服
扫码添加客服好友
下载
扫码下载
知源中医APP
小
中
大
二维码加载中…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“知源中医”
获取验证码
登录
登录即代表你同意
用户协议
和
隐私政策
微信登录
手机号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