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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经所谓阳明病,皆里实可下证也。邪已入腑,无所复之,不下奚为?然不可下而下,与可下而不下,其失均也,亦安得其下而恰合机宜②[注:病机要点。],动中窾会③[注:要害,关键。]哉?是故有十余日不解仍宜用下之证,有一二日即宜急下之证,不必计日而语也。然六经皆以胃为大海,阳明入腑而议下,人所知也;太阳、少阳与夫三阴,皆有入腑而议下者,人所不知也,编阳明攻下。
阳明之为病,胃家实也。
此总揭阳明证也。邪传入里,则胃家为实。
问曰:何缘得阳明病?答曰:太阳病,发汗,若下,若利小便,此亡津液,胃中干燥,因转属阳明。不更衣,内实,大便难者,此名阳明也。
言阳明胃实由于汗利过多,津液干燥也。不更衣,不大便也,古人登厕必更衣。
脉阳微而汗出少者,为自和也。汗出多者,为太过。阳脉实,因发其汗,出多者,亦为太过。太过为阳绝于里,亡津液,大便因硬也。
申明汗多因致硬便也。阳微者,中风之邪欲去,而寸微缓也。寸微、汗出少,为自和;若汗自多,则为太过。阳脉实者,伤寒之脉寸紧实也。寸实而发其汗太多,亦为太过。盖汗太过,则肾中之阳外越,而津液亡失,此大便所由硬也。是以良工于发汗时,早顾虑及此。
本太阳病,初得时发其汗,汗先出不彻,因转属阳明也。
上言阳明病因于汗出太过,此言阳明病亦有因于汗出不彻者也。汗不彻通,则未得如法,而邪不服,因转入里。
问曰:阳明病外证云何?答曰:身热,汗自出,不恶寒,反恶热也。
言阳明病腑,外有身热汗出,不恶寒,反恶热之见证也。成氏曰:邪在表,则身热汗出而恶寒。邪既入腑,则表证已罢,故不恶寒,但身热汗出而恶热也。
问曰:病有得之一日,不发热而恶寒者,何也?答曰:虽得之一日,恶寒将自罢,即自汗出而恶热也。
此言邪入阳明,则表证自罢也。身热汗出,为阳明病。病已传阳明一日,不见发热,而犹恶寒,是表邪未解也。然虽得之一日,而恶寒其将自罢,则必汗出而恶热,以属阳明也。若久而不罢,则又不谓之阳明矣。
问曰:恶寒何故自罢?答曰:阳明居中土也,万物所归,无所复传,始虽恶寒,二日自止,此为阳明病也。
言邪入阳明之腑则恶寒自罢,不复再传也。胃为中土,十二经之所归,既传于胃之里,则不复在于经之表,故恶寒自止,以为阳明病。
成氏曰:胃为水谷之海,主养四旁。四旁有病,皆能传入于胃,入胃则更不复传。如太阳传之入胃,则更不传阳明;阳明传之入胃,则则更不传少阳;少阳传之入胃,则更不传三阴。
伤寒转系阳明者,其人濈濈然微汗出也。
此以濈濈微汗辨其为阳明证也。濈濈者,肌肉开而微汗不干之貌。有太阳证而汗出,为太阳中风。无太阳证,但发热微汗出,为转属阳明。
伤寒,发热无汗,呕不能食,而反汗出濈濈然者,是转属阳明也。
申明濈濈微汗为邪传阳明也。发热无汗,寒在表也;呕不能食,寒在膈上也,是为太阳受病。今反濈濈汗出,则证已转属阳明矣。
伤寒三日,阳明脉大。
辨阳明入腑之脉也。兼太阳则浮紧,兼少阳则弦,热正传阳明,故脉大也。
按:叔和《序例》云:尺寸俱长者,阳明受病,当二三日发。长字与经文不合,并与《内经》不合。
阳明欲解时,从申至戌上。
言阳明王于申酉戌也。
按:三阳解时,虽是乘经气之王,亦是从经邪之衰。经气至其时而王,邪气至其时而衰矣。三阴亦然。
上经九条,论阳明胃实脉证之辨。
阳明病,本自汗出,医更重发汗,病已差,尚微烦不了了者,此大便必硬故也。以亡津液,胃中干燥,故令大便硬。当问其小便日几行,若本小便日三四行,今日再行,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为小便数少,以津液当还入胃中,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重,平声。
此言传后大便硬,有俟其自便之法,不宜妄下以伤胃气也。
阳明病,自汗出,若发汗,小便利者,此为津液内竭,虽硬不可攻之,当须自欲大便,宜蜜煎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及与大猪胆汁,皆可为导。
此言传液内竭有导通之法,不宜妄攻以再伤津液也。小便自利则内无实热,故须其自便。蜜煎以导其燥,土瓜根、猪胆汁皆寒而润也。
蜜煎导方
蜜七合,内铜器中,微火煎之,稍凝似饴状,搅之勿令焦着,欲可丸,以冷水摩手,捻作挺,令头锐,大如指,长二寸许。当热时急作,冷则硬。以内谷道中,以手急抱,欲大便时乃去之。
猪胆汁方
大猪胆一枚,泻汁,和醋少许,以灌谷道中,如一食顷,当大便出。
上经二条,论阳明有俟其自下及导之使下法。
太阳病三日,发汗不解,蒸蒸发热者,属胃也,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言汗后蒸蒸不解,宜用承气调胃也。蒸蒸者,热势自内腾外,若蒸炊之热也。其热蒸蒸,则必其汗藏减矣,此胃热之验。故用硝、黄、甘草以调胃,不用大承气者,为其无实物镜满也。
伤寒吐后,腹胀满者,与调胃承气汤。
言吐后腹胀满宜调胃也。热在上焦则吐。吐后腹胀满,则邪不在胸,其为里实可知。然但腹胀而不硬痛,自不宜用急下之法,但与调胃承气和其胃热耳。《内经》曰:诸腹胀大,皆属于热也。
阳明病,不吐,不下,心烦者,可与调胃承气汤。
言未经吐下而心烦,为胃热也。曰:阳明病,则有身热,汗出,脉大证也。吐下后心烦,为虚烦。今未经吐下而心烦,则为胃中热炽,故可与调胃承气以和胃而全津液也。
调胃承气汤方
大黄四两,去皮,酒浸 甘草二两,炙 芒硝半斤
上三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内芒硝,更上火微煮令沸,少少温服。
上经三条,论热入里用调胃承气法。
太阳篇云:发汗后,不恶寒,但恶热者,实也,当和胃气,与调胃承气汤。胃气不和,谵语者,少与调胃承气。阴脉微者,下之而解,宜调胃承气主之。过经不解,谵语者,以有热也,调胃承气汤主之。过经十余日,胸中痛,大便反溏,微满微烦,先此时自极吐下者,与调胃承气汤。合此三条观之,则知调胃承气为调和胃热之药,而非若大小承气之用朴实以下硬满也。陶氏、吴氏上中下三焦之说,似不其然,学者详之。
阳明病,脉迟,虽汗出,不恶寒者,其身必重,短气,腹满而喘,有潮热者,此外欲解,可攻里也。手足濈然而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气汤主之。若汗多,微发热恶寒者,外未解也,其热不潮,未可与承气汤。若腹大满不通者,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,勿令大泄下。
言外证已解,法当审其潮热硬满而用大小承气也。脉迟则阳邪未盛,故虽汗出,不恶寒,其身必重,必短气,必腹满而喘,邪不遽入腑也。惟日晡潮热,则外证已解,里证已具之候矣,故可攻里。然必审其大便已硬,以手足濈然汗出为验,而后可用大承气。盖津液足而热蒸之,则周身汗出为验,而后可用大承气。津液燥而热蒸之,则止手足汗出也。若汗出仍微发热恶寒,而非潮热,则为表邪未解,而未可用承气。盖发热恶寒是表邪未解;潮热是里实作热,作于申酉戌时者也。若其热未潮,而腹大满不通,不得已而用承气,则以小承气微和其胃,不得大攻下也。总为一脉迟,故慎重如此。
阳明病,潮热,大便微硬者,可与大承气;不硬者,不可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,少与小承气汤,汤入腹中,转失气者,此有燥屎者,乃可攻之。若不转失气者,此但初头硬,后必溏,不可攻之,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,与水则哕。其后发热者,必大便复硬而少也,以小承气汤和之。不转失气者,慎不可攻也。
言用大承气当先试以小承气也。转失气者,腹中转动出后气也。腹中之气得药动,不为转动,则属虚寒,所以误攻而证变胀满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,胃中干燥也,与水则哕,则胃以攻受伤。乃其后又复发热,则大便必硬而少,盖热复而不至甚燥者也,当以小承气和之。若不转失气,则慎不可攻矣。
上条曰外欲解可攻里,曰外未解未可与承气,曰可与小承气微和胃气,勿令大泄下。此条曰可与曰不可与,曰乃可攻之不可攻之,曰少与小承气,曰以小承气和之,慎不可攻,多少商量慎重之意。故惟手足濈然汗出,大便燥硬者,始主之以大承气。若小承气,犹是微和胃气之法也。后之三一承气,吾惑矣!
小承气汤方
大黄四两 厚朴二两,炙,去皮 枳实三枚大者,炙
上三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二合,去滓,分温二服。初服汤,当更衣。不尔者,尽饮之。若更衣者,勿服。煮取一升二合,取其热而气缓也。
大承气汤方
大黄四两,酒洗 厚朴半斤,炙,去皮 枳实五枚,炙 芒硝三合
上四味,以水一斗,先煮二物,取五升,去滓,内大黄,煮取二升,去滓,内芒硝,更上火微一二沸,分温再服。得下,余勿服。
厚朴苦温以去痞,枳实苦寒以泄满,大黄苦寒以泄实去热,芒硝咸寒以润燥软坚。病大而以小攻之,则邪气不服;病小而以大攻之,则过伤正气。然不及犹可再攻,过则不能复数也。
成氏曰:大热结硬者,与大承气;小热微结硬者,与小承气;以其热不甚,故小承气去芒硝;又以结不至坚,故多减枳实、厚朴也①[注:语出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·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法》]。
王氏曰:酒浸与酒洗不同。浸久于洗,得酒气为多,故调胃承气用之引至于高之分,而入太阳经。洗轻于浸,得酒气少,故大承气用之微升其走下之性,而治正阳阳明。
调胃承气,大黄用酒浸,大承气,大黄用酒洗,皆为芒硝之咸寒而以酒升之。若小承气不用芒硝,则亦不事酒浸洗矣。
得病二三日,脉弱,无太阳柴胡证,烦躁,心下硬,至四五日,虽能食,以小承气少少与,微和之,令小安。至六日,与承气汤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少者,虽不能食,但初头硬,后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。须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气汤。
此言论弱者有少与承气法,小便少者无必攻法也。二三日,阳明受病时也,既无太阳、少阳证,则烦躁心下硬,正属阳明之可下无疑矣。乃其人脉弱,虽是能食,止可以小承气少少与和胃气,俟六日再以小承气稍稍多进,总因脉弱,故尔迟延也。若其人不大便已六七日,似乎胃实,乃小便复少,正恐胃弱之人膀胱之气不化,转渗大肠,其便必初硬后溏。故必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。若屎定硬,则宜大承气矣。
喻氏曰:能食者,疑于胃强。前云虽能食,言不可以为胃强而轻下也。经云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。后云虽不能食,言不可以为胃有燥屎而轻下也①[注:能食者……下也:语出喻昌《尚论篇·阳明经上篇》]。
上经三条,论潮热便硬用大小承气法。
病人不大便五六日,绕脐痛,烦躁,发作有时者,此有燥屎,故使不大便也。
此言燥屎之候也。绕脐痛,则当胃之下口。烦躁,发作有时,则胃气不得下通也。
病人小便不利,大便乍难乍易,时有微热,喘冒不能卧者,有燥屎也,宜大承气汤。
此亦燥屎之候也。小便利,则大便硬。此以热结燥屎,故小便不利。
利,而大便乍难乍易也。燥屎在胃,故时有微热,喘冒而不得卧。夫病至于喘冒不得卧,非急下其燥屎,无以令之稍安也。
前云小便数少者不久必大便,又云小便少者未定成硬,不可攻之,皆为病差脉弱、便硬者言也。此喘冒不能卧,为有燥屎,并小便不利,是津液干燥也,故用攻法。
大下后,六七日不大便,烦不解,腹满痛者,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,本有宿食故也。宜大承气汤。
此亦辨燥屎之候也。大下之后,宜乎病解矣,乃复六七日不大便,烦不解,而腹满痛,此必有燥屎未尽下而然,盖宿食经热为之结硬也。
阳明病下之,心中懊𢙐而烦,胃中有燥屎者,可攻。腹微满,初头硬,后必溏,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,宜大承气汤。
言有燥屎,即可大攻下也。下后心中懊𢙐而烦者,虚烦也,当与栀子豉汤。若胃有燥屎,则非虚烦,故可攻。腹不甚满,则无必攻之法。有燥屎,则非先硬后溏者也,故可攻。
喻氏曰:若有燥屎者,俱指试其转矢气及绕脐痛,腹满痛,小便不利,烦躁,时有微热,喘冒不能卧诸证言也①[注:语出喻昌《尚论篇·阳明经上篇》。]
上经四条,论燥屎可攻之法。
按:便硬与燥屎亦不同。便硬者,大便实满而硬;燥屎者,胃中宿食因胃热而结为燥黑之屎也。故便硬犹有用小承气者,若燥屎则无不用芒硝之咸寒也。
阳明病,谵语,发潮热,脉滑而疾者,小承气汤主之。因与承气汤一升,腹中转失气者,更服一升。若不转失气,勿更与之。明日不大便,脉反微涩者,里虚也,为难治,不可更与承气也。
言阳明谵语用小承气汤法也。谵语者,胃热乘心,谵妄而语也。谵语,潮热,脉滑疾,可下无疑矣。然滑疾则犹未沉实也,故止以小承气一升微和之。必审其有燥屎,而后更与一升也。至明日不大便,脉且微涩,则为虚热发谵之证,而难于治者也,岂可更与承气?
阳明病,其人多汗,以津液外出,胃中燥,大便必硬,硬则谵语,小承气汤主之。若一服谵语止,更莫复服。
此言谵语因于多汗也。止后服,恐重亡津液也。
伤寒四五日,脉沉而喘满,沉在为里,而反发其汗,津液越出,大便为难,表虚里实,久则谵语。
此言谵语因于误汗也。里实胃燥,便硬也。
汗出谵语者,以有燥屎在胃中,此为风也,须下之,过经乃可下之。下之若早,语必乱,此表虚里实故也。下之则愈,宜大承气汤。
此言谵语不当下早也。既出汗矣,而谵语,则必有燥屎在胃,此当属风。风为阳邪,故入胃,阳邪入里,故谵语。然须六七日乃可下之。下之早,则风邪未解于表,尽入于里,里邪燥实,语言更乱也。此于法仍当用下,而非小汤多能胜矣。
阳明病,谵语,有潮热,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,但硬耳,宜大承气汤下之。
此言谵语有燥屎,当以不能食为验也。有燥屎则胃热结塞,故不能食。若能食,则胃热未结,故但硬耳。
前云必大便硬而少,此云有燥屎五六枚,多少之不同,承气之大小所由别也。
二阳并病,太阳证罢,但发潮热,手足漐漐汗出,大便难而谵语者,下之则愈,宜大承气汤。
此言热并阳明而谵语,宜用大承气也。并病者,一经证多,一经证少,有归并之势也。太阳证罢,而归并阳明,但手足漐漐汗出,是大便硬。已硬也,与大承气以下胃热。
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,不大便五六日,上至十余日,日晡所发潮热,不恶寒,独语如见鬼状。若剧者,发则不识人,循衣摸床,惕而不安,微喘直视,脉弦者生,涩者死。微者,但发热谵语者,大承气主之。若一服利,止后服①[注:伤寒……服也:语出《注解伤寒论·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法》]。
此言热归阳明谵语之势重者,而详其微剧死生之候也。若吐、若下,皆伤胃气,故津液亡而邪热内结也。五六日至十余日不大便,日晡所发潮热,不恶寒,至独语如见鬼状,皆谵语之热重者也。其剧者,热甚于内,至正气昏冒而不识人。其手循衣摸床,其筋脉动惕不安,其气微喘,其目直视,五者皆证之至危恶者也,故辨其死生以决之。成氏曰:伤寒,阴胜而阳绝者死,阳胜而阴绝者亦死。阳热虽剧,脉弦,知阴未绝而犹可生。若脉涩,则阴绝而不可治矣。其微而未至于剧者,但发热谵语,可与大承气以下胃热。以热未剧,故一服利,止后服也①[注:伤寒……服也:语出《注解伤寒论·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法》]。
喘则气欲上脱。微喘者,邪实于内,而又不能大喘也。不识人,循衣摸床,心欲绝也。动惕不安,肝欲绝也。微喘,肺欲绝也。直视
视,肾欲绝也。《内经》所谓三阴三阳、五脏六腑皆受病,荣卫不行,脏腑不通也,故脉涩死①[注:三阴三阳……脉涩死:语出《素问·热论》。]
前云脉滑而疾者小承气主之,脉微涩者里虚也,不可更与承气。此云脉弦者生,脉涩者死。后又云脉短者死。可以知潮热谵语脉法矣。
楼全善②[注:楼全善:楼英,一名公爽,字全善,号全斋,明代著名医家。著有《医学纲目》40卷、《内经运气类注》4卷等。]治循衣摸床,每以补益得愈,亦因其脉证之不足也。刘守真每以承气治热病,法虽祖于仲景,而辨证则未能如此详悉也,故开后人鲁莽之端。
夫实则谵语,虚则郑声。郑声,重语也。
谵语、郑声有虚实之别,不可不辨也。谵语者,谓言之威严可畏也,又作谵,谓妄有瞻见而言也。斯皆胃中热盛,上冒于心神。谵,昏乱而然,故曰实。郑声者,郑重其声,气将脱而言不足之貌,或不易发言,或一言而谆谆不已,故曰虚。
王海藏、楼全善诸人,每用参、芪、归、术治谵妄而愈,盖郑声之属也。
直视,谵语,喘满者,死。下利者,亦死。
言谵语有死证,不可不知也。谵语,为心热至极。直视,则肾水垂绝。喘满,则邪实于内,而正气从上脱。下利,则邪实于内,而正气从下脱。故皆主死也。
发汗多,若重发汗者,亡其阳。谵语,脉短者,死;脉自和者,不死。
前言谵语之剧者,脉涩则死矣。此言谵语之因于多汗亡阳者,脉
短则死也。《内经》曰:长则气治。以知短者,阳气不足之脉也。人身真阳,随汗液亡失,则所存者阴耳,故短为阳绝也。越人曰:脉上不至关,为阳绝。
前文是言阳盛之谵语,此条是言阴盛之谵语。戴氏曰:谵语、郑声本不难辨,但阳盛里实,与阴盛格阳,皆能妄语,须兼他证之用四逆、理中辈也。
上经十条,论攻治谵语法。
阳明病,发热,汗多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言胃实发热汗多者宜急下也。曰阳明病,则有胃实证也。乃发热蒸蒸,汗随腹热势腾达而不可已,非急下无以救津液之外越也。
前云发汗不解,蒸蒸发热者属胃也,调胃承气主之,是微以调胃和其热也。此云发热汗多者急下之,是急以承气救其汗也。故用剂有轻重缓急之不同。
发汗不解,腹满痛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言满痛宜下也。既发汗矣,而不解,至腹满而痛,是里邪已急也,故宜急下之。
腹满不减,减不足言,当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言大满宜下也。腹满而略不减,即小有所减,亦不足以宽其急,所谓大满大实也,故宜急下。
伤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①[注:谓眼球转动不灵活。],无表里证,大便难,身微热者,此为实也。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此盲目不明白了宜急下也。阳明之脉络于目,而诸脉皆属于目。伤寒六七日,热入里之时也,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,邪热内甚,上熏于目,而水液欲枯也。无表里证,谓身无大热也。无里证,谓止大便难,而无硬满之急也。无表里证,似乎不急,而实热上逼则急矣。《针经》曰:热病目不明,热不已者,死①[注:热病……者死:语见《灵枢·热病篇》。]。故知目暗不明为最危恶之证也,宜急下以救将绝之阴。
喻氏曰:少阴有急下三法以救肾水,一本经水竭,一木邪涌水,一土邪凌水。而阳明亦有急下三法以救津液,一汗多津越于外,一腹满津结于内,一目睛不慧,津枯于中。合两经下法,以观病情生理,觉身在冰壶②[注:冰壶:比喻清纯洁物。],腰饮上池③[注:上池:喻指医术高明。《史记·扁鹊传》:“饮是以上池之水,三十日当知物矣。”]矣。
上经四条,论阳明急下法。
趺阳脉浮而涩,浮则胃气强,涩则小便数。浮涩相搏,大便则难,其脾为约,麻仁丸主之。
言胃脉浮涩不可大攻,有用麻仁润法也。趺阳,胃脉也,在足跗上,动脉应手。浮则阳盛而胃强,涩则阴津少而小便数。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,胃强则脾燥,不能为胃布其津液,是脾之约其食物,如一二弹丸者。此不当下,当以麻仁丸润之。方用小承气足下其结,麻子、杏仁足润其燥,芍药又足敛其阴液也。
按:小便数与小便利有别。利是如常而长,数则里热而频下也。脾约之证,当在太阳,所谓太阳阳明也。此是汗、吐、下后,津液衰少,或平素胃热燥结之人,感受风寒,邪未入胃,胃已先实者,不得不变下例而小润之,以通秘也。
麻仁丸方
麻仁二升 芍药半斤 枳实半斤,炙 大黄一斤,去皮 厚朴一斤,炙,去皮 杏仁一升,去皮尖熬,别作脂
上六味,为末,炼蜜为丸,桐子大,饮服十丸,日三服。渐加,以知为度。
脉浮而芤,浮为阳,芤为阴,浮芤相搏,胃气生热,其阳则绝。
因上文言浮涩之脉宜用麻仁。而言脉有浮芤者,则阳浮于外,津虚于中,此其胃气生热,不得大便,是汗出多而阳绝于里者,又不得易言攻下也。
上经二条,论浮涩、浮芤之脉不得用大攻下法。
问曰:病有太阳阳明,有正阳阳明,有少阳阳明,何谓也?答曰:太阳阳明者,脾约是也;正阳阳明者,胃家实是也;少阳阳明者,发汗利小便已,胃中燥烦实,大便难者是也。
言三阳皆有入于胃腑证也。阳明为水谷之海,中土为万物所归,故三阳经皆足入其腑。邪自太阳传入胃腑者,谓之太阳阳明。经所谓太阳病若吐、若下、若发汗后,微烦,小便数,大便因硬,盖是脾之敛约者,不得不用小承气微和及麻仁丸小润也。邪自阳明经正传入胃腑者,谓之正阳阳明。经所谓发热,发汗,胃中燥硬,谵语诸证,盖是胃之邪实者,不得不承气攻下也。邪自少阳传入胃腑者,谓之少阳阳明。经所谓少阳不可发汗,发汗则谵语,此属胃者,不得不以下和其津液也。若三阳表证未除,则阳明正治之法,又不可用矣。
伤寒,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是为系在太阴。太阴者,身当发黄。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大便硬者,为阳明病也。
此言太阴经转入阳明胃腑者也。浮缓,中风表邪也。然缓亦脾脉也,脾主四肢,若脉浮缓,无汗出表证,而手足自温,是为邪在太阴。盖邪在三阳则手足热,邪在三阴则手足冷。今手足自温,是知系在太阴也。太阴,土也,为邪蒸之,则色见于外,当发身黄。若小便自利,则热不内蓄,不能发黄。然小便既行,则大便多燥。若七八日,大便硬者,是太阴转入阳明而成胃实,可下证也。
太阴与阳明表里,故亦转入阳明,然不独太阴也。少阴篇曰:少阴病,六七日不大便者,急下之,是少阴阳明也。厥阴篇曰:下利谵语者,有燥屎也,宜小承气汤,是厥阴阳明也。少阳篇曰:服柴胡汤已,渴者属阳明也,以法治之,是又少阳阳明也。故证属可下,则六经皆有下法;证属不可下,则阳明亦无必下法也。
上经二条,论各经转阳明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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