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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阴之为病,腹满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时腹自痛。若下之,必胸下结硬。
太阴为湿土之脏,属脾。湿注太阴所主之腹部,则腹为之满,湿流于胃,胃不能受则吐,湿停中脘则食不下,湿渗大肠则自利益甚,寒湿在下,腹时痛。湿为黏滞之物,非如燥矢之一下即去。若湿邪犹在上膈,下之转病结胸,此证腹满自利腹痛,皆四逆汤证。惟下后胸下结硬者,宜大陷胸汤,为其痰湿在上,非得甘遂、硝、黄不足以破其坚壁也。
太阴中风,四肢烦疼,阳微阴涩而长者,为欲愈。
中风一证,病由虽出于太阳,而其病气则常合于太阴。所以然者,则以风邪冱于肌肉,即内应于脾也。但此证阴寒则死,阳回则生。脾主四肢,阳回故四肢烦疼。脉右三部为阳,属气与水,阳脉微则水气渐减。左三部为阴,属液与血,阴脉涩则津液不濡。设阳微阴涩而见短促,则为血分枯燥,为阳热太过。若阳微而不大,阴涩而不滑,中见条达之脉,则湿邪去而正气渐复之象也,故为欲愈。
太阴病,欲解时,从亥至丑上。
太阴为病,常以地中蒸气为验,日晡所为阳微阴长之候,地中蒸气上升,病湿者,每感此气而加剧。若亥至丑上,为阴中之阴,风静露凉,地中蒸气至此概行消歇,故太阴之病,欲解常以此时为验也。张隐庵乃谓太阴为阴中至阴而主开。亥者,阴之极;丑者,地气开辟。直似阳明谵语,令人无从索解。
太阴病,脉浮者,可发汗,宜桂枝汤。
脉浮缓可发汗,宜桂枝汤,此太阳中风方治也。此何以决其为太阴病?以曾见腹满,而吐食不下,自利腹痛之证言之也。脾主肌肉,太阳中风,风着肌肉而内应于脾,故用助脾阳之姜、枣、甘草以发之,语详“太阳篇”中。以太阴病见浮脉,则湿邪正当从太阳外泄,客从大门入还当送之使出也。
自利不渴者,属太阴,以其脏有寒故也,当温之,宜服四逆辈。
湿邪渗入大肠则为自利,使湿邪渐减,胃中必生燥热,于是有自利之后而转为燥渴者,至于不渴则其为寒湿下利无疑。曰脏有寒者,实为寒湿下陷大肠,初非指脾脏言之。盖此证必兼腹痛,按之稍愈,用大剂四逆汤可以一剂而愈,不待再计而决。盖寒阻而腹痛者,其气凝滞而不化,必待温药和之而气机始通也。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伤寒脉浮缓,本为太阳中风证,其病起于风中肌理,汗液不得外泄。汗出不彻,则太阳之水与太阴之湿并居,# 曹氏伤寒发微卷第四
故曰系在太阴。按:太阳之传阳明,必先病湿,七八日化燥乃为阳明承气汤证,或七八日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则仍为太阴将自愈之证。但病之传变以小便之利不利为验,使小便不利则身必发黄,而为茵陈蒿汤证;惟小便利者,虽同一不能发黄,不传阳明必从太阴自利而解。盖脾家实而腐秽当去,与服调胃承气汤微溏其义正同,但使湿与热从大肠下泄而已无余病。此太阴之病所以同于阳明,而两存其说也。今人但知三阳之后始传太阴,皆非能读仲景之书者。仲师云:阳明为中土,万物至此无所复传。可见阳病传阴,皆为药所误耳。
本太阳病,医反下之,因而腹满时痛者,属太阴也,桂枝加芍药汤主之;大实痛者,桂枝加大黄汤主之。
桂枝加芍药汤方
桂枝三两,芍药六两,甘草二两,生姜三两,大枣十二枚。
上五味,以水七升,煮取三升,去滓,分温三服。
桂枝加大黄汤方
即前方加大黄二两。
太阳桂枝汤证,本应发肌理之汗。所谓发热有汗,解外则愈者也。设不解其外而反攻其里,肌理中未尽之汗液尽陷为太阴寒湿,由是腹满时痛。设验其病体,按之而不痛者,桂枝倍芍药以止痛,使其仍从肌理而解;若按之而实痛者,则其肠中兼有宿食,于前方中加大黄以利之,使之表里两解,然后病之从太阳内陷者,仍从太阳而解。益可信太阴之病由直接太阳,不在三阳传遍之后矣。
太阴为病,脉弱,其人续自便利。设当行大黄、芍药者,宜减之,以其人胃气弱,易动故也。
病至脉弱,则血分中热度已低,芍药苦泄能达血分之瘀,若脉道不充,按之而见虚弱,则血分不能胜芍药之疏泄,故于当用桂枝汤之证,芍药当减其分两。设其人续自便利,则太阴之湿便当从自利而解,间亦有宿食未尽,腹中满痛,当用大黄者,分剂亦当从减。所以然者,以肠中本自通利,不似大实满者之难于见功,必得重用大黄。仲师言胃气虚易动,亦谓肠中通而宿食易去,原非有深意存乎其间,指桂枝加大黄证言之,非指倍芍药证言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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