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椒闭口者有毒,误食之,戟人咽喉,气病欲绝,或吐下白沫,身体痹冷,急治之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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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椒闭口者有毒,误食之,戟人咽喉,气病欲绝,或吐下白沫,身体痹冷,急治之方

肉桂煮饮之,多饮冷水一二升。

或食蒜。

或饮地浆。

或浓煮豉汁饮之,并解。

蜀椒性味,麻闷沉郁,闭口者则气不外泄,而其毒尤甚。盖惟麻闷,故戟人咽喉。沉郁,故气病欲绝也。肠胃之气欲绝,则津液不布,故吐下白沫。脾肺之气欲绝,则营卫间隔,故身体痹冷。倘令迟缓,恐气机郁久而真绝矣,故急宜治之。肉桂及蒜,辛温辛热而主散,散则麻闷者得上开,而为从治。冷水地浆豉汁,甘苦清凉而主降,降则沉郁者得下化,而为正治,故并解。然阳虚者宜从治,阳实者宜正治,又不可不辨也。

正月勿食葱,令人面生游风。

正月为木气临官,阳气上升之候。葱性内通而辛热,面为诸阳之会,风者木之化气也。盖言正月当发生之始,而食内通辛热之葱以助长之,则风木之气上嘘,而浮游于诸阳之会矣。

二月勿食蓼,伤人肾。

肾为水脏,水中王阳之气死于卯,以其贪木化也。蓼喜水性生,而辛散且燥,则走肾而散气燥精可知。二月食之,是乘肾之害也,故曰伤肾。

陈藏器曰:蓼水洗毒,不可近阴,令弱。扁鹊曰:久食蓼,令人损髓减气。俱此义也。况乘卯而肾气自败之月乎?

三月勿食小蒜,伤人志性。

小蒜葱根韭叶,俗名小根菜,先因移种于蒿(音力,地名)及野泽中,故又有蒿泽诸名。中国汉以前旧有之蒜,后因胡蒜较大,遂以小蒜别之,性味辛散臭浊,能昏脏真之清气。李时珍谓其生食增恚,熟食发婬者是也。夫志根于肾,性统于心,三月肾水入墓,心火初冠,食小蒜,则辛散者,泄墓库之肾水,故伤志。臭浊者,昏冠带之心火,故伤性也。

四月、八月,勿食胡荽,伤人神。

四八为己酉之月,当肺金生旺之乡,心虽藏神,而神实由肺气所统御,故气肃而神自清,气和而神自裕者此也。胡荽辛热荤秽,于肺气生旺之月而食之,则助长继富,将气以辛热而神欲摇,气以荤秽而神不宅矣。

五月勿食韭,令人乏气力。

大气举天地而不劳,宗气运形骸而轻便,是力以气为根蒂,而气又以真阳为盈缩者,真阳之气,盈极者必缩,亢害自然之道也。韭具辛温升发之性,五月丙火欲亢,更食辛温之韭以升发之,是空其根而速之使害也,故乏气力。

五月五日,勿食一切生菜,发百病。

五月五日,为纯阳之节,阳发于外,而伏阴于内。一

切生菜,味性苦寒,食之能令一时寒中,故悍气不行,而百病乃发。

六月、七月,勿食茱萸,伤神气。

六月心火亢而欲害,七月肺金弱于新生。茱萸辛热,六月食之,以热益亢阳而伤神;七月食之,以火克弱金而伤气。

八月、九月,勿食姜,伤人神。

八、九月,心火历病死之乡。姜味辛气热而性散,能助辛酉之金气,且泄离液,而使心中洞洞然,故伤神。

十月勿食椒,损人心,伤心脉。

心为神脏,尝御气以统血,而血又脉之主也,其性喜疏通而恶壅滞,盖疏通则神起而血脉周,壅滞则神塞而血脉着也。椒性热而闭,亥为丙火之宗庙,十月食椒,乘心火之弊,而且犯其恶热闭之性矣。心藏神,神损于椒之闭,故曰损人心。心统血,血伤于椒之热,故曰伤人脉。

十月勿食被霜生菜,令人面无光,目涩,心痛,腰疼,或发心疟,心疟发时,手足十指爪皆青,困委。

十月纯阴用事,而为丙火欲绝之候。生菜被霜,则生气下伏,而寒肃冷滑之性更甚,食之而面无光者,阳气不上华于阳会也。目涩者,火败而血不上蒸肝窍也。心与腰为手足少阴之所属,寒气逼结之,而不能自舒,故疼痛。生菜味苦而人心,故心病居多。心以火为用,寒气犯之,则客寒与心阳争胜,故寒热而发心疟。指爪为火气乘木之所荣,心受寒而阳神自缩,独余肝木之色,故青。阳主健用,阳气伏,故殊觉困倦而委顿。

十一月、十二月,勿食薤,令人多涕唾。

十一、十二月,阳内伏而阴外用。薤性辛温而轻浮,

尝行胸膈而蒸发肺与胃脘之气,故肺液上升而多涕,胃脘之液上升而多唾矣。独言十一二月者,外寒抑勒之,而内热始作气故也。

四季勿食生葵,令人饮食不化,发百病,非但食中,药中不可用,深宜慎之。

四季之月,土王用事,宜养其温和敦厚之气,则腐化有神,而生精悍。葵性滑利而泄敦厚,生葵寒冷而伤温和,故饮食不化,以致精悍不生,而发百病矣。偶然之药味,尚宜慎之,况家常菜食乎,甚言之也。

时病瘥,未健,食生菜,手足必肿。

手足为诸阳之末,犹之遐陬僻壤,王化原所难被。时病瘥而未健,则其气血不能周遍,食生菜以冷脾胃之微阳,而四末之气不贯,故虚寒而作肿。

夜食生菜,不利人。

夜为阳火入墓之候,食苦寒之生菜,则无阳火以御之,而脾胃受伤,故不利人。

葱、韭初生芽者,食之伤人心气。

葱韭辛热而为心之所恶,初生芽,则其尖颖锐发之气,上熏尤为犀利,能使人神明昏浊散,故伤心气。

饮白酒,食生韭,令人病增。

白酒味薄性浮,生韭辛温多气,合为饮食,是浮其气于上,而增喘咳晕冒,以及冲气等病者也。

生葱不可共蜜食之,杀人,独颗蒜弥甚。

心为神明之府,喜苦而恶辛,喜凉而恶热,喜清虚而恶熏秽。生葱性味,尽为心之所恶,得黏恋高浮之蜜以托之,是使辛散以摇其神,热闭以塞其气,熏秽以浊乱其灵通,而心君叒叒有出亡之势,故能杀人。胡蒜之性味,倍于生葱,况独颗者之气尤专一乎。故共蜜合食之害,较之生葱为弥甚也。

枣和生葱食之,令人病。

枣性高浮,已详十枣汤,及葶苈大枣泻肺汤下。合生葱食而杀人,与前条白酒生韭合食同义。

食糖蜜后,四日内食生葱、韭,令人心痛。

前两条,言生葱不可与甘缓高浮之味同食。白酒条,言生韭不可与甘缓高浮之味同食。此条合葱韭而广言,甚言之也。盖谓不特白酒枣蜜,即糖饴亦在例内,不特一时合食,即数日内,凡甘浮之性未净而犯禁者,犹令人病心痛,遵生谨疾者,可不慎哉。独言四日者,以甘为土味,凡辰戌丑未之气,至第五位,而四生三合,方为另头重起之理也。

生葱和雄鸡、雉、白犬肉食之,令人七窍经年流血。

雄鸡得风木之阳气,雉为火虫之正,而性善飞扬,白犬肉性热而金气浑全,是皆上炎之物,和生葱同食,俱能浮其辛热于在上者,故令七窍流血。曰经年者,血泄于七窍而上虚,吸取之机,与奔波之势,两相就也。

夜食诸姜、蒜、葱等,伤人心。

心属火脏,火墓于戌,夜为火气休养之候。食诸姜葱蒜等,不特辛散以发其伏气,而伤阳神,且温势踵于奥府,而尤伤其阴血也。

芜菁根多食,令人气胀。

芜菁亦名蔓菁。凡菜之性,苗叶锐生者多上发,根株下大者多结滞,本天亲上、本地亲下之道也。芜菁蓄根下大,其壅中下二焦之气者可见,故多食令气胀。

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,成瘕病,韭亦然。

详二十四卷牛肉条注。

莼多食而动痔病。

莼为水菜,水生具热性,丙火胎于子也,又性滑而下注,多食则其热性下行,而结为痔病矣。

野苣不可同蜜食之,作内痔。

野苣苦寒,与甘浮之蜜同食,则浮苦寒之性于上,而逼肠胃之阳热于下焦,故作内痔。

白苣不可共酪同食,作虫。

虫者,阴类也,阳气盛者,除蛔虫为五谷虫之外,余皆消化,犹之诸虫畏太阳而不敢出之象。白苣乳酪,俱性寒之物,同食则胃阳薄冷而阴类化成矣。

黄瓜食之,发热病。

黄瓜非月令之所谓王瓜,即今之作菜食者是。得种西域,旧名胡瓜,后因避讳改名。孟夏生蔓,炎暑成瓜,抱阴质而乘阳气,故其性本寒而标热,孟诜谓其损阴血而发虚热者此也。

葵心不可食,伤人,叶尤冷,黄背赤茎者,勿食之。

葵叶苦而冷滑,其菜心更为气性之所专聚,食之则苦以入心,而伤心阳;冷滑入脾胃,而伤脾胃之阳,故曰伤人。旁叶为退气,故尤冷而不可食。叶背黄而茎赤,其死朽诸毒之所滋养,故于阴寒之质,而幻为阳热之色耶。

胡荽久食之,令人多忘。

胡荽辛温熏臭,辛温则耗液,熏臭则昏神,故久食多忘。

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叶菜。

胡荽辛温耗血,李时珍谓燕齐人采山丹花跗未开者,

干而货之,名红花菜,其性甘凉。又白花菜,一名羊角菜,其味苦辛,花黄者,即名黄花菜。汪颢谓多食动风气、滞脏腑,令人胃中闷满,伤脾。二者未知孰是,然大抵皆性寒伤气之菜,病人气血两亏,故皆不可食。

芋不可多食,动气。

与多食芜菁根而气胀同义。

妊妇食姜,令子余指。

姜本温而多气,能使胎气余于四末,且姜之分岔努芽,于手足之指为形似,故食之令子余指。

蓼多食,发心痛。蓼和生鱼食之,令人多夺气,阴核疼痛。

蓼味辛燥而高浮,辛能散气,燥能耗血,高浮当心肺之部,独言发心病者,辛燥为肺之所喜,而心气心血,不耐其耗散故也。

生鱼,指鲜属而言。其性沉潜入肾,和蓼同食,是使辛燥之性,随鱼入肾,而上气下陷,故夺气。又辛散温浮之性,沉郁而为旁鼓下堕,故阴核疼痛。

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,成恶邪病。

芥菜辛辣克削,共酸寒伏匿之兔肉同食,非包藏克削之芥性,下郁肝肾,即宣发伏匿之兔性,分滞脾肺,故成险邪恶病。

小蒜多食,伤人力。

小蒜辛热耗气,力因于气,气耗,故力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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