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书架
一 伤寒金匮二书,于病理医理,互相发明,若读伤寒不读金匮,或读金匮不读伤寒,于仲景之学,未窥全豹。
一 伤寒言猝病,以三阴三阳为提纲,所谓客气之病也。金匮言杂病,以脏腑经络为提纲,所谓本气之病也。客气之病,非不连带本气,然总以六气为致病之原,本气之病,非不连带客气,然总以本气为致病之本。此为伤寒与杂病之立脚点及出发点之不同处。
一 三阴三阳为六气,三阴三阳经为六经,人体表里上下各部为六经所行,痛痒寒热乃六气所作,是六经为病所,六气为病能也。故本论三阴三阳之为病,惟曰,某阳某阴之为病,不得曰,某经某气之为病,其理至明。是以解释本论,当就经与气二者立言,不得仅言其属于何经。若但以六经解释本论所云三阴三阳之病,其难通之处甚多,后人不曰六气病,而曰六经病,实为根本错误。
一 太阳属表,凡太阳病,邪在太阳之经,亦或不尽在太阳之经。例如下利属里,三阴证也,而太阳亦有之。可见无论何经之证,而于太阳病见之,则仍为太阳病者,以其邪在表也。少阳属半表半里,凡少阳病,邪在少阳之经,亦或不尽在少阳之经。例如谵语,阳明证也,而少阳亦有之。可见无论何经之证,而于少阳病见之,则仍为少阳病者,以邪在半表半里也。太阳属表,少阳虽已离表,尚未入里,亦可谓之属表,是以邪在太阳少阳,则必有传经。若于此,邪更内传,从阳则入阳明之府,从阴则入三阴之藏。阳明三阴,均属于里,邪传至此,即成脏腑独立之病,不能再有传经。是以邪在未入里之前,不但阳明证扰于太阳少阳,即三阴证亦扰于太阳少阳,既入里之后,即有三阳表证,亦均属于阳明及三阴,不能再称为太阳少阳病。是以邪既入里,而仍兼表证者,必系藏府连经之病;若邪但在经,不但不能成三阴病,亦不能成阳明独立之病也。学者于六气之邪,必须辨明在表在里,然后可与论三阴三阳之病。
一 凡病不外表、里、寒、热、虚、实六字,伤寒之三阴三阳,即为此六字之代表:太阳少阳主表,阳明三阴主里;三阳病实,三阴病虚;太阳太阴主寒,少阳阳明主热,少阴有寒有热,厥阴多热少寒。若无三阴三阳之证,何能辨表里虚实寒热之病?既不能辨证,而欲为医,犹之欲入而闭其门,欲济而去其舟楫也,乌乎可!
一 伤寒一书,每节每病,均合乎病理之自然,但同为一证,而为病不同;同为一病,又为证不同;又同为一脉,而为病不同;同为一病,又为脉不同;更有此节与彼节,本有连带关系,而因编次错误,遂致解释难通。读者先须贯彻医理病理,自能疑惑全消。若拘拘于一证一脉,而不知变通,则非善读伤寒者。
一 本注取重医理病理之研究。例如桂枝麻黄汤,同为太阳表剂,其应用何以不同?又如发热恶寒,同为一种表证,其为病何以有异?学者均应特别注意。至一句一字之考订,前人解释綦详,兹不多赘。
一 伤寒有五:风、寒、温、暑、湿是也。伤寒论之寒字,是伤寒有五之寒,为广义的;伤寒中风之寒字,是风、寒、温、暑、湿之寒,为狭义的。但伤寒虽有五,而本论特详于风寒,而略于温暑湿,以大经大法,举此即可例彼,举风寒即可以例其余。是以伤寒论之法例,只用风、寒概括,至温、暑、湿不再详细列举。
一 伤寒每一例一方,都是活的,不是死的。例如:风寒中于太阳,是中于表也。其传经,当然由表而里,若邪不中于太阳,或表里兼中,当可不依此例传。更如:邪中于三阴,是中于里也。其传,未始不可由里而表,但里病传表,为欲愈之征,不得更谓为传经。传经者,系由表而传里,由轻而转重之谓也。是以伤寒无自藏府外传经络之例。邪之中人,有从皮肤而入者,有从口鼻而入者,有中于表、中于里者,有中于上下、中于阴阳者,风寒多中于表,故有传经之次第。温病必由于里,故不能依传经之次第。更如表证可汗,亦有不可汗;里证可下,亦有不可下;便硬可下,下利亦未始不可下,都无一定,而各有至理。伤寒一书,于一切杂病原理,无不兼备,治法亦莫不兼该。后人谓:能治伤寒者,未必能治温病。吾不谓然。
一 伤寒一书,傅写讹错散失,自属难免,且至王叔和编次后,其条文之先后,已失其旧。但王氏编次,虽未尽合,而后人改编,亦多非是,不过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自成一家之言而已。但注书,应力求贯彻义理,至于编次,尚属次要。故本书编次,虽有变更,大致仍依王氏。
本书惟将王氏伤寒例删去,太阳列为上中下三篇,而为三卷。更因伤寒以六经六气为提纲,并非仅以六经为提纲。按伤寒传经,一日太阳,二日阳明,三日少阳,四日太阴,五日少阴,六日厥阴,邪传经尽当解,如不解,可作再经,此等传经,为邪尚在表,惟太阳病有之。虽传阳明与三阴,亦不能成阳明三阴独立之病。如构成独立之病,邪入阳明,绝无次日更传三阴之理?即传三阴,更绝无经尽又作再经之理?阳明篇谓邪至阳明,“无所复传”。谓邪已入里也。后人因传经有二日阳明一语,即以阳明病应列太阳之后,少阳之先。是以传经而言,故既不但依阴阳六经立论,自不能再依此传次。夫阳明为六腑之里气,其次于少阳之半表半里无疑。故本书于太阳之后,次少阳阳明太阴少阴厥阴等篇,各为一卷。霍乱与痉湿喝,并为一卷,阴阳易,差后劳复,并为一卷,汗吐下三篇,共为一卷,又将平脉法,改为脉法篇上,辨脉法,改为脉法篇下,合为一卷,而移于卷末,共为十二卷。
风寒大抵先伤太阳,传变于各经,惟是各项经络,莫不通于表,因与太阳发生连带关系,是以伤寒太阳条文,已占全书之半。各家或分太阳为上下两篇,或分为上中下三篇,本书亦分为上中下三篇。但注者之分篇,惟取其篇幅之匀称,以便易读,并无意义之可言。且本论所举各病,阳明及三阴篇内,编列错误尚少;惟太阳与少阳两篇过于紊乱,本属少阳病,而误列于太阳者,不一而足。学者读书有得,尽可自由改编。
本注用开门见山之法,惟在原著各条文下,详为解释,除例言,及导言两篇外,于各卷各篇之先后,概不另有所论列,以便易阅,而节省读者心力。至书内重要各点,不仅关于一节一气者,必须详加注释,亦随时于各节之下,详为说明。如传经之说,详于太阳篇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节;荣卫之说,详于太阳篇桂枝汤本为解肌节;合并病之说,详于太阳篇太阳与阳明合病节;阴阳配十二支说,详于少阳篇少阳病欲解时节种种不一而足。但将本注检阅一过,自当了了。其解释未能详尽,及未当之处,注者自问,亦不恰于心,然一人之识力有限,只得俟诸来者。
客服
扫码添加客服好友
下载
扫码下载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