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气失常第五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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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主要是讨论卫气运行失常所引起的各种病变,故篇名《卫气失常》。

本篇指出卫气失常,留滞于胸腹而致胸胁胀满,呼吸困难等。针刺治法,或取上,或取下,或傍取之。还提出了年龄上分小、少、壮、老四个阶段。同时论述了膏、脂、肉三种体形的生理特点及其与卫气的关系。

【原文】 黄帝曰:卫气之留于腹中①,稸[1]②积不行,苑蕴③不得常所,使人支胁④胃中满,喘呼逆息者,何以去之?伯高曰:其气积于胸中者,上取之;积于腹中者,下取之;上下皆满者,傍取之。

【校勘】 [1]稸:原作“搐”据《灵枢注证发微》注改。

【词解】

① 留于腹中:指卫气失常,随邪内陷,留滞于腹中。

② 稸(xù):音、义皆同蓄,积聚的意思。

③ 苑蕴:苑,同郁;蕴,结也。苑蕴,即郁结之意。

④ 支胁:意指两胁撑胀。

【语释】 黄帝说:卫气失去正常的运行规律,随邪留滞于腹中,蓄积不行,其郁结停聚部位不固定,会使人发生胸胁支撑,胃腑胀满,喘息气逆等症,应当用什么方法祛除这种病象呢?

伯高答:气郁不行,积于胸中而病者,当取上部的腧穴以泻之;留滞于腹中者,取下腹部的输穴以治之;若郁结于胸胁脐腹皆胀满不通者,当取其附近的输穴以治疗。

【原文】黄帝曰:取之奈何?伯高对曰:积于上者[1],泻人迎、天突、喉中;积于下者,泻三里与气街;上下皆满者,上下取之,与季胁之下一寸①。重者、鸡足取之②。诊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,及腹皮急甚③者,不可刺也。黄帝曰:善。

【校勘】[1]者:原本无,据《甲乙经》卷九第四补“者”字,可与“积于下者”成对文。

【词解】

① 季胁之下一寸:即季胁下一寸处,当“章门”穴。《甲乙经》卷九第四曰:“季胁之下深一寸”,可参。

② 鸡足取之:是一种针刺手法。《类经》注:“谓撵而刺之也,即《官针篇》合谷刺之谓。”《医学纲目》:“正入一针,左右斜入二针,如鸡足。足,三爪也。”

③ 急甚:指肚皮紧张。

【语释】黄帝问,上取、下取、傍取等当取哪些腧穴呢?伯高答:气积于胸中者,当针泻足阳明胃经之人迎,任脉之天突、喉中(即廉泉)等穴;气积于腹内者,当针泻足阳明胃经的三里穴和气街(即气冲)穴;胸腹皆有积聚胀满者,是上下俱病,当取在上的人迎、天突、廉泉等穴和在下的三里、气街二穴及季胁下一寸(第十一肋骨之端)处的章门穴泻之。病情严重者,则用鸡足刺法。若诊其脉大而弦急有力和脉绝不至及腹皮紧张者,都不可以针刺。黄帝说:讲得好。

【原文】黄帝问于伯高曰:何以知皮肉、气血、筋骨之病也?伯高曰:色起两眉薄泽①者,病在皮;唇色青黄赤白黑者,病在肌肉。营气濡然②者,病在血气。目色青黄赤白黑者,病在筋。耳焦枯受尘垢者[1],病在骨。

【校勘】〔1〕者:原本无,据《甲乙经》卷六第六补“者”字,以与上下各句句法一致。

【词解】

① 薄泽:少光泽的意思。

② 营气濡然:《类经》注:“濡,湿也。营本无形,若肤腠之汗,肌肉之胀,二便之泄利,皆濡然之谓。”此处指汗出湿润貌。

【语释】黄帝问:怎样诊断皮肉、气血、筋骨等的病变呢?伯高说:病色表现在两眉中间,又缺少光泽者,是病在皮;口唇出现青黄赤白黑等病色变化的,是病在肌肉;皮肤汗出湿润,是病在血气;目色有青黄赤白黑变化者,是病在筋;耳轮焦枯不泽,满积尘垢者,是病在骨。

【原文】黄帝曰:病形何如?取之奈何?伯高曰:夫百病变化,不可胜数。然皮有部、肉有柱,血气有输,骨有属。

【语释】黄帝问:病形变化是怎样的呢?应当如何治疗呢?伯高答:很多疾病的变化,是非常复杂的,是难以计数的。然而,皮病有一定的部位,肉病有其支柱,血病有其转注之处,骨病有一定的附属之处,都可以作为针刺的目标。

【原文】

黄帝曰:愿闻其故。伯高曰:皮之部,在于四末①;肉之柱②,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,与足少阴分肉间③;血气之输,在于诸经络,气血留居,则盛而起。筋部无阴无阳,无左无右,候病所在。骨之属④者,骨空之间所以受益而益脑髓⑤者也。

【校勘】

〔1〕在:原本作“输”,据《千金翼方》卷二十五第一改。

〔2〕肉:原本无,据《千金翼方》卷二十五第一改为“分肉之间”与上文合。

〔3〕在:原本作“输”,今据《甲乙经》卷六第六及《千金翼方》卷二十五第一改为“在”。

〔4〕经:原本无,据《千金翼方》卷二十五第一补之。

〔5〕间:原本无,今据《千金翼方》卷二十五第一补。

【词解】

①皮之部,在于四末:四末,即四肢末梢部。《灵枢集注》注:“卫气行于皮,输于四末,为所主之部。”“卫气出于阳,从头目而下注于手足之五指,故以四末为部也。”

②肉之柱:柱,就是腯肉,即在上下肢高起处的肌肉,坚厚隆起,有支柱的作用,故曰“肉之柱”。

③足少阴分肉间:足少阴肾经脉循行所过之处,肌肉丰多坚厚,如腨、股、臀等处,也称“肉之柱”。

④骨之属:《灵枢识》注:“属者,附属之属,两骨相交之处,十二关节皆是。”

⑤益脑髓:《类经》注:“病在骨之属者,当治骨空以益其者也。”

髓,髓者骨之充也,故益髓即所以治骨。

【语释】黄帝说:愿意听你谈谈其中的道理。伯高说:病在皮部,是邪在阳分,皮浅气浮,而经气又是从四肢末梢输出的,所以当取四肢的浅表部位。病在肌肉,当在肌肉丰满厚实的臂、胫、股、臀等部治疗。血气之输转,出于诸经的络穴,当气血留滞,经气壅盛而有邪结高处者,当取络穴以治之。病在筋,没有阴阳左右的区别,是随其病所在之处而治之,当取骨之属,即关节处,其治疗应是补益脑髓,而强壮筋骨。

【原文】黄帝曰:取之奈何?伯高曰:夫病变化,浮沉深浅,不可胜穷①,各在其处,病间者②浅之,甚者深之,间者少[1]之③,甚者众之③,随变而调气,故曰上工。

【校勘】[1]少:原本作“小”,据《甲乙经》卷六第六及《千金翼方》卷二十五第一改为“少”,以与下文对。

【词解】

①胜穷:胜,多之意。穷,尽之意。胜穷,即虽多但有尽处。

②间者:指病情轻浅。

③少之、众之:皆指用针的多少。

【语释】黄帝说:怎样运用针刺治法呢?伯高说:皮肉血气筋骨等病情变化,或浮在浅部,或沉在深部,变化多端,是不可胜数的。而针刺治疗的目标是:根据发病的部位进行针刺,病轻者,宜浅刺之,病重者,当深刺之,病轻的少用针,病重的多用针,随病情变化而适当的进行调治,使经气得顺,就能获得疗效,才能算是高明的医生。

【原文】 黄帝问于伯高曰:人之肥瘦大小寒温①,有老壮少小,别之奈何?伯高对曰:人年五十已②上为老,二十已上为壮,十八已下[2]为少,六岁已下[2]为小。

【校勘】

〔1〕伯高:原本作“岐伯”,据前后问答之文改。

〔2〕下:原本作“上”,据《灵枢注证发微》改。

【词解】

①寒温:即后文腠理的粗细所表现。

②已上:即以上。下同。

【语释】 黄帝问:人体的肥瘦,身形的大小,腠理之粗细所表现的寒温以及在年龄上有老、壮、少、小是怎样的呢?伯高说:年龄在五十岁以上者为老年,在二十岁以上者为壮年,十八岁以下者为少年,六岁以下者为小儿。

【原文】 黄帝曰:何以度知其肥瘦?伯高曰:人有肥有膏有肉[1]。黄帝曰:别此奈何?伯高曰:腘肉①坚,皮满者,肥②。腘肉不坚,皮缓者,膏。皮肉不相离③者,肉。

【校勘】〔1〕肉:原本作“内”,疑是错字,故改之。

【词解】

①腘肉:原本作“腘肉”,据《甲乙经》卷六第六改为腘肉。腘(jiǒng 迥),腘肉,即肌肉之高起部。也就是指肩、肘、髀、膝等部高起处的肌肉。

②肥:即身体脂肥。《甲乙经》卷六第六作“脂”。脂者紧而满,即下文肉坚身小。

③不相离:不相分离,形容皮肉坚实。

【语释】黄帝说:怎样辨别肥瘦呢?伯高说:人体有肥、膏、肉三种类型。黄帝说:怎样区别呢?伯高说:肩、臀、股等处肌肉丰厚坚实者为肥的类型;若不坚实而皮肤松弛者为膏的类型;若皮肉相应而结实者属肉的类型。

【原文】黄帝曰:身之寒温何如?伯高曰:膏者其肉淖①,而粗理者身寒,细理者身热。脂②者其肉坚,细理者热,粗理者寒。

【词解】

①肉淖:肌肉松弛而濡润。淖(nào闹),湿润的意思。

②脂:即上文的“肥”。

【语释】黄帝说:人体有偏寒偏热的不同,是什么道理呢?伯高说:膏型的人,其肉松驰缓软,纹理粗疏,故多寒;纹理细腻的则多热。脂型的人则其肉坚实,纹理细软的多热;纹理粗疏的则多寒。

【原文】黄帝曰:其肥瘦大小奈何?伯高曰:膏者,多气而皮纵缓①,故能纵腹垂腴②。肉者,身体容大③。脂者,其身收小④。

【词解】

①纵缓:即驰缓松软。纵,驰也。缓,松也。

②纵腹垂腴:人体脂膏多而腹部肌肉松软下垂。腴(yú予)脂肥也,指肌肉肥软处。

③容大:肌肉坚而体大。

④收小:肌肉坚实而小。

【语释】黄帝说:这几种类型的人,表现在人体的肥瘦大小方面又是怎样呢?伯高说:膏型人多阳气充盛,皮肤宽纵驰缓,所以腹部肌肉下垂;肉型人体积大而坚实,脂型人肌肉紧束,体形比膏、肉二型小。

【原文】 黄帝曰:三者之气血多少何如?伯高曰:膏者多气,多气者热,热者耐寒①。肉者多血②,则充形,充形则平③。脂者其血清,气滑少,故不能大④。此别于众人者也。

【词解】

① 气多者热,热者耐寒:《类经》四卷十八注:“气为阳,故质热而耐寒也。”

② 肉者多血:《灵枢集注》注:“肉者,肌肉隆盛,故多血。”

③ 充形则平:《类经》注:“血养形,故形充而气质平也。”

④ 脂者其血清,气滑少,故不能大:《灵枢集注》注:“脂者肌肉紧密,是以血清气少,故不能大。”滑,滑利也。

【语释】 黄帝说:这三种人气血多少的情况怎样呢?膏型人气多,气属阳,阳气多则身热,故身体耐寒;肉型人血多,血能养形故肌肉丰盛,体质无偏热偏寒而处于平和状态;脂型人血清,其气滑利而少,故身体不大。以上这些情况与一般人是有差异的。

【原文】 黄帝曰:众人奈何?伯高曰:众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①也,血与气不能相多②,故其形不小不大,各自称其身,命曰众人③。

【词解】

① 相加:指皮肉脂膏在众人身上不能增加到肥大程度。

《灵枢集注》注:“血气和平,则皮肉脂膏,不能相加于肥大也。”

② 相多:指气与血比量相等,不会偏多于哪一方面。《灵枢集注》血气之浮沉浅深,各有常所,不能相多于肌肉间也。”可参。

③ 众人:众多的人,即常人。众,多也。《类经》注:“众人者,言三者之外,众多之常人也。”

【语释】黄帝说:一般的人气血形体是怎样的呢?伯高说:一般的人皮肉脂膏比较均匀,不能偏多,血气平衡,不会过盛,所以形体不小不大,皮肉筋骨,各自相称,这就是一般人的体型。

【原文】黄帝曰:善。治之奈何?伯高曰:必先别其三形,血之多少,气之清浊,而后调之,治无失常经①。是故膏人者〔1〕纵腹垂腴;肉人者,上下容大②;脂人者,虽脂不能大者。

【校勘】〔1〕者:原无。据《甲乙经》卷六第六补之,以与下文句法一致。

【词解】① 无失常经:指卫气不失去正常的循行规律。常经,经常也,规律也。② 容大:指身体上下都大。

【语释】黄帝说:讲得很好。对于这三种人,应该怎样治疗呢?伯高说:必须先辨别这三种人的形体,血之多少,气之清浊。然后,根据具体情况,施行虚实补泻,调其平衡,不使卫气的循行失去常规。所以,对膏型人勿使其体肥腹纵;肉型人,勿令其容积增大;脂型人虽然肌肉坚实,但不能象膏肉二型的人那样肥大。

结语

卫气在体表有“温分肉,司开合”的作用;在体内有“和调于五脏,洒陈于六腑”的功能。本篇着重讨论了卫气失去正常的循行规律而发生的各种病症。本书《禁服篇》提出了“审察卫气,为百病母。”这就说明了卫气循行于机体内外,而发挥其保卫、温煦、濡养作用。因此,任何病变都会影响到卫气。卫气病变总以升降出入失常为主,故治以针刺其上下,以使其升降出入正常,若用药物治疗,也要遵循这一原则。

人体肌肉骨骼的发育及功能与卫气密切相关,因而本篇指出有脂膏肉三种类型的人。由此可知,体型是与禀赋有一定关系的。对发病来说也有一定影响,所以研究疾病,不能只从体外去找原因,应当从体内去寻求病因,这才能符合辨证法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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