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明表散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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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明有腑证,有经证。经证维何所谓?身热者即见于太阳证中,若有太阳之头项痛,腰脊强,而更身热,目痛,鼻干,则为太阳阳明合病。若病已归并阳明之胃实,身热自汗出,而仍恶寒,或已归并阳明之胃实,身热而仍无汗,喘促则为太阳证未解,是皆宜治表而不宜治里者也。然有在经之寒,亦有在经之热,有入腑之热,亦有入腑之寒。热入腑者,前篇所论胃实可下者是也。寒入腑者,篇中所论能食不能食者是也。予故汇而次①[注:编措]之,俾人知阳明有经证,不得妄攻下;阳明有腑寒,亦不得妄攻下也。

阳明病,脉浮而紧者,必潮热,发作有时;但浮者,必盗汗出。

言潮热、自汗,有风寒之别的也。潮热,自汗,皆阳明证也。然脉浮而紧者,则自伤寒传来。寒未得解则入里而发为潮热,盖发于申酉时者是也。若脉但浮者,则自中风传来。热未得解,则必自汗。盗汗者,言虽在睡中亦汗也。阳明证而见此脉,其不得妄攻下可知矣。

二阳并病,太阳初得病时,发其汗,汗先出不彻,因转属阳明,续自微汗出,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,不可下,下之为逆,如此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,阳气怫郁在表,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,不足言阳气怫郁。

不得越,当汗不汗,其人躁烦,不知痛处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其人短气,但坐以①[注:因为]汗出不彻故也,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?以脉涩故知也。

言并病入阳明,汗出不彻者仍宜发汗也。太阳初得寒时,汗出如法,则邪去而病不传矣。惟汗出不彻,邪未得解,是以并入阳明,有微汗、不恶寒证也。证入阳明,似乎当下,设太阳之邪未尽,则下之为逆,谓其有结胸、下利诸变也。设面色缘缘正赤,则阳气佛郁,全未解散,当解之、熏之,以发其邪,又非小发汗所能胜矣。若止是发汗不彻,则小汗之已足,不足言阳气佛郁不得越也。盖当汗不汗,则阳气不得外越,其人必躁烦,不知痛之所在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是以不得不解散也。今其人但短气而不躁烦,只是汗出不彻耳,故当更他药以小发其汗则愈。欲知其汗出不彻,当以涩脉辨之。盖短气,是因汗而气不足。脉涩,是因汗而血不足也,故与阳气佛郁之脉有别。经文反复此二端,以见并入阳明者,有重散之法,又有小散之法也。重音层。

按:缘,衣领饰也。古人衣必重缘。面色缘缘正赤,谓热郁在表,通面皆赤,照映纯缘之间,不似少阴、厥阴之面赤,但见于颊,无光华也。

伤寒呕多,虽有阳明证,不可攻之。

言呕证忌攻也。呕多属上焦,为太阳证未除,虽有阳明,且先治表也。

阳明病,心下硬满者,不可攻之。攻之,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

言邪未离太阳,不可即攻也。腹满,为邪气入腑。心下硬满,则邪气尚浅,未全入腑,故不可攻下。攻之,利遂不止,邪气未去,真气先脱也;利止,则邪气去,而真气犹存,故愈。

阳明中风,口苦咽干,腹满微喘,发热恶寒,脉浮而紧。若下之,则腹满,小便难也。

言阳明兼有太阳、少阳表邪,即不可攻也。阳明中风,热邪也。腹满而喘,热入里矣。然喘而微,则未全入里也。发热恶寒,脉浮而紧,皆太阳未除之证。口苦,咽干,为有少阳之半表里。若误下之,则表邪乘虚内陷,而腹胀益矣;兼以重亡津液,故小便难也。

上经五条,论阳明未离太阳不可攻下法。

阳明病,面合赤色,不可攻之,必发热,色黄,小便不利也。

言热在阳明之经不可攻也。阳明之脉循面。合,通也。面通赤色,热在于经,即所谓缘缘正赤,阳气怫郁在表者也。攻之,虚其胃气,耗其津液,经中之热,未得表散,必发热,色黄,小便不利也。

阳明病,口燥,但欲漱水不欲咽者,此必衄。

言阳明经热则衄也。成氏曰:阳明之脉,起于鼻,络于口。阳明里热,则渴欲饮水。此口燥,但欲漱水不欲咽,是热在经,而里无热也。阳明气血俱多,经中热甚,则逼血妄行,必从鼻出也①[注:阳明之脉……出也:语出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·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法》]。

脉浮,发热,口鼻干燥,能食者,则衄。

申明阳明经热为风邪也。脉浮、发热,则在经而不在里。口鼻干燥,能食者,则衄。

燥,阳明经热炽矣。能食为风邪,风性上行,所以衄也。后人以为宜治以黄芩、芍药辈。

阳明病,法多汗,反无汗,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,此以久虚故也。

言阳明胃虚则无汗也。胃为津液之腑,胃虚,则汗不能透出于肌表,故身如虫行皮肤中。

上经四条,论经热不可攻,及经虚无汗证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者,必自下利,葛根汤主之。方见太阳。

此言表证下利宜用葛根也。合病,两经齐病也。太阳与阳明合病,谓有太阳之头项强痛而恶寒,又有阳明之身热目痛不得卧也。阳主外,阴主内,阴阳通和,而后便利如常。如阳实于外者,则阴必孤于中。今阳明经风邪与太阳交并,则阳实于外,不得入而和阴,而水谷所入,阴必引之而下利矣。里不和下利者,宜治其里。此因表邪实而下利,故以葛根解阳明之表,而仍以麻黄合主太阳也。方中全用桂枝汤,所以解阳而和阴。

按:阳明表证,多与太阳合见。太阳桂枝、麻黄,阳明葛根,少阳柴胡,此仲景创法,即千古定法也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,不下利,但呕者,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

言邪合于表,胃气上逆,宜葛根加半夏也。成氏曰:邪气外甚,阳不主里,里气不和。里气下而不上者,但利而不呕;里气上逆而不下者,但呕而不利。故与葛根汤以散表邪,加半夏以下逆气。

葛根加半夏汤方

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,去节 半夏半斤,洗 生姜三两

甘草一两 芍药二两 桂枝二两 大枣十二枚

上八味,以水一斗,先煮葛根、麻黄,减二升,去白沫,内诸药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覆取微似汗。

麻黄减分两,既煮去沫矣,而此复加之汤泡,总欲减其上行之气。前方用桂,此方用桂枝,桂性治下,而枝性治上也。

上经二条,论太阳阳明合病用葛根汤法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,喘而胸满者,不可下,宜麻黄汤主之。

言二阳合病,喘而胸满,宜用麻黄也。两经合病,当合用两经之药,如何偏主麻黄?盖太阳邪在胸,阳明邪在腹,腹满可下,此喘而胸满为太阳之邪胜,故仍用麻黄解表。方有杏仁,可以利肺窍也。

阳明病,脉浮,无汗而喘者,发汗则愈,宜麻黄汤。

言伤寒传阳明,表证未解,仍宜麻黄发汗也。病属阳明,脉虽不紧,而浮则犹有表也,故仍用麻黄汤。易知其为阳明病,盖头项强痛已减去也。若有头项强痛,则所谓汗多恶寒,无汗而喘者,又全是太阳矣。

阳明病,脉迟汗出多,微恶寒者,表未解也,可发汗,宜桂枝汤。

言中风传阳明者,表邪未解,仍宜桂枝解肌也。病属阳明,脉虽不浮,而迟犹缓焉,则为风邪未解,况有微恶寒之证,故仍用桂枝解表。

伤寒,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者,与承气汤。其小

便清者,知不在里,仍在表也,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,必衄,宜桂枝汤。

言不大便六七日,有热宜下,小便清仍宜解表也。伤寒六七日,不大便,明系热邪传里,况有热以证之,更无可疑。故虽头痛,可用调胃也。若小便清,则邪未入里,犹可解散。其有头痛者,明系风邪上壅,势必致衄,故仍宜桂枝。若脉浮紧无汗,身痛,目瞑而衄者,则用麻黄矣。

病人烦热,汗出则解,又如疟状,日晡所发热者,属阳明也。脉实者,宜下之;脉浮虚者,宜发汗。下之,与大承气汤;发汗,宜桂枝汤。

言阳明脉实宜下,脉浮虚犹宜汗也。烦热得汗解矣,乃太阳之邪将尽未尽。其人复如疟状,日晡潮热,则邪在阳明矣。热虽已得阳明证,未可即为里实,须审脉候以别之。脉实者可下;若脉浮虚,则为阳明而兼太阳,可汗不可下也。

喻氏曰:宜桂枝汤,宜字最妙。见前已得汗,不宜再用麻黄也。

太阳病,寸缓关浮尺弱,其人发热汗出,复恶寒,不呕,但心下痞者,此以医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,病人不恶寒而渴者,此转属阳明也。小便数者,大便必硬,不更衣十日,无所苦也。渴欲饮水者,少少与之,但以法救之。渴者,宜五苓散。

言病属阳明,小便数而渴,有用五苓法也。寸缓、关浮、尺弱,发热汗出,复恶寒,纯是太阳未罢之证也。传经之邪,入里必呕。此又不呕,设非误下,何缘得心下痞结耶?如其不下,乃不恶寒而渴,则病传阳明矣。阳明病,以燥硬为苦,此小便数而大便硬,则是热气偏渗膀胱,与大肠之燥结者自别,所以虽旬日不更衣,亦无苦。渴欲饮水,少少与之以去热,法仍救之以五苓以导热而止渴。盖病在膀胱,故仍治太阳而不治阳明也。

上经六条,论阳明未离太阳仍从太阳治法。

阳明病,发潮热,大便溏,小便自可,胸胁满不去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

言阳明病兼少阳者,宜用柴胡和解也。潮热,本阳明胃实之候,若大便溏,小便自可,则胃全未实也;加以胸胁满不去,则证已传入少阳矣。才兼少阳,即有汗下二禁,惟小柴胡一汤,可合表里而两解之也。

阳明病,胁下硬满,不大便而呕,舌上白苔者,可与小柴胡汤。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,胃气因和,身濈然而汗出解也。

此亦言阳明兼少阳宜用柴胡也。不但大便溏为胃未实,即使不大便而呕,亦为邪未入里。硬满在胁,而不在腹,舌苔白而不黄,皆少阳之见证为多,故当从小柴胡分解阴阳,使上下通和,濈然汗出,而表里之邪为之一彻也。上焦和则呕胎去,津液下则硬满消,胃气因和,则大便亦行矣。

喻氏曰: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八字,联系病机最切。风寒之邪,挟津液而上聚于脑中,为喘,为呕,为水道,为结满,常十居六七。是风寒不解,津液必不得下,倘误行发散,不惟津液不下,且转增上逆之势,漫无退息之期。此所以和之于中,而上焦反通也。至于杂病项中,如痰火哮喘、咳嗽、瘰疬等证,又皆火势薰蒸日久,顽痰胶结经隧,所以火不内熄,则津液必不能下灌灵根①[注:泛指生命之根基],而精华尽化败浊耳。夫人之得以长久者,全赖后天水谷之气生此津液,津液结则病,津液枯则死矣。故治病而不知救人之津液,真庸工也!

上经二条,论阳明见少阳证,宜从少阳治法。

阳明病,脉浮而紧,咽燥口苦,腹满而喘,发热汗出,不恶寒反恶热,身重。若发汗则燥,心愤愤反谵语;若加烧针,必怵惕烦躁不得眠;若下之,则胃中空虚,客气动膈,心中懊𢙐,舌上胎者,栀子豉汤主之。若渴欲饮水,口干舌燥者,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若脉浮,发热,渴欲饮水,小便不利者,猪苓汤主之。

言阳明合二阳经为患,阳明证见具,不宜用下法,而宜用涌法及解热导热法也。浮紧,为太阳之脉。咽燥,口苦,为少阳之证。腹满而喘,为热入阳明之里;加以发热,汗出,不恶寒反恶热,则阳明证具见矣。加以身重,则三阳合病证见矣。三阳经相合为热,而阳明经有汗出恶热之证,故不可发汗动阳,恐津液去,而益其烦躁乱也。不可烧针动阴,恐阴血伤而益其怵惕、烦躁、不得眠也。更不可下,恐二阳之客邪乘虚动膈,致懊𢙐不舒也。此而舌胎是上焦热甚也,涌以栀子豉,则治表热而无碍于阳明矣。若前证更加口干舌燥,是热甚于里也,则主以人参白虎,所以解热而生津也。若止发热而不甚汗,渴欲饮水而不甚燥,加之小便不利,是下焦热甚也,则主以猪苓汤,所以导热而滋干也。

本文虽含有二阳,而阳明之证为多,故属之阳明,而不云合病。阳明里热,而无实硬之邪,又二阳之表未除,故栀子之吐,石膏之散,猪苓之利,皆从表治。然三者之法,则治阳明而兼涉少阴矣,恐津液不盛,则无以消亢极之阳也。世有谓仲景方最不可以治热病者,真梦中呓言耳!

猪苓汤方

猪苓 茯苓 阿胶 滑石 泽泻各一两

上五味,以水四升,先煮四味,取二升,去滓,内阿胶,烊消,温服七合,日三服。

太阳证中,有五苓以解热渴矣。然五苓以解未尽之寒,故以桂走阳分。猪苓以导极盛之热,故以阿胶滋阴分。滋之者,恐利之而阴虚,益燥渴也。

阳明病,汗出多而渴者,不可与猪苓汤。以汗多,胃中燥,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。

上文首发热而渴,小便不利者与猪苓汤矣。此复言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示戒。盖上文为三阳合病,有小便不利之证,而此为阳明胃燥也。圣人为之津液虑者,至周详矣!

阳明中风,脉弦浮大而短气,腹都满,胁下及心痛,久按之气不通,鼻干,不得汗,嗜卧,一身及面目悉黄,小便难,有潮热,时时哕,耳前后肿。刺之小差,外不解,病过十日,脉续浮者,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,无余证者,与麻黄汤。若不尿,腹满加哕者,不治。

此阳明合二阳为患,表证不解,病之至重者也。阳明脉大而兼浮弦,则是太阳、少阳之邪俱未解也。腹为阳明之位,胁下属少阳,心间为太阳,乃通腹都满,气短不通,至胁下及心痛俱,则太阳、少阳之证具见,而阳明所居之前后,皆邪气为之弥漫充塞也。鼻干,阳明经燥也。不得汗,表未解也。嗜卧,经气不通而神昏也。身面俱黄,热不得越于外也。小便难,热在太阳之腑也。有潮热,邪入阳明之里也。时时哕,邪气盛而正气不得通也。耳前后肿,少阳经热壅也。刺之小差,略疏其经也。此其里邪充满,外证未解,真是无可如何。若过十日,阳明之气犹存,脉渐向浮,则邪犹可从外解,当与小柴胡汤,引阳明之邪从少阳出。若但见浮脉,而无他恶证,则与麻黄汤,引阳明之邪从太阳出。若不尿,腹满,更加哕,则邪气不得前通,真气不得往来,不可治矣。

此条全是表证未解,风热壅塞于腹中而不通,不得汗,而心腹胀痛,无汗出、燥渴之证,故不可用白虎。然曷不用承气耶?曰:表未得解,虽有潮热,而无硬满、谵语、汗出濈濈之证,则未归并阳明一路,故不用下,下之徒增满腹结胸,以速毙耳。不如稽气之自回,犹可渐引其邪从外出耶。

三阳合病,脉浮大,上关上,但欲眠睡,合目则汗。

言三阳合病脉证也。关脉以候少阳之气,太阳脉浮,阳明脉大。脉浮大,上关上,知为三阳合病也。三阳合,则热甚于经,故但欲眠睡。成氏曰:胆热则睡也。开目为阳,合目为阴,热甚于外,合目则阳入阴中,故逼之而汗出。

此条旧在少阳篇,经文无方,后人用小柴胡、白虎汤。

三阳合病,腹满身重,难以转侧,口不仁而面垢,谵语,遗尿。发汗则谵语,下之则额上生汗,手足逆冷。若自汗者,白虎汤主之。

言三阳合病治法也。三阳病而列之阳明,以热入阳明之里也。腹满,阳明经热合于前也;身重,太阳经热合于后也;不可转侧,少阳经热合于侧也。三证见,而一身之前后左右俱热气弥漫矣。口不仁而

面垢,热合少阳之腑也,胆热上溢,则木克土而口不仁,清阳不升而面垢。《针经》曰:少阳病甚,则面微尘是也。谵语,热合阳明之腑也。遗尿,热合太阳之腑也。三证见,而身内之上中下俱热气充塞矣。大抵三阳主外,三阴主内,阳实于外,则阴虚于内,故不可发汗以耗其欲枯之阴液;阳浮于外,则阴孤于内,故不可下以伤其欲脱之微阳。惟白虎汤,解热而不碍表里,在所急用。然非自汗出则表邪抑塞,亦未可用此也。

前条阳明病脉浮而紧,咽燥口苦,腹满而喘,发热汗出,不恶寒反恶热,身重口渴,不可汗下者,用白虎加人参汤。此不口渴而谵语,故不云加人参也。前条阳明中风,脉弦浮大,短气腹满,胁下及心痛,鼻干,不得汗诸证,外不解者,与小柴胡、麻黄汤矣。此是三阳合病,而非阳明兼二阳之表证未解,故不用汗也。观前条不言合病可见矣。

问:合病之义?曰:并病易治,合病难治。并病,是病之传者,谓一经证未罢,一经证又连并而至也。合病,是病之不传者,谓两经齐病也。若三阳合病,则又热气混同,而无轻重多寡之别矣。

上经五条,论阳明合二阳为病解热救治法。

阳明病下之,其外有热,手足温,不结胸,心中懊侬,饥不能食,但头汗出者,栀子豉汤主之。

此言下之而邪不服,仍宜涌其外邪也。阳明证疑于可下乃下之,而身热不去,反致上壅,是未及硬满燥实而下之不知法也。外有热,经邪未解也;手足温,热未入里也。无太阳证,故虽早下,而犹不致结胸,而郁热烦闷之状则不能免,故心中懊侬,饥不能食。但头汗出者,邪不服而不下降,热不外越也。与栀子豉汤,以涌在上之热邪,兼以解胃中之虚烦。

上经一条,论阳明早下仍用栀子解外法。

阳明病,无汗,小便不利,心中懊侬者,必发黄。

此皆阳明发黄由于热邪不得泄越也。曰阳明病,则身热可知。乃无汗,则热不得从外越;小便不利,则热并不得从下泄,是以郁闷不宁,发而为黄也。黄者,胃之色,热蒸于胃,则色见于外矣。

阳明病,发热汗出,此为热越,不能发黄也。但头汗出,身无汗,剂①[注:平齐。《说文解字·刀部》:“剂,齐也。”]颈而还,小便不利,渴引水浆者,此为瘀热在里,身必发黄,茵陈汤主之。

此皆阳明瘀热发黄宜用茵陈汤荡也。热不得越,故但头有汗而身无汗。既无汗矣,何以头独汗有?盖热不得越,而上蒸于头面也。小便不利,且至渴饮水浆,是热盛而瘀于里也,故必发黄。与茵陈蒿汤以退热逐黄,栀子涌上焦也,大黄荡中焦也,茵陈蒿利下焦也,分杀其势,而黄瘳②[注:痊愈。]矣。

此方与太阳篇中“伤寒六七日,身黄如橘子色,小便不利,腹微满者”主治正同。盖七八日腹微满,正伤寒传里之候,故身黄、小便不利,与阳明瘀热同治。

阳明病,被火,额上微汗出,小便不利者,必发黄。

此皆发黄由于误用火者也。阳明病,本有内热,被火,则两阳相薰,热邪愈炽,仅得额上微汗耳,不能越于周身也,况又小便不利,故必发黄。王宇泰以为宜用栀子柏皮汤。

太阳发黄,由于寒湿不得解散。阳明发黄,由于热不得越。故宜

分经论治。

上经三条,论阳明瘀热发黄法。

阳明病,下血谵语者,此为热入血室。但头汗出者,刺期门,随其实而泻之,濈然汗出而愈。

言热入血室宜刺经也。阳明有热于血室,故逼血下行。胃热乘心,故作谵语。热夺其血汗,不得越,故但头汗出。肝藏血,故刺期门以泻其实,使营卫通利。妇人病寒热,经水适来,谵语如见鬼状者,名热入血室。男子阳明经病,下血而谵语者,亦谓热入血室。

阳明证,其人喜忘者,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,本有久瘀血,故令喜忘。屎虽硬,大便反易,其色必黑,宜抵当汤下之。

言蓄血喜忘,宜下其瘀也。阳明热盛,则逼血致瘀。心主血脉,血瘀则神明不清而善忘,故不当下其便,而当下其瘀血也。

喻氏曰:太阳经热结膀胱之证,轻者如狂,重者发狂。如狂者血自下,但用桃核承气,因势利导,血去则愈。发狂者,血不下,须用抵当急下其血。此条阳明喜忘之证,差①[注:略微]减如狂,乃用药反循发狂之例者。盖太阳少血,阳明多血,阳明之血一结较太阳更为难动,所以宜用抵当峻攻耳。但太阳云主之,则确乎不易。此云宜用,则证有轻重不等,在于临时酌量矣②[注:语出喻昌《尚论篇·太阳经上篇》]。

病人无表里证,发热七八日,虽脉浮数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脉数不解,合热则消谷善饥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也,宜抵当汤。若脉数不解,而下不止,必协热而便脓血也。

言在经瘀热有可下者,宜辨其瘀血、便脓血也。外无头痛、恶寒之表证,内无谵语、硬满之里证,但发热七八日,则热烁津液,阳盛阴虚,大为可虑。故脉虽浮数,亦可用大柴胡之频下之。总以数为热结,浮为表证,故可下也。若下后脉数不解,热合于胃,消谷善饥,至六七日,竟不大便,则非气结而为血结明矣,故宜抵当。若下后脉数不解,而利不止,则血分之邪不除,必协热而便脓血,又当清其血分热邪,不宜抵当也。

上经三论,论血分热结攻泻之法。

承气者,顺承胃腑而调其气。此则专言调血,故用抵当,以攻在经之邪,而与胃实下法不同。

阳明病,若能食,名中风。不能食,名中寒。

言阳明风寒之中,当以能食不能食为辨也。胃为水谷之海,风为阳邪,阳消谷,故能食;寒为阴邪,阴不消谷,故不能食。曰中者,明其直入胃腑,不自外传也。热入腑者,多自外传;寒入腑者,多是直中。而中腑之中,又有风寒之别。胃气素虚之人,风寒类能中之。

阳明病,脉迟,食难用饱,饱即微烦,头眩,必小便难,此欲作谷疸。虽下之,腹满如故,所以然者,脉迟故也。疸一作疸。

此言阳明中风能食而作谷疸者也。迟缓,风邪入里之脉也。阳明中风则能食,乃热邪在胃,食入而与之相搏,当食难用饱,饱则微烦头眩也。小便难者,热邪上搏,而水道不顺也。小便利,则不能发黄,今热不得泄,则蒸身为黄矣。以其发于谷气之热,故名谷疸也。

热实者,下之则愈。今脉迟,则未可攻,虽下之而腹满如故,徒增其虚迟耳。

阳明病,初欲食,小便反不利,大便自调,其人骨节疼痛,翕翕如有热状,奄然发狂,濈然汗出而解者,此水不胜谷气,与汗共并,脉紧而愈。

此言传明中风,胃有水饮,能食自愈也。初欲食,胃有风热也。能食者,小便当利,而小便反不利者,胃热上搏而水道不行也。大便自调者,胃无寒,故不下利;胃无实热,故亦不硬燥也。骨节痛,胃中水湿之气欲流行也。翕然如热,忽然如狂,濈然汗出而解,此谷气有权,能驱所渍之水,与汗共并而出也。脉紧疾则愈,邪因胃胜,得以尽泄于外也。设脉迟,则谷气不能领汗出矣。此胃强能食之人,所以得病易愈欤。

食谷欲呕者,属阳明也,吴茱萸汤主之。得汤反剧者,属上焦也。

此言传寒邪中胃不能食者治法也。胃和,则食谷如常。胃热,则消谷善饥。今食谷欲呕,是胃寒不受食也。此与太阳之恶寒呕逆原为热证者不同,故以吴茱萸汤温散之。若得汤反剧,则属太阳之邪,而非胃寒矣。故辨之不可不审也。

吴茱萸汤方

吴茱萸一升,洗 人参三两 生姜六两,切 大枣十枚

上四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,去滓,温服七合,日三服。

吴茱萸、生姜以散胃寒,人参、大枣以补胃虚,虚则受寒也。

阳明病,若中寒不能食,小便不利,手足濈然汗出,此欲作固瘕,必大便先硬后溏。所以然者,以胃中冷,水谷不别故也。瘕音加。

此皆阳明中寒不能食而成瘕泄也。阳明病不能食,是胃受寒也。而小便不利,手足濈然汗出,必有饮食之痰聚为之固留,不易下也。经曰:手足濈然汗出者,大便已硬。其人胃虚肠实,肠有硬便,则手足濈然汗;胃中虚冷,则不能泌别水谷,而有瘕聚之溏。硬者固于下,溏者聚于上,是以有固瘕之名,即今人所谓食积便溏者是也。

阳明病,不能食,攻其热必哕。所以然者,胃中虚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虚,故攻其热必哕。

言不能食者,不宜攻其热也。哕者,胃中作逆之名。胃本虚冷,以不能食,故而攻其热则左矣,故令哕也。

脉浮而迟,表热里寒,下利清谷者,四逆汤主之。若胃中虚寒,不能食者,饮水则哕。

言虚冷下利不能食者宜温中也。喻氏曰:表热里寒,法当先救其里。太阳经中下利不止,身疼痛者,已用四逆汤。其在阳明之表热,不当牵制,更可知矣。此加之不能食,不但攻其热必哕,即饮以水而亦哕矣,盖胃气虚冷之极也①[注:语出喻昌《尚论篇·阳明经上篇》]。

上经七条,论风寒直中胃腑能食不能食证。

六条中惟水不胜谷气及食难用饱者为风邪入胃之证;余四条皆为寒邪入腑,胃气虚冷之证。盖胃为水谷之海,风邪入之,则为颇眩,为腹满,为谷疸;寒邪入之则为呕哕,为下利,为瘕泄,皆与水谷之邪蕴结为患,而未能遽变为实者也。此与热邪传里,硬满燥实者大相径庭,予故表而出之,以见阳明病中原有风寒直中之证。祇和、元礼自可用其所长,而宋元以来,遂欲以参苏、芎苏等方药治伤寒,则浅狭矣。

阳明病,反无汗而小便利,二三日呕而咳,手足厥者,必苦头痛。若不咳不呕,手足不厥者,头不痛。

此言寒邪中胃则无汗而小便利,其邪上逆则苦头痛也。阳明,法多汗,反无汗而小便利,寒气直中于里,而水液下行也。至二三日,呕而咳,胃中之寒邪上逆也。手足厥,胃弱而寒气见于四肢也。寒上逆而发于外,则苦头痛矣。若不咳,不呕,不厥,则不苦头痛,是邪下注,而不上逆者也。以知寒邪伤人,有自表传里者,亦有直中于里而后传表者,而世人或未之察也。

问:无汗,小便利,呕咳,肢厥头痛,曷不谓太阳病?曰:初起无头痛诸表证也。此之头痛,是二三日呕咳而厥所致,非因头痛致呕咳而厥也。呕咳二证,太阳少阳俱有之,其表证未解者,则属太阳病;其寒热往来者,则谓少阳病也。厥则厥阴有之,然无呕而咳也。

阳明病,但头眩,不恶寒,故能食而咳,其人必咽痛。若不咳者,咽不痛。

此言风邪中胃则头眩而不恶寒,其邪上逆则咳而咽痛也。风为阳邪,故头眩而不痛。阳邪入里,故不恶寒。阳邪消谷,故能食。上逆则咳而咽痛矣,咽为胃之系也。

阴邪下行,故无汗而小便利;阳邪上行,故不恶寒而头眩。寒则呕不能食,风则能食。寒则头痛,风则咽痛。是风寒入胃之辨也。

上经二条,论风寒中胃上逆而咳有寒热之辨。

曰:所谓攻者,攻阳明之腑,非攻阳明之经。所谓表者,表阳明之经,非隶阳明之腑。又曰:阳经须分经腑,阴经须分传中。此语足醒聋聩。然自能食不能食后,皆风寒中腑证,是阳经亦分传中也。学者辨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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