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庞安常曰:伤寒三日后,与诸汤不瘥,脉势如故,阳气犹在经络,未入脏腑,宜桂枝石膏汤。此汤可夏至后代桂枝汤用之。若加麻黄,可代麻黄、青龙汤用之。
又曰:伤寒疗治,四五日不瘥,身体毒热、面赤者,葛根龙胆汤主之。
又曰:凡发散,以辛甘为主,复用此苦药,何也?辛甘者,折阴气而助阳气也。今热盛于表,故加苦以发之。《素问》云“热淫于内,以苦发之”是也。
又曰:时行热病,六七日未得汗,脉洪大或数,面目赤,身体大热,烦躁狂言欲走,大渴甚。又五六日以上不解,热在胃中,口噤不能言,为坏伤寒,医所不能治。如已死人,或精魂已竭,心下才暖,拨开其口,灌药下咽即活。兼治阳毒,麦奴丸,《活人书》名黑奴丸。
又曰:伤寒瘥后,目不了了,谓至十日,或半月二十日,终不惺惺①[注:清醒貌],常昏沉似失精神,言语错乱,或无寒热,有似鬼祟,或潮热烦赤,或有寒热如疟状,此乃发汗不尽,余热在心包络间所致也。宜知母麻黄汤。
又曰:太阳病下之后,气上冲,其脉必浮,可依证发汗,不与发汗,必成结胸也。凡发汗,脉浮大,虽大便秘,小便少者,可发汗而解也。
又曰:当汗不汗,诸毛孔闭塞,闷绝而死。
又蒸法曰:伤寒,连服发汗汤七八剂,汗不出者,死。如中风法蒸之,使温热之气外迎,无不得汗也。古用薪火烧地良久,去火扫地,以水洒之,取蚕沙、柏桃荆叶、糠皮、麦麸皆可用,铺烧地上,可侧手厚,铺席,令病人卧席上,温覆之。热月只可夹被覆,其汗立出,候周身至胸心皆濈濈,乃用温粉扑止,移之床上即愈。如无蚕沙,则用麦麸之类亦得①[注:伤寒三日……之类亦得:语本庞安常《伤寒总病论》卷第二“可发汗证”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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