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五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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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胜火,子能令母实,①母能令子虚,②故泻火补水,欲令金不得平木③也。经曰:不能治其虚,何问其余。此之谓也。

【语译】

七十五问:古代经典医著上说:属东方的脏偏实,属西方的脏偏虚,采用对属南方的一脏施行泻法,对属北方的一脏施行补法,这是什么道理呢?

答:五行之中的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间,应当保持平衡协调的关系。东方属于木,西方属于金,如果木将偏盛,应由金来克它求得平衡;火将偏盛,应由水来克它求得平衡;土将偏盛,应由木来克它求得平衡;金将偏盛,应由火来克它求得平衡;水将偏盛,应由土来克它求得平衡。东方属肝,东方的脏偏实,就是指肝脏偏盛;西方属肺,西方的脏偏虚,就是指肺脏偏虚。治疗时采用泻南方属火的心脏,补北方属水的肾脏,因为南方属火,火是木之子;北方属水,水是木之母。水能胜火,补子脏可以使母脏的脏气充实,泻母脏可以使子脏的

① 子能令母实:子脏能使母脏之气得到充实。原文举“火者木之子也”为例。火(子)盛,因不食木(母)之气而使木亦实,又因火盛克金,金虚不能克木而使木实,故火盛则木实。假令母实而令其虚,可以泻其子(南方火)。余类推。

② 母能令子虚:母脏能使子脏之气趋于虚衰。原文举“水者木之母也”为例。水(母)盛克火而使火衰,因火衰食木(子)之气而使木虚,又因火衰不能制金,金盛克木亦使木虚。故补水(母)能使木(子)虚。

③ 欲令金不得平木:《太素》杨注引“金”下有“去”字,“平”作“干”。《难经集注》“得”作“能”。《难经本义》云:“‘不’字疑衍。”此说可参。又《集解》引孙一奎曰:“‘不’字非衍,不经以金木平,故有泻火补水之治。观越人谓‘金木水火土,当更相平’,‘更’字与‘不’字,乃一篇之大关键也。”《针灸大成》卷四杨继洲亦曰:“泻火补水而旁治之,不得经以金子木。”可见“不”字不作衍文亦通。

脏气衰减。所以泻南方心火和补北方肾水,就是要使肺金能制约肝木而得其平。古代经典医著上说的,不能掌握治虚证的法则,怎样还谈得上掌握治疗其他疾患的法则呢?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
【按语】

《素问·六微旨大论》篇云:“亢乃害,承乃制。”说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,以保持相对平衡的关系,如发生亢害,则须承制。人体五脏也是如此,当一方面太过或不足时,就会使整体的平衡被打乱。纠正的办法,既可对太过或不足的某经某脏补虚或泻实,采用“虚则补之,实则泻之”之法,又可利用五行生克规律,间接通过对其他经或脏进行补泻以调整。本难就是根据五行这一理论,举肝实肺虚证为例,采用泻心火补肾水之法纠正治疗之。六十九难曾云:“虚者补其母,实则泻其子。”本难与之有所不同。“肝实泻之”和“实则泻其子”一样,肺虚按“虚者补其母”应补脾,此处却为补肾。这是因为本难所论的为心肝之火有余,肺肾之阴不足之证。泻火补水乃是损其有余,补其不足,协调阴阳之法,可以理解为子虚母亦虚,故不用培土的补母法,而用益水的补子法,方法虽不一样,仍不离我生、生我的五行相生关系。《难经本义》谓寿赞曰:“此越人之妙,一举而两得之者也。且泻火,一则夺木之气,一则去金之克;补水,一则以益金之气,一则以制火之光;若补土,则一于助金而已,不可施于两用。”

原文最后引“经曰不能治其虚,何问其余”一句,突出在泻火补水治则中,尤其强调补虚的重要性,这对后世和临床均有重要的启发和指导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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