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实菜谷禁忌并治 第二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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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实菜谷禁忌并治 第二十五

诸本皆不标若干法,方若干首,盖撰次原本遗漏,今数之,篇中凡十六方(地浆及豉皆复出)。

果子生食,生疮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凡诸果非时未成核,不可食,令人生疮,或发黄疸。又云:凡诸果物生,两甲皆有毒,不可食,害人。又引《食经》云:空腹勿食生菜,喜令人膈上热,为骨蒸,作痈疖。

果子落地经宿,虫蚁食之者,人大忌食之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凡果堕地三重,食之煞人。

程氏云:落地经宿则果坏,虫蚁食之则果毒,在人大忌食之,令人患九漏(亦是淋巴腺肿)

生米停留多日,有损处,食之伤人。

程氏云:有损处,谓为虫鼠所食,皆有毒,故伤人。

桃子多食,令人热,仍不得入水浴,令人病淋沥寒热病。

《千金方》云:桃实,味酸无毒,多食令人有热。《黄帝》云:饱食桃,入水浴,成淋病。

丹波氏云:淋沥,寒热连绵不已之谓。《肘后》云:尸注,大略使人寒热淋沥,恍恍默默,不的知其所苦。又《外台》云:劳极之病,吴楚谓之淋沥,是也。程及《金鉴》以为癃(案小便不通也),误。《千金》《黄帝》云:饱食桃,入水浴,成淋病,此是别义。渊雷案:淋沥本双声形容词,丹波说是,然此条之淋沥,当即《千金》之淋病,程氏《金鉴》不误。盖本篇出自撰次者之附益,撰次者不明诂训,误以淋沥寒热即淋病耳。

杏酪不熟,伤人。

丹波氏云:杏酪一名杏酥,藏器云:“服之润五脏,去痰嗽,生熟吃俱可,若半生半熟,服之杀人。”《金鉴》为杏酪二物,误。

本草杏酥法:颂曰:“祛风虚,除百病,捣烂杏仁一石,以好酒二石,研滤取汁一石五斗,入白蜜一斗五升,搅匀,封于新瓮中,勿泄气,三十日,看酒上酥出,即掠取,纳磁器中贮之,取其酒滓,团如梨大,置空屋中,作格安之,候成饴脯状,旦服一枚,以前酒下。”又法,宗奭曰:“治肺燥喘热,大肠秘,润五脏,用杏仁去皮研细,每一升入水一升半,捣稠汁,入生姜四两,甘草一寸,银石器中慢火熬成稀膏,入酥二两,同收,每夜沸汤点服一匙。”

梅多食,坏人齿。

《千金方》同。今验之,良信,盖其酸能损坏齿面珐琅质故也。程氏用《本草纲目》说,谓食梅津出骨伤,肾主五液,齿为肾标之故,则涉玄诞矣。本草《大明》云:食梅齿龊者,嚼胡桃肉解之。

金匮要略今释

李不可多食,令人胪胀。

《千金》云:不可多食,令人虚。本草《大明》,胪胀下有“发虚热”三字,《金鉴》胪作“腹”,殆非。

林檎不可多食,令人百脉弱。

《千金》同。程氏云:林檎酸濇而闭百脉,故多食令人百脉弱。渊雷案:林檎俗名花红。

橘柚多食,令人口爽不知五味。

丹波氏云:时珍云“橘皮下气消痰,其肉生痰聚饮,表里之异如此”,《尔雅·释言》“爽,差也,忒也”,《老子》“五味令人口爽”,乃为口失味之义。渊雷案:柚即俗称文旦者是。

梨不可多食,令人寒中,金疮产妇亦不宜食。

《千金》同,云金疮产妇勿食,令人委困寒中。程氏云:梨性大寒,故令人寒中,寒能凝血脉,故金疮产妇不宜食。

樱桃杏,多食伤筋骨。

樱桃,《别录》云:调中益脾气,令人好颜色,美志。《千金》同,且云可多食。惟孟诜引李廷飞曰:伤筋骨,败血气,有寒热病人不可食。杏,本草引扁鹊云,“多食动宿疾,令人目盲,须眉落”,而《千金》引扁鹊,以此为杏仁。

安石榴不可多食,损人肺。

《千金》同。本草诜曰“多食损齿令黑”。案即石榴也,安南人尚黑齿,云以石榴皮染之。

胡桃不可多食,令人动痰饮。

《千金》云,“不可多食,动痰饮,令人恶心,吐水吐食”,案胡桃今人以为补血药。孟诜云:“常服令人能食,骨肉细腻光润,须发黑泽,血脉通润。”时珍云:“补气养血,润燥化痰。”今云动痰饮,是能引起慢性胃炎,想是骤然多食之故。孟诜服法,须渐渐食之,初服一颗,每五日加一颗,至二十颗止,是也。

生枣多食,令人热渴气胀寒热,赢瘦者弥不可食,伤人。

《千金》同,寒热上有“若”字。案生枣即未经晒干者,《本经》云:“多食令人寒热,凡赢瘦者不可食。”其晒干者为大枣,则又服食上品,此理殆非化学分析所能晓。

食诸果中毒,治之方

猪骨烧灰

上一味,末之,水服方寸匕。○亦治马肝漏脯等毒。

烧灰,徐镕本作“烧过”,《金鉴》作煅黑。

《千金方》云:治食野莱马肝肉诸脯肉毒方,烧猪骨,末之,水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《外台》引张文仲,同。

程氏云:其义不可晓。《金鉴》云:以猪骨治果子毒,物性相制使然;治马肝毒者,以猪畜属水,马畜属火,此水克火之义也;治漏脯毒者,亦骨肉相感之义也。

木耳赤色,及仰生者,勿食。

赤,《证类本草》引作“青”。

菌仰卷,及赤色者,不可食。

程氏云:木耳诸菌皆覆卷,仰卷则变异,色赤则有毒,故不可食。

食诸菌中毒,闷乱欲死,治之方

人粪汁,饮一升,土浆,饮一二升。

大豆浓煮汁,饮之,服诸吐利药,并解。

《肘后方》云:食菌遇毒(案此处似脱欲字)死方,绞人屎汁,饮一升,即活,服诸吐利丸亦佳。又,掘地作土浆,服二三升则良。

《千金方》云:治食山中树菌毒方,人屎汁,服一升良(出解食毒门)。

又云:诸菌毒,掘地作坑,以水沃中,搅之令浊,澄清饮之,名地浆(出解百药毒门)。

《医心方》云:葛氏方,食山中朽树所生菌,遇毒者,则烦乱欲死,方,掘地作坑,以水满中,搅之,服一二升(案与今本《肘后》异)。又方,浓煮大豆饮之(案今本《肘后》无)。

本草陈藏器云:菌,冬春无毒,夏秋有毒,有蛇虫从上过也。夜中有光者,欲烂无虫者,煮之不熟者,煮讫照人无影者,上有毛,下无纹者,仰卷赤色者,并有毒杀人,中其毒者,地浆及粪汁解之。

《巢源·食诸菜蕈菌中毒候》云:凡园圃所种之菜,本无毒,但蕈菌等物,皆是草木变化所生,出于树者为蕈,生于地者为菌,并是郁蒸湿气变化所生,故或有毒者。人食遇此毒,多致死甚疾速,其不死者,犹能发躁闷吐利,良久始醒。渊雷案:蕈菌皆寄生植物,多作伞形,其孳生自有种子,在伞下折叠缝中,成熟后,摇之纷落如粉者是也。此子落于朽树上,遇相当之湿度热度,则生新蕈,其生于土地者,必土中有有机物质之故,否则不为寄生矣。既由种子产生,乃非湿气变化,古人不知生物学,往往误谓化生。

《圣济总录》云:朽木生蕈,腐土生菌,二者,皆阴湿之气蒸郁所生也。既非冲和所产,性必有毒,若误食之,令人吐利不已,心腹切痛,甚者身黑而死。

宋周密《癸辛杂识》云:嘉定乙亥岁,杨和王坟上感慈庵僧德明,游山得奇菌,归作糜供家,毒发,僧死者十余人,德明亟尝粪获免,有日本僧定心者,宁死不污,至肤理拆裂而死。

清吴林吴《蕈谱》云:镜水忍可禅师,在宁国山中,一日,与僧三四人食蕈,俱中毒,刹那间,二便频遗,身软口呿,正窘急时,救有市药者上山,僧众言其故,随以甘草浓煎灌之,同时获愈。又阳山西花巷有人,在一荒墩上采菌一丛,煮而食之,卒然毒发,肤如琉璃,使人往采蕈处察之,见菌丛生如故,即掘见一古冢,满中是蛇,即以甘草煎汤啜之,寻愈。故余每于腊月中,粪坑内浸甘草人中黄,以治草毒及天行疫毒,伏气热病,痘科毒甚不能灌浆者,悉有神效。其法,用甘草为末,将毛竹筒一段,两头留节,刮去青皮,节上开一窍,纳甘草于中,仍以芭蕉叶柄削针闭窍,浸粪坑中四十九日,须至立春日,取出阴干,任用。

食枫树菌而笑不止,治之以前方

赵刻及徐镕俞桥本,树并作“柱”,笑并作“哭”,今据程氏《金鉴》及《名医别录》《医心方》改。

《医心方》云:葛氏方,食枫菌,甚笑,又野芋毒,并煞人,治之与毒菌同之(地浆大豆引见上)。

程氏云:弘景曰:“枫木上生者,令人笑不止,以地浆解之。”

张杲《医说》云:四明温台间山谷多生菌,然种类不一,食之间有中毒,往往至杀人者,盖蛇毒气所薰蒸也。有僧,教掘地,以冷水搅之令浊,少顷取饮者,皆得全活。此方见本草陶隐居注,谓之地浆,亦治枫树菌食之笑不止,俗言食笑菌者,居山间,不可不知此法。

丹波氏云:陶谷《清异录》云“菌蕈有一种,食之得干笑疾”,士人戏呼为笑矣乎(以上引陶),此间(日本也)无枫树,然间有食菌而笑不已者,此岂所谓笑矣乎者耶?

渊雷案:化学中有所谓笑气者,即亚氧化氮,吸之令人笑不止,枫菌及笑矣乎之毒,殆此类乎?又案:菌类生于干燥向阳之地,色白或褐,气香,折断曝之,其断面不变色者,无毒可食;生于湿地,色鲜艳,气甚臭,味苦辛咸涩,曝之,断面变青绿诸色者,有毒不可食。

误食野芋,烦毒欲死,治之以前方。(其野芋根,山东人名魁芋,人种芋三年不收亦成野芋,并杀人。)

《肘后方》云:误食野芋欲死,疗同菌法(人屎汁、诸吐利丸、土浆,引见上)。

《千金方》云:野芋毒,土浆,人粪汁。

本草陶弘景云:野芋,形叶与芋相似,芋种三年不采,成梠(音吕)芋,并能杀人,误食之,烦闷垂死者。惟以土浆及粪汁大豆汁饮之,则活矣。

蜀椒闭口者有毒,误食之,戟人咽喉,气病欲绝,或吐下白沫,身体痹冷。急治之方

肉桂煎汁食之,饮冷水一二升。

或食蒜,或饮地浆,

或浓煮豉汁饮之,并解。

饮冷水上,徐镕本及程氏《金鉴》并有“多”字,俞桥本夺此句。

《肘后方》云:蜀椒闭口者有毒,戟人咽,气便欲绝,又令人吐白沫,多饮桂汁,若冷水一二升,及多食大蒜,即便愈,慎不可饮热,杀人,比见人中椒毒,含蒜及荠苨差。《外台》引《肘后》云:蜀椒闭口者有毒,食之戟人咽,使不得出气,便欲绝,又令人吐白沫,并吐下,身体冷痹。疗方:煮桂饮汁,多益佳,又饮冷水一二升,又多食蒜,又土浆饮一升,又浓煮豉汁,冷饮之一二升,又急饮酢,又食椒不可饮热,饮热杀人。

《千金》云:蜀椒毒,葵子汁、桂汁、豉汁、人尿、冷水、土浆、蒜、鸡毛烧吸烟,及水调服。渊雷案:本条“气病欲绝”句,义不了,据《肘后》。病当“便”字之误,而《外台》所引,文尤晓畅。盖方书多经俗医传抄,甚难校理,余故备录异同,省学者对读焉。

程氏云:蜀椒,气大热,有毒,味辛麻,闭口者毒更甚,辛则载人咽喉,麻则令人吐下白沫,身体痹冷也。冷水地浆豉汁,寒凉能解热毒,其桂蒜大热。而《肘后》诸方,亦云解椒毒,不知其义,岂因其气欲绝,身体冷痹而用耶?《金鉴》云:如桂与蒜,皆大辛大热之物,通血脉,辟邪秽,以热治热,是从治之法也。渊雷案:物性相制,盖不可以冷热拘。

正月勿食生葱,令人面生游风。

自此以下,至“时病差未健”条,共十二条,《千金》并引《黄帝》。《外台秘要》云:谨按仲景方云。“正月勿食生葱,二月勿食蓼,三月勿食小蒜,四月八月勿食葫,五月勿食韭,五月五日勿食生菜,七月勿食茱萸,八月九月勿食姜,十月勿食椒。”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正月不食生葱,发宿病。

丹波氏云:游风,未详。《千金》头面风鸥头酒,治风头眩转,面上游风方;又菊花散,治头面游风方;又《本事方》知母汤,治游风攻头面,或四肢作肿块,此似指风头眩运。又《千金》面药门,有治面上风方,即指鼻疱等,此云生游风,则当是鼻疱面酐粉刺等之谓。

渊雷案:日月食禁,原出道家,故《千金》俱引《黄帝》,道家服食禁忌修炼诸法,有非常理所能解者。程氏虽凭臆作注,今不备引。

二月勿食蓼,伤人肾。

程氏云:扁鹊云,“食蓼,损髓少气减精。”

三月勿食小蒜,伤人志性。

四月八月勿食葫荽,伤人神。

葫,徐镕本俞桥本并作“胡”,《千金》《外台》并作“葫”一字,无“荽”字。实一物也,葫荽已释于前篇。

五月勿食韭,令人乏气力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“韭”下有“损人滋味”句,“气力”下又有二句云:“二月三月宜食韭,大益人心。”《外台》又引张文仲,《医心方》引崔禹(案当脱“锡”字)云:“五月不可食韭,伤人目精。”

程氏云:韭菜,春食则香,夏食则臭。丹波氏云:春香夏臭,出于寇宗奭。

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,发百病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“菜”上无“生”字,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“五月五日食诸菜,至月尽,令冷阳,令人短气。”又引崔禹云:“莫食一切菜,发百病。”

六月七月勿食茱萸,伤神气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伤人神气,令人起伏气,咽喉不通彻。案此即所谓食茱萸,与药用之吴茱萸一类,而产地不同。

八月九月勿食姜,伤人神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本草食禁》,同。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下更有“损寿”二字。

程氏云:《云笈七签》曰“九月食生姜,成痼疾”,孙真人曰“八九月食姜,至春多患眼,损筋力,减寿,”朱晦庵有秋姜天人天年之语。丹波氏云:秋不食姜,令人泻气,出于《本纲》李杲之说。

十月勿食椒,损人心,伤心脉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心脉作“血脉”,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“令人气痿。”

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,令人多涕唾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上更有“十月”二字,薤上有“生”字。

四季勿食生葵,令人饮食不化,发百病,非但食中,药中皆不可用,深宜慎之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作“四季之月土王时”,百病作“宿”病”,无“非但”以下三句。案此三句,盖总上文十一条而言,非专指四季生葵也。

时病差,未健,食生菜,手足必肿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菜上肿上并有“青”字。

夜食生菜,不利人。

此条《千金》无,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夜食不用啖生菜,不利人。

十月勿食被霜生菜,令人面无光,目涩心痛腰疼,或发心疟,疟发时,手足十指爪皆青,困委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十月勿食被霜菜,令人面上无光泽,目涩痛,又疟发,心痛腰疼,或致心疟,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,困委。又见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。

丹波氏云:《素问刺疟论》云:“心疟者,令人烦心甚,欲得清水,反寒多,不甚热,刺手少阴。”《三因》云:“病者心烦,欲饮清水,反寒多,不甚热,乍来乍去,以喜伤心,心气耗散所致,名曰心疟。”

葱韭初生芽者,食之伤人心气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,同。

饮白酒,食生韭,令人病增。

生葱不可共蜜食之,杀人,独颗蒜弥忌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食生葱,即啖蜜,变作下利,食烧葱,并啖蜜,拥气而死。本草引思邈,同。又云:大蒜合蜜食,杀人。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云》:高平王熙叔和曰:“葱薤不可合食白蜜,伤人五脏。”又云,“食生葱,啖蜜,变作腹痢,气壅如死。”(此两条《医心方》前后两见)

枣合生葱食之,令人病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“生葱食不得食枣,病人。”又云,“枣食不得食生葱,痛病人。”(案"痛"字可疑)

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,令人七窍经年流血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“生葱合鸡雄雉食之,使人大(案大字误)窍终年流血,煞人。”案此等殊难信,今齐鲁燕晋人合食者多矣,未见七窍终年流血也。

食糖蜜后,四日内食生葱蒜,令人心痛。

蒜俞桥本本同,徐镕本及程氏《金鉴》并作“韭”。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“蒜勿合饴炀食之,伤人。”

丹波氏云:案糖,《说文》“饴也”,《方言》“炀谓之糖”,明是糖与蜜各别。程《金鉴》言蜜而不及糖,何?渊雷案:《说文》本但有“炀”字,无“糖”字,糖字出徐铉《新附》,盖“炀”者正字,“糖”者俗字耳。

夜食诸姜蒜葱等,伤人心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七卷食经》云:夜食不用啖蒜及薰辛菜,辛气归目,不利人。案诸辛皆刺激兴奋,夜食之,盖不能安寐耳。

芜菁根多食,令人气胀。

《千金》同。程氏云:芜菁即蔓菁也,多食动气。丹波氏云:多食动气,出于宗奭。

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,成瘕病,韭亦然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同。

莼多病,动痔疾。

病,徐镕本俞桥本及徐氏沈氏本并同,徐云“恐是‘食’字”。案《千金》亦作“食”。

野苣不可同蜜食之,作内痔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无“内”字。

程氏云:野苣,苦荬也,性苦寒,能治痔,与蜜同食,复

生内痔,物性相忌,则易其生性也。

白苣不可共酪同食,作蟼虫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必作虫,无“蟼”字。时珍云:白苣,处处有之,似莴苣而叶色白,折之有白汁,四月开黄花,如苦荬,结子。

黄瓜食之发热病。

程氏云:黄瓜动寒热虚热,天行热病后皆不可食(案出孟诜)。丹波氏云:藏器曰,“胡瓜,北人避石勒讳,改呼黄瓜,至今因之。”(以上藏器)而今此称黄瓜,则避石勒讳之说难信欤。

葵心不可食,伤人,叶尤冷,黄背赤茎者,勿食之。

《千金》云:冬葵,其心伤人,百药忌食心,心有毒。《医心方》引马琬云:葵赤茎背黄,食之煞人。丹波氏云:弘景云:“葵叶尤冷利,不可多食。”(引陶止此)葵心,此犹莼心桃叶心之心,谓葵叶嫩心也。程氏云:葵心有毒,其叶黄背赤茎者,亦有毒,不可食。

葫荽久食之,令人多忘。

《千金》云:叶不可久食,令人多忘。

病人,不可食葫荽及黄花菜。

丹波氏云:本纲黄瓜菜,一名黄花菜,始出于汪颖《食物本草》,本经所指,未知此物否。

芋不可多食,动病。

《千金》云:不可多食,动宿冷。程氏云:芋难克化,滞气困脾(案出宗奭)。

妊妇食姜,令子余指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妇人妊身,勿食生姜,令子盈指。丹波氏云:《博物志》云:“妊娠啖生姜,令儿多指。”

程氏云:余指,六指也,姜形如列指,物性相感也。渊雷案:妊娠当啖姜时,心感此物有如枝指,容有使子枝指者,盖非必然也。

蓼多食,发心痛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蓼食过多,有毒,发心痛。

蓼和生鱼食之,令人夺气,阴核疼痛。

核。赵刻及诸本并作“咳”,今从程氏《金鉴》及《千金方》《医心方》改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同。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“食蓼,啖生鱼,令气夺,或令阴核疼,至死。”又云:“蓼叶合食生鱼,使人肌中生虫。”丹波氏云:阴核,即阴丸也。

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,成恶邪病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,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,并同。

小蒜多食,伤人心力。

《千金》云:不可久食,损人心力。

食躁式躁方

豉浓煮汁,饮之。

式,徐镕本俞桥本及徐程《金鉴》并作“或”。

程氏云:豉汁虽能解毒,而躁字有误(案程意以躁字为所食之菜也)。元坚云:此方介于菜类方法中,则亦当治菜毒方,考《医心方》引葛氏方云“治食诸菜中毒,发狂烦闷,吐下欲死方,煮豉汁,饮一二升”,窃想葛氏所举,本是仲景原文,而今作食躁或躁者,系于文字讹脱,或是“食菜烦躁”四字之误也。今本《肘后方》偶欠此方,然自有治诸菜毒方,而其前后诸条,概与本篇方法相同。《巢源》曰“野菜芹荇之类,多有毒虫水蛭附之,人误食之,便中其毒,亦能闷乱烦躁不安”,可以互证。

钩吻与芹菜相似,误食之杀人。(解之方,《肘后》云与茱萸食芥相似)

荠苨八两

上一味,水六升,煮取二升,分温二服。(钩吻生地,旁无他草,茎有毛者,以此别之。)

原注芥,徐镕本作“芹”,茎有毛者,徐镕本作“其茎有毛”。

《肘后方》云:钩吻叶与芥相似,误食之杀人。方,荠苨八两,水六升,煮取三升,服五合,日五服。又云此非钩吻(此六字,原本接上文,不知何意)。

《千金方》云:治钩吻毒,困欲死,面青口噤,逆冷身痹方。荠苨八两,㕮咀,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,冷如人体,服五合,日三夜二,凡煮荠苨,惟令浓佳。又方,煮桂汁饮之。又方,啖葱涕,葱涕治诸毒。注云:《肘后方》云:“钩吻茱萸食芹相似,而所生之旁无他草,又茎有毛,误食之杀人。”

《外台秘要》云:《肘后》,钩吻与食芹相似,而其所生之地,旁无他草,茎有毛,误食之杀人。方,荠苨八两,㕮咀,以水六升,煮取三升,服之。又,此多生篱埒水岸边,绝似茶,人识之,无敢食,但不知之,必是钩吻。按本草,钩吻一名野葛,又云秦钩吻,乃并入药用,非此,又一种叶似黄精,惟花黄茎紫,亦呼为钩吻,不可食。故经方引与黄精为比,言其形色相似也。渊雷案:本方原出《肘后》,而今本《肘后》与《千金》《外台》互异,故备录之。

丹波氏云:案《外台》引《肘后》(“多生篱埒云云”,见上),知本经所谓与芹菜相似者,别是一种。陶氏于本草,则云钩吻是毛茛,而于《肘后》,则云此非钩吻,盖以蔓生者为钩吻,以似芹者为毛茛耶?唐本注已辨其非,当考本草。盖钩吻有数种,故古人所说不一者,以其所见各不同也。今以此间所有考之,藤本之外,草本木本黄精叶及芹叶,凡五种,皆见有俚人误食中毒者,则知当据各书所论而辨其物也,若欲强并为一草,则谬矣。渊雷案:钩吻一名野葛,一名胡蔓草,一名断肠草,乃蔓生植物,岭南多有之,《外台》所谓绝似茶者也,其似芥似芹似黄精者,皆别种小草,而亦有毒,荠苨亦解之尔。

菜中有水茛菪,叶圆而光,有毒,误食之,令人狂乱。状如中风,或吐血。治之方

甘草煮汁,服之即解。

《肘后方》云:茛菪毒,煮甘草汁,捣蓝汁,饮,并良。

《千金方》云:治食茛菪闷乱,如卒中风,或似热盛狂病,服药即剧方,饮甘草汁,蓝青汁,即愈。又云:茛菪毒,荠苨甘草犀角蟹汁升麻。

又云:甘草汤,主天下毒气,及山水露雾毒气,去地风气瘴疠等毒方,甘草二两,上一味,以水二升,煮取一升,分服。

《外台秘要》云:《备急》,疗诸药各各有相解者,然难常储,今但取一种,而兼解众毒,求之易得者方,甘草浓煮汁,多饮之,无不生也,又食少蜜佳。

丹波氏云:苏敬唐本注云“毛茛,是有毛石龙芮也”,《百一方》云:“菜中有水茛,叶圆而光,生水旁,有毒,蟹多食之。”案此草生水旁,其毒如茛菪,故名之水茛菪,苏氏以为毛茛,引《百一方》,此岂水茛下脱“菪”字耶?《外台》引《肘后》亦云“食蟹中毒,或云是水茛所为”,时珍不辨茛莨,作水茛,附于释名中,恐疏。案茛音浪,莨音良,云叶圆而有光,则水茛菪即是石龙芮,而毛茛叶有毛而无光。渊雷案:今人不究六书之学,植物书中毛茛科,皆从良作茛,而教者亦读浪音,此误也。

元坚云:此云中风,即发狂之谓,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曰:“中风狂走。”

春秋二时,龙带精入芹菜中,人偶食之为病,发时手青,腹满痛不可忍,名蛟龙病。治之方

硬糖二、三升

上一味,日两度服之,吐出如蜥蜴三五枚,差。

《千金方》云:治蛟龙病,开皇六年三月八日,有人食芹得之,其人病发似癫痫,面色青黄,因食寒食饧过多,便吐出蛟龙,有头及尾,从兹有人患此疾,令服寒食饧三斗,大验(出第十一卷坚藏积聚门)。

《医心方》云:《千金方》治蛟龙病方,开皇六年,有人三月八日食芹得之,其病发似颠,面色青黄,服寒食强饧(原书误锡今改之)三升,日二,吐出龙蛟,有两头,大验。注云:《广济方》同之(此与《千金》原文微异,故备录之)。

《外台秘要》云:《广济》疗蛟龙病,三月八月,近海及水边因食生芹菜,为蛟龙子生在芹菜上,食入人腹,变成龙子,须慎之。其病发似癫,面色青黄,少腹胀,状如怀妊。宜食寒食饧方,寒食粥饧三升,日三服之,吐出蛟龙,有两头及尾。开皇六年,又贾桥有人吃饧,吐出蛟龙,大验,无所忌。注云:《千金》同(《巢源》蛟龙病候略同)。

《医说》云:古有患者,饮食如故,发则如癫,面色青黄,小腹胀满,状如妊孕,医者诊其脉与证,皆异而难明主疗。忽有一山叟曰:“闻开皇六年,灞桥有人患此病,盖因三月八日水边食芹菜得之,有识者曰,‘此蛟龙病也,为龙游于芹菜之上,不幸食之而病也。’”遂以寒食饧,每剂五合,服之数剂,吐出一物,虽小,但似蛟龙状,而有两头,其病者依而治之,获愈。注云:出《名医录》。

程氏云:芹菜生江湖陂泽之涯,蛟龙虽云变化莫测,其精那能入此,大抵是蜥蜴虺蛇之类,春夏之交,遗精于此耳,且蛇嗜芹,尤为可证。元坚云:糖即“饧”字,饴弱于“饧”,故饴有胶饴,饧有硬饧也。

食苦瓠中毒,治之方

黍穰煮汁,数服解之。

黍,赵刻及徐俞诸本并误“黎”,今依程氏《金鉴》及《肘后》《外台》《医心方》改。丹波氏云:穰,禾茎也,黎何有穰,其讹明矣。

《肘后方》云:苦瓠毒,煮黍穰令浓,饮汁数升佳。《外台》《医心方》引并同。《外台》方后又云:“此物苦则不可食,恐作药中毒也。”程氏云:苦瓠,匏也。诗云:“匏有苦叶,国语云。”苦匏不材,于人共济而已。”此苦瓠也。黍穰能解苦瓠毒者,《风俗通》云“烧穰可以杀瓠”,或云“种瓠之家不烧穰,种瓜之家不烧漆,物性相畏也”。人食苦瓠过分,以黍穰汁解之,本诸此。丹波氏云:程注本于时珍,苏敬云:“服苦瓠过分,吐利不止者,以黍穰灰汁解之。”

扁豆,寒热者不可食之。

本草引弘景,同。案:患疟者,食扁豆则疟不差,疟乍愈者,食扁豆即复发,虽扁豆棚下,亦不可行立。

久食小豆,令人枯燥。

《千金方》云:赤小豆不可久服,令人枯燥,案凡豆多含脂肪,惟赤小豆独少,且甚去油腻,故久服枯燥。

食大豆屑,忌啖猪肉。

屑,赵刻及徐俞诸本并误“等”,今据徐程注本及《千金方》《医心方》本草改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服大豆屑,忌食猪肉,炒豆不得与一岁已上十岁已下小儿食,食竟啖猪肉,必拥气死。《医心方》引崔禹锡《食经》云:食大豆屑后,啖猪肉,损人气。本草孟诜云:大豆黄屑忌猪肉,小儿以炒豆猪肉同食,必壅气致死,十有八九,十岁以上不畏也(丹波引此,误作《千金》)。

大麦久食,令人瘅。

《千金方》云:大麦久食,令人多力健行。

丹波氏云:瘅,字典俗“疥”字,而农家多常食大麦,未尽患疥。

白黍米,不可同饴蜜食,亦不可合葵食之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“五种黍米合葵食之,令人成痼疾。”《外台秘要》引张文仲,白黍不可合饴糖蜜共食,又黍米不可合葵共食。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》集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“白蜜合白黍食之,伤五内,令不流。”

莜麦面,多食之,令人发落。

丹波氏云:本纲荞麦,一名莜(音翘)麦。《千金》、《黄帝》云:“荞麦作面和猪羊肉热食之,不过八九,顿作热风,令人眉发落,又还生仍希少,泾邠已北,多患此疾。”今荞麦面人多食之,未有发落者,此必脱“和猪羊肉”等字。程《金鉴》并云:“莜”字有误,当详之,盖失考耳。渊雷案: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“食荞麦,合猪肉,不过三日,成热风病。”

盐多食,伤人肺。

丹波氏云:《千金》云:“盐不可多食,伤肺喜咳,令人(案当脱“失”字)色肤黑,损筋力。”渊雷案:食盐能改血,能催吐利,《本经》主喘逆,然不利于哮喘证,此所以谓为伤肺饮,水肿消渴亦忌之。

食冷物,冰人齿。

食冰结涟者,齿面骤冷而收缩,最易损坏珐琅质。

食热物,勿饮冷水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“饮食冷热不可合食,伤人气。”又云,“食热腻物,勿饮冷酢浆,喜失声嘶咽。”

饮酒,食生苍耳,令人心痛。

苍耳一名胡荽,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频(案当是“颍”字误)川韩元长曰:“饮酒不用食生胡荽,令人心疾。”

(夏月大醉,汗流,不得冷水洗著)身,及使扇,即成病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颍川韩元长曰:“夏日饮酒大醉,流汗,不得以水洗濯,及持扇引风,成病。”

饮酒,大忌灸腹背,令人肠结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。“大忌”二字作“莫”一字。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颍川韩元长曰:“饮酒醉,灸头,煞人。”

程氏云:毋灸大醉人,此灸家所必避忌也。丹波氏云:《资生经》、《下经》云:“灸时不得伤饱大饥饮酒。”

醉后勿饱食,发寒热。

《千金方》云:醉,不可强食,或发痈疽,或发暗,或生疮(出二十七卷道林养性门)。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颍川韩元长曰:“酒已醉,勿强饱食之,不幸则发疽。”

饮酒食猪肉,卧林稻穰中,则发黄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颍川韩元长曰:“食猪肉饮酒,卧秫稻穰中,见星者,使人发黄。”

食饴,多饮酒,大忌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颍川韩元长曰:“饧(原本误“锡”)姜多食,饮酒醉,煞人。”《金鉴》云:“谚云‘酒家忌甘’,此义未详。”

凡水及酒,照见人影动者,不可饮之。

《千金方》云:“湿食及酒浆,临上看之,不见人物影者,勿食之,成卒注,若已食腹胀者,急以药下之。”(出二十七卷道林养性门)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“酒水浆不见影"者,不可饮,饮之煞人。"皆与本条义少异。程氏云:此涉怪异,宜不可饮。

醋合酪食之,令人血瘕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食甜酪竟,即食大酢者,变作血瘕,及尿血。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"食甜酪,勿食大酢,变为血尿。"案醋是"酬醋"本字,酢是"酒酢"本字,今人醋酢互易,《千金》《医心》并用古字,《金匮》用今字也。

食白米粥,勿食生苍耳,成走疰。

《千金》引《黄帝》云:食甜粥,复以苍耳甲下之,成走注,又患两胁。渊雷案:苍耳,今人不用作日食品,而本经两见合食之禁,《千金》食治,亦专列一品,则知古人多食之,此古今风气之异也。

《巢源》走注候云:注者住也,言其病连滞停住,死又注"易旁人也",人体虚,受邪气,邪气随血而行,或淫弈皮肤,去来击痛,游走无有常所,故名为走注。

食甜粥已,食盐,即吐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养生要集》云:高平王熙叔和曰:"食甜粥讫,勿食姜,食少许即卒吐,或为霍乱。"注云,"一云勿食盐。"程氏云:甘者令人中满,食甜物必泥于膈上,随食以盐,得咸则涌泄也。

犀角箸搅饮食,沫出,及浇地坟起者,食之杀人。

《千金翼》云:凡食饮有毒者,浇地,地坟起者,杀人。若中此毒者,皆大(《外台》引作"犬")粪灰,水服方寸匕良。

《金鉴》云:《抱朴子》云"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,故知饮食之毒。若搅饮食沫出者,必有毒也",浇地坟起者,此怪异也(案是毒质与土化合生气之故),故食之杀人。丹波氏云:《抱朴子》云:"蛊之乡有饮食,以此角搅之,有毒则生白沫,无毒则"否。《国语》云:“置鸩于酒,置堇于肉,公祭之地,地坟,与犬,犬毙。”韦昭注“坟,起也”,又范宁注《谷梁》云:“地贲,贲,沸起也。”(案《国语》《谷梁》皆晋骊姬事)

饮食中毒烦满,治之方

苦参三两 苦酒一升半

上二味,煮三沸,三上三下,服之吐食出,即差,或以水煮亦得。

《千金方》云:治饮食中毒烦懑方,苦参三两,㕮咀,以酒二升半,煮取一升,顿服之,取吐愈,《外台》及《医心方》引并同。

程氏云:酸苦涌泄为阴,苦参之苦,苦酒(案即米醋)之酸,所以涌泄烦满,而除食毒。

又方

犀角汤亦佳。

《千金方》云:治诸食中毒方,饮黄龙汤(案即小柴胡汤)及犀角汁,无不治也,饮马尿亦良。《外台》引《千金》同。《医心方》云:“《集验方》,食诸梨麦面躄百昧,毒若急者方,单饮土浆。又方,单服犀角末方寸匕。”《肘后附方》、《梅师方》:“治饮食中毒,鱼肉菜等,苦参三两,以苦酒一升,煎三五沸,去滓服之,吐出即愈,或取煮犀角汁一升,亦佳。”

《金鉴》云:中毒烦满,毒在胃中,犀角解胃中毒。渊雷案:满,当读为“懑”,音义同“闷”字。

贪食,食多不消,心腹坚满痛,治之方

盐一升 水三升

上二味,煮令盐消,分三服,当吐出食,便差。

《医心方》引《医门方》,文同。《千金方》云:霍乱蛊毒,宿食不消,积冷,心腹烦满,鬼气方,极咸盐汤三升,热饮一升,刺口令吐宿食使尽,不吐更服,吐讫复饮,三吐乃住,静止。此法大胜诸治,俗人以为田舍浅近法,鄙而不用,守死而已,凡有此病,即须先用之。

渊雷案:但此取其涌吐,别无他意。

矾石,生人腹,破人心肝,亦禁水。

丹波氏云:本草吴普云“矾石,久服伤人骨”,宗奭云“矾石不可多服,损心肺”,却水故也,水化书纸上,干则水不能濡,故知其性却水也。渊雷案:矾石亦可内服少量,破人心肝之说,殆过甚之词。

商陆,以水服,杀人。

程氏云:商陆有大毒,能行水而忌水服,物性相恶而然也。

葶苈子傅头疮,药成入脑,杀人。

成,徐氏沈氏并云,恐是“气”字,程氏《金鉴》径改作“气”。

《金鉴》云:葶苈大寒,虽能傅疮杀虫,然药气善能下行,则疮毒亦攻入脑矣,故杀人。渊雷案:葶苈宜无入脑杀人之理。《金鉴》谓引疮毒入脑,其说颇辨。

水银入耳及六畜等,皆死,以金银著耳边,水银则吐。

吐,徐氏沈氏并云:疑是“出”字。

本草陈藏器云:水银入耳,能食人脑至尽。案水银与金银相遇,极易成合金,故方书多以水银解金银毒,正与《金匮》本条互发。

苦练无子者,杀人。

程氏云:苦练有雌雄两种,雄者无子,根赤,有毒,服之使人吐不能止,时有至死者;雌者有子,根白,微毒,可入药用。渊雷案:即苦楝也,其子名金铃子。程注本于苏恭,又《大明》云:“雄者根赤有毒,吐泻杀人,不可误服,雌者入服”食,每一两可入糯米五十粒同煎杀毒。若泻者,以冷粥止之;不泻者,以热葱粥发之。"

以上五条,杂以矿物,与篇名不应,若论诸药有毒,则挂一漏万,不知编次者何所取舍也。

凡诸毒,多是假毒以投,无知时宜煮甘草荠苨汁饮之,通除诸毒药。

无,赵刻及徐俞诸本并作“元”,今从丹波本改,程氏《金鉴》改作“无”,盖原本作“无”,因形近而误作“元”耳,徐沈改投无为“损元”,且为之说,非也。

《外台》引《肘后》云:“诸馔食,直尔何容有毒,皆是以毒投之耳,既不知是何处处毒,便应煎甘草荠苨汤疗之,汉质帝食饼,魏任城王啖枣,皆致死,即其事也。”《医心方》引葛氏方同(案今本《肘后》无此文)。

《证类本草》云:《金匮玉函》治误饮馔中毒者,未审中何毒,卒急无药可解,只煎甘草荠苨汤服之,入口便活(文与本经颇异,故录之)。

渊雷案:《金匮》原文,义不了,今以《肘后》及《证类》所引考之,此条乃通治饮食中毒,以总结两篇食治也。其意若曰:寻常饮食,无由中毒,其中毒者,皆是怨家乘食者不知,投毒于食物中耳,无即“无”字,多见于道书,食者才觉受毒,又不知所受何毒,即宜服甘草荠苨汤解之,以二物皆能解百药毒也。

《巢源·诸饮食中毒候》云:凡人往往因饮食,忽然困闷,少时致甚,乃至死者,名为饮食中毒,言人假以毒物投食里而杀人。但其病,颊内或悬壅内,初如酸枣大,渐渐长大,是中毒也,急治则差,久不治,毒入腹则死。但诊其脉,浮之无阳,微细而不可知者,中毒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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