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厥阴之为病,消渴,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,饥而不欲食,食则吐蛔,下之利不止。
厥阴者,两阴交尽,阴之极也。阴极阳生,故厥阴多有热证。若阴极而阳不生,厥不还者,死也。《经》云:“厥阴之上,风气主之,中见少阳。”是厥阴以风为本,以阴寒为标,而火热在中也。至厥阴而阴已极,故不从标本,从于中治。厥阴之为病者,厥阴气之为病也;消渴者,中见少阳之热化也;厥阴肝木在下,厥阴心包在上,风木之气从下而上合心包,风火相击,故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也;饥而不欲食者,厥阴风火之邪热不杀谷也;蛔者,阴类,感风木之气则顿然而生,蛔闻食臭出,故食则吐蛔也;标阴在下,下之则伤脏气,有阴无阳,故利不止。此论厥阴自得之病,乃厥阴为病之提纲也。
厥阴中风,脉微浮为欲愈,不浮为未愈。
厥阴风木主气,以厥阴而中风,同气相感也。风为阳邪,浮为阳脉,以阳病而得阳脉,故为欲愈;不浮,不得阳脉也,故未愈。
王圣钦曰:阳病得阴脉者死,不浮未必即是阴脉,故止①[注:此后据文义当脱“曰”字]未愈,不曰沉,而曰不浮,不字极活。
厥阴病,欲解时,从丑至卯上。
少阳旺于寅卯,从丑至卯,阴尽而阳生也,厥阴病解于此时者,中见少阳之化也。
徐上扶曰:三阳解时,在三阳旺时而解,三阴解时,亦从三阳旺时而解,伤寒以生阳为主也。
厥阴病,渴欲饮水者,少少与之愈。
厥阴病,阴之极也,若渴欲饮水者,得中见之化也。得中之病,即从中治,故少少与之愈。
按:厥阴篇自提纲后止提此三节厥阴病,其余则曰伤寒、曰病、曰厥、曰下利,而不明言厥阴病者,以厥阴从中治而不从标本也。
诸四逆厥者,不可下之,虚家亦然。
此起下文诸节厥证之意。四逆者,冷至肘膝也。厥者,冷至腕踝也。诸病而凡四逆厥者,俱属阴寒之证,故不可下。然不特厥逆为不可下,即凡属虚家而不厥逆者,亦不可下也,故曰虚家亦然。
张均卫曰:虚家伤寒未必尽皆厥逆,恐人止知厥逆为不可下,而不知虚家虽不厥逆亦不可下,故并及之。
伤寒,先厥后发热而利者,必自止,见厥复利。
此论阴阳寒热互换之理也。伤寒先厥者,先得厥阴之标阴也;后发热者,后得少阳中见之热化也,既得热化,故利必自止。见厥复利者,复得标阴之气也。
伤寒始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当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为除中。食以索饼,不发热者,知胃气尚在,必愈,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。后三日脉之,其热续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,所以然者,本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,复发热三日,并前六日,亦为九日,与厥相应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后三日脉之而脉数,其热不罢者,此为热气有余,必发痈脓也。
此节论寒热胜复之理,而归重于胃气也。伤寒始发热六日者,病厥阴而始得中见之热化也。一经已过,复作再经,而不得中见之化,故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俱属阴寒,当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为除中。除者,去也。中者,中气也。恐中气除去,欲引外食以自救也。索饼者,肝之谷,能胜胃土,食之而不发热者,知胃气尚在于中而不除于外,故能受所胜之谷气而不发热,此必愈也。然此能食者,又恐无根之暴热暂来,出而不久,复去为除中。后三日脉之,而其热续在者,非无根之暴热,乃得一阳初生之气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
愈。旦日者,平旦之时。夜半者,阳生于子,俱属少阳之所主也。少阳气旺,故愈。又申明所以然者,以发热之日期与厥之日期无有偏胜,阴阳得其平,故愈也。后三日脉之而脉数,热不罢者,此为中见太过,少阳热气有余,必发痈脓也。
伤寒脉迟,六七日,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。脉迟为寒,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,腹中应冷,当不能食,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
此承上文脉数而言也。言伤寒脉数,则为热气有余,脉迟则为阴寒不足。六七日,厥阴借此生阳之气尚可冀①[注:希望]其阳复也,反与黄芩汤彻其热,则惟阴而无阳矣。又申言脉迟为里寒,今与黄芩汤复除其外热,则内外皆寒,腹中应冷,当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此中气已除而外去,必死。可见伤寒以胃气为本。《经》曰:有胃气曰生,无胃气曰死。
伤寒先厥后发热,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咽中痛者,其喉为痹。发热无汗,而利必自止,若不止,必便脓血,便脓血者,其喉不痹。
此论热化太过,随其经气之上下而为病也。伤寒先厥者,先病标阴之气也;后发热者,后得中见之化也。夫既得热化,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咽中痛者,阴液泄于外而火热炎于上也。《经》云: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。一阴者,厥阴也。一阳者,少阳也。病厥阴而热化太过,故其喉为痹。夫发热无汗,既得热化,津液不泄,利亦必自止,若不止,则火热下行,必便脓血。夫既下行而便脓血,不复上升而为喉痹,上下经气之相通,有如此也。
伤寒一二日,至四五日厥者,必发热。前热者,后必厥。厥深者,热亦深。厥微者,热亦微。厥应下之,而反发汗者,必口伤烂赤。
伤寒一二日,病从厥阴而值太阳阳明主气之期也,四五日,又从少阳而交于太阴。阴病遇阴,故至四五日厥也。然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得中见之化,故必发热。前热者,热化在中也。后必厥者,标阴在下也。标阴重而厥深者,热化亦重而热深;标阴轻而厥微者,热化亦轻而厥微。此阴阳对待之理也。夫前热后厥者,阴阳不相顺接,热郁之厥也,故当下之以通阴阳之气,而反发汗者,必火热上炎而口伤烂赤也。
伤寒,厥五日,热亦五日,设六日当复厥,不厥者愈。厥终不过五日,以热五日,故知自愈。
此言厥热相应,阴阳平,病当愈也。伤寒病,厥五日者,标阴在下也;热亦五日者,热化在中也。设六日当复厥,不厥者,中见之化胜,不复见标阴之象也,故愈。厥终不过五日,言不待一气之周,而自能化热也。热五日者,亦不至热化太过也,寒热不偏,阴阳和平,故知自愈。
凡厥者,阴阳气不相顺接,便为厥。厥者,手足逆冷是也。
此解所以致厥之由,以明上文厥热之义,并起下文诸厥之病,承上接下之词也。夫阳受气于四肢,阴受气于五脏,阳交于阴,阴交于阳,阴阳相贯,如环无端。厥阴为阴之尽,阴尽则阳生,如阴尽而阳不至,则阴阳之气不相顺序而接续,便为厥矣。手足为诸阳之本,厥者,阳气不行于四肢而手足为之逆冷是也,非若四逆之冷至肘膝也。
伤寒脉微而厥,至七八日肤冷,其人躁无暂安时者,此为脏厥,非蛔厥也。蛔厥者,其人当吐蛔,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,此为脏寒,蛔上入膈,故烦,须臾复止,得食而呕。又烦者,蛔闻食臭出,其人当自吐蛔。蛔厥者,乌梅丸主之。又主久利。
乌梅三百枚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蜀椒四两,去汗
当归四两 桂枝 附子炮 人参 黄柏各六两
上十味,异捣筛,合治之,以苦酒①[注:即食醋]浸乌梅一宿,去核,蒸之五升米下,饭熟,捣成泥,和药令相得,内柏中,与蜜杵二千下,圆②[注:即丸]如梧桐子大,先食服十圆,日三服,稍加至二十圆,禁生冷滑物臭食等。
此明脏厥之不同于蛔厥也。伤寒脉微而厥者,病厥阴而不得中见之化也;至七八日,又不得阳热之化,惟阴无阳,不特手足厥,而周身之肤亦冷矣;其人躁无暂安时者,孤阳外脱,而阴亦不能为之守也。此为脏真将绝,阴阳乖离之脏厥,非蛔厥也。又申明蛔厥者,其人当吐蛔。今病者静则不躁矣,复时烦,则有时而烦,非若无暂安时也,此为脏寒蛔不安而上入于膈,故烦也;须臾复止者,静也;得食而呕者,脏寒也;又烦者,复时烦也;蛔闻食臭出者,蛔欲得食也;随食而出,故其人当自吐蛔。脏厥难治,而蛔厥可治,乌梅丸主之。乌梅、苦酒具春生之木味,以达少阳初生之气;桂枝、蜀椒助上焦君火之阳;细辛、附子启下焦生阳之气,皆所以消阴类化生之虫也;人参、干姜、当归温补中之气血,中土和而蛔自然无容身之处矣;风木郁而热生焉,黄连、黄柏寒能胜热,苦能杀虫也。又主久利者,利久则气下陷,乌梅丸能调补气血,升达阳气,故亦主之。
王鹤田曰:风木生虫,乌梅丸味辛,辛为金味,能制木也;虫乃阴类,乌梅丸性温,温能助阳,阳盛则阴消矣;湿热生虫,乌梅丸性寒味苦,寒能胜热,苦能燥湿也;曲直作酸,乌梅丸味酸,酸能入肝,得木之味也。五味五气兼备于此丸,故亦能治久利。
伤寒热少厥微,指头寒,默默不欲食,烦躁数日。小便利,色白者,此热除也。欲得食,其病为愈。若厥而呕,胸胁烦满者,其后必便脓血。
此言传厥阴不特借少阳之热化,尤贵借少阳少阴之枢转也。伤寒热少者,微从少阳之热化也;厥微者,微观厥阴之标阴也。惟其热少厥微,故手足不逆冷而止于指头寒也。少阳主阳之枢,少阴主阴之枢,阴阳枢转不出,故默默不欲食而烦躁数日也。若小便利,色白者,枢转利而三焦决渎之官得其职,水道行而热已除也。病以胃气为本,故必验其食焉,欲得食,胃气和,其病为愈。若厥而呕,少阴枢转不出也;胸胁烦满,少阳枢转不出也。阴阳并逆,不得外出,必内伤阴络,其后必便脓血也。《经》曰阴络伤则便血是也。
病者手足厥冷,言我不结胸,小腹满,按之痛者,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。
上节热邪枢转不出,逆于阴络而便脓血;此节寒邪枢转不出,逆于膀胱关元而为冷结也。病者手足厥冷,厥阴标阴甚也;胸在上而主阳,腹在下而主阴,今阴邪各从其类,不结于上,故言我不结胸;结于下,故小腹满,按之痛也;膀胱关元,俱在小腹之内,冷结于此,故满且痛也。
伤寒发热四日,厥反三日,复热四日,厥少热多者,其病当愈。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,必便脓血。
《经》云:“人之伤于寒也,则为病热,热虽甚不死。”是伤寒以热为贵也。然热不及者病,太过者亦病。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,以明不可太过与不及也。伤寒热之日数,多于厥之日数,阳气进,阴气退,故病当愈。若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,阳气太过,阴血必伤,故必便脓血。
王圣钦曰:厥阴病多有便脓血者,厥阴主包络而主血也。
伤寒厥四日,热反三日,复厥五日,其病为进,寒多热少,阳气退,故为进也。
伤寒厥之日数,多于热之日数,阴盛阳退,故其病为进也。
伤寒六七日,脉微,手足厥冷,烦躁,灸厥阴,厥不还者死。
此章凡六节,皆论不治之死证。此节论上下水火不交而死也。伤寒六七日,六经已周,不得阳热之化,故脉微而手足厥冷也;虚阳在上,不得下交于阴,故烦;真阴在下,不得上交于阳,故躁。此阴阳上下水火不交,宜灸厥阴以启阴中之生阳而交会其水火。灸之而厥不还者,阳气不复,阴阳乖离,故死。
按:灸厥阴,宜灸荣穴、会穴、关元、百会等处。荣者,行间穴也,在足大指中缝间;会者,章门穴也,在季胁之端,乃厥阴少阳之会;关元在脐下三寸,足三阴经脉之会;百会在顶上中央,厥阴督脉之会也。
伤寒发热,下利厥逆,躁不得卧者死。
此论格阳于外者,死也。伤寒发热,格阳于外也;下利厥逆,纯阴在内也;孤阳外出,独阴不能为之守而亦欲自绝,故躁不得卧也。阴盛格阳,故死。
伤寒发热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死。
此论阳气外脱下陷而为死证也。伤寒发热,阳气外脱也;下利至甚,阳气下陷也。外脱下陷,阳气已绝,故厥不止而死也。
伤寒六七日不利,便发热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死,有阴无阳故也。
此言真阳外脱而为死证也。伤寒六七日,是太阳主气之期,得太阳阳热之化,故不利;阳气浮而不能内固,故便发热而利;其人汗出不止者,真阳外脱,有厥阴之纯阴,无下焦之生阳故也。
王绎堂曰:厥阴病发热不死,此三节发热亦死者,首节在躁不得卧,次节在厥不止,三节在汗出不止。
伤寒五六日,不结胸,腹濡,脉虚复厥者,不可下,此为亡血,下之死。
上节言亡阳而死,此节言亡阴而死也。伤寒五六日,六气已周也,不伤于气,而伤于血,故不结胸;既不结胸则腹亦濡而软也;脉乃血脉,血虚脉亦虚。复厥者,阴虚而不能与阳相接也,故不可下,此伤阴脱里之亡血证也。下之,阴亡而阳亦亡矣,故死。
发热而厥,七日下利者,为难治。
此言六气已周,病不解而为难治之证也。发热而厥,虽见少阳之热化,而仍得厥阴之阴寒也;七日六气已周,而又来复于太阳;下利者,阴盛阳微。虽未至于死,而亦为难治之证矣。总之,厥阴为阴之尽,不得阳热之化,即不可治矣。
伤寒脉促,手足厥者,可灸之。
此章凡八节,皆论厥证之有寒有热有虚有实也。夫阴阳气不相顺接,便为厥。阳盛则促,伤寒脉促者,阳偏盛而不与阴相接也;手足厥者,阴偏盛而不与阳相接也。故可灸之以启阳气之顺接乎阴。阳与阴接则阴亦与阳接,而无偏盛之患矣。
王燮庵曰:阳气陷下者,则灸之,今阳盛则促而亦用灸者,乃虚阳犯上,下焦生阳之气反陷下而不得上达,则上焦虚阳无根矣,脉虽促,假象也,故灸之。况厥阴为阴之极,尤贵生阳之气也。
伤寒脉滑而厥者,里有热也,白虎汤主之。
伤寒脉滑而厥者,阳气内郁而不得外达,外虽厥而里则热也,故宜白虎汤。
蒋宾侯曰:阴阳和合,故令脉滑,今滑而厥,非阴阳和合之脉,阳在内而阴在外也,故以石膏性沉之品直从里而达于外也。
手足厥寒,脉细欲绝者,当归四逆汤主之。若其人内有久寒者,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。
当归 桂枝 芍药 细辛各三两 大枣二十五枚 甘草 通草各二两
上七味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日三服
加生姜半斤 吴茱萸二升
上,以水六升、清酒六升,煮取五升,温分五服。
此言经脉内虚,不能营贯于手足而为厥寒之证也。夫经脉流行,营周不息,若经脉虚少,则不能流通畅达,而手足为之厥寒,脉细为之欲绝也。经曰:“绵绵如泻漆之绝者,亡其血也①[注:见《伤寒论·平脉法》]。”故宜归芍以滋阴血,桂枝、细辛助心主以化赤,甘草、大枣益中焦而取汁,木通中有细孔,藤蔓似络,能通周身之络脉。经血足而络脉通,手足自温,脉细自起矣。内者,中气也,若其人中气素有久寒者,又宜加吴茱萸、生姜以温中气。
大汗出,热不去,内拘急,四肢疼,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,四逆汤主之。
上文属经脉内虚而厥,用当归四逆以温经脉;此二节乃阳虚而厥,又宜四逆汤以回阳气。大汗出者,表阳虚也;热不去者,阳外浮也;内拘急者,纯阴在内也;四肢疼者,阳虚不达于四肢也;又下利者,下焦之生阳又下泄也;表阳脱于外,生阳泄于下,故厥逆而恶寒。宜四逆汤回表阳之外脱,启生阳之下陷。
大汗,若大下利而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。
大汗,阳亡于外也;大下利,阳脱于内也。外亡内脱而厥冷者,亦宜四逆汤主之。
病人手足厥冷,脉乍紧者,邪结在胸中,心中满而烦,饥不能食者,病在胸中,当须吐之,宜瓜蒂散。
此二节论因水寒而致厥也。盖厥阴为阴之极,邪入于阴之极,无分寒热,皆能致厥,故厥阴无不厥之证也。四肢受气于胸中,邪结于胸,则气不能通贯于四肢,故手足厥冷也;邪结于胸中,则气俱凝敛,故脉乍紧也;胸者,心主之宫城,心为邪碍,故满而烦也;胃络上通于心,故饥不能食也。此病在胸中至高之分,高者因而越之,故宜瓜蒂散吐之。
伤寒,厥而心下悸者,宜先治水,当服茯苓甘草汤。却治其厥,不尔,水渍入胃,必作利也。
伤寒厥者,寒伤厥阴也;心下悸者,水气上乘,火畏水也。宜先以茯苓甘草汤以治水。茯苓、桂枝保心气而水不敢上凌;甘草、生姜固中土而水得有所制,火土盛而水自平。却治其厥,不尔者,不先治水也。不先治水,则水寒相得,不特上凌于心而为悸,必中渍于胃而作利也。
伤寒六七日,大下后,寸脉沉而迟,手足厥冷,下部脉不至,咽喉不利,吐脓血,泄利不止者,为难治,麻黄升麻汤主之。
麻黄二两半 升麻一两一分 当归一两一分 知母 黄芩 萎蕤各十八铢 石膏 白术 干姜 芍药 桂枝 茯苓 天冬去心,各六铢
上十四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黄一两沸,去上沫,内诸药,煮取三升,去滓,分温三服,相去如炊三斗米顷,令尽汗出愈。
此论上热下寒,阴阳不相交接而为难治之病也。伤寒六七日,乃由阴出阳之期也;大下后虚其阳气,故寸脉沉迟而手足厥冷也;下为阴,下部脉不至,阴虚而不得上通于阳也;咽喉不利吐脓血者,阳热在上也;泄利不止者,阴寒在下也。此阳独居上而阴独居下,两不相接,故为难治。麻黄、升麻启在下之阴以上通于阳;当归、芍药、天冬、萎蕤治阴以止脓血;干姜、桂枝助阳以止泄利;知母、黄芩降火热而利咽喉;苓、术、甘草益中土以培血气之源;石膏质重,引麻黄、升麻直从里阴而透达于肌表。阳气下行阴气上升,阴阳和而汗出愈矣。
伤寒四五日,腹中痛,若转气下趋少腹者,此欲自利也。
自此以下凡十八节,皆论厥阴下利有阴阳寒热虚实生死之不同也。伤寒四五日者,四日太阴,五日少阴也;太阴主腹,厥阴主少腹,由太阴而仍归于厥阴,故腹中痛,转气下趋少腹也;厥阴不得中见之化,反内合于太阴,寒气下趋,惟下不上,故欲自利也。
伤寒本自寒下,医复吐下之,寒格,更逆吐下,若食入口即吐,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。
干姜 黄连 黄芩 人参各三两
上四味,以水六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温再服。
厥阴标阴在下,故伤寒本自寒下也,医复吐下之,则寒在下而反格阳于上矣。又申言寒本在下而更逆之以吐下,则格阳在上,虚热不纳,故食入口即吐也。黄芩、黄连清在上之阳热,干姜温在下之阴寒,人参补中土而和其上下焉。
下利,有微热而渴,脉弱者,今自愈。
此二节,论厥阴得中见之化而愈也。下利,标阴在下也;有微热而渴,火气在中也;脉弱,少阳微阳渐起也。故自愈。
下利脉数,有微热汗出,今自愈;设复紧,为未解。
下利脉数,少阳火热胜也;有微热汗出,厥少阴阳和合,故自愈也。设复紧者,厥少阴阳不相和而反相搏也,故为未解。
魏子曰:数为阳为热,紧为阴为寒,脉数自愈者,得少阳之化也,脉紧未愈者,复得厥阴之气也。
下利,手足厥冷,无脉者,灸之不温,若脉不还,反微喘者死。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。
下利,阳气陷下也,阳陷下而不能横行于手足,故手足厥冷;阳陷下而不能充达于经脉,故无脉。灸之,则陷下之阳当起而横行充达矣。若不温不还,反微喘者,下焦之生气不能归元,反上脱也,故死。又申明脉之源,始于少阴,生于趺阳,少阴趺阳为脉生始之根。少阴脉不至,则趺阳脉不出。负,如负载之负。少阴在下,趺阳在上,少阴上合而负于趺阳,戊癸相合,脉气有根,故为顺也。
下利,寸脉反浮数,尺中自涩者,必圊①[注:圊(qīng青):厕所,这里用作动词,指排便。]脓血。
此言热伤包络而便脓血也。寸为阳,阳虚下利,脉当沉迟,若反浮数现于寸口,乃邪热上乘心包也。尺则为阴,涩则无血,尺中自涩者,阴血虚也,阳盛阴虚,故迫血下行而圊脓血矣。
下利清谷,不可攻表,汗出必胀满。
厥阴内合脏气而中见少阳,不在于里,即在于中,故无表证。下利清谷,厥阴脏气虚寒也,脏气虚寒当温其里,不可攻表,攻表汗出,则表阳外虚,里阴内结,故必胀满。《经》曰脏寒生满病是也。
下利,脉沉弦者,下重也。脉大者,为未止。脉微弱数者,为欲自止,虽发热不死。
此论下利贵得少阳初阳之气而止也。下利,阴寒病也,少阳之脉弦,沉弦者少阳初阳之气下陷也,故下重。夫少阳为阴中初阳,不可不及,亦不可太过,若脉大者,则为太过,故下利未止。微弱为阴,数为阳,微弱而数,乃阴中有阳,正合少阳初阳之象,故欲自止,虽发热,然得中见之化,故不死。
下利,脉沉而迟,其人面少赤,身有微热,下利清谷者,必郁冒②[注:郁冒:头晕目眩。]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。所以然者,其面戴阳,下虚故也。
此言论三阳阳热在上,而在下阴寒之利可解也。厥阴阴寒在下,故下利、脉沉而迟。三阳之气上循头面,故其人面少赤。身有微热者,微得少阳之热化也。下利清谷者,厥阴标阴在下也。夫阳热在上而面赤身热,阴寒在下而下利清谷,阴阳两不相接而阳独居上,故必郁冒汗出而解者,言阴阳和,上下通,利自止而解也。然虽解,病人必微厥,所以微厥者,其面戴阳,阳在上而不行于下,下焦阳虚故也。
下利,脉数而渴者,今自愈。设不差,必圊脓血,以有热故也。
此总承上两节而言也。一节言微热而渴今自愈,一节言脉数今自愈,此节言下利脉数而渴者今自愈,统上两节之词而合言之也。言厥阴下利,得中见之化,或脉数,或渴者,当自愈。设不差,乃中化太过,上合厥阴心包,必随经下迫而圊脓血。盖少阳三焦属火,厥阴心包亦属火,两火相并而为热故也。
下利后,脉绝,手足厥冷,碎时①[注:周时,一昼夜]脉还,手足温者生,脉不还者死。
此言死生之机全凭于脉,而脉之根又借于中土也。夫脉生于中焦,从中焦而注于手太阴,终于足厥阴,行阳二十五度,行阴二十五度,水下百刻,一周循环,至五十度而复大会于手太阴。下利后,中土虚也,中土虚则不能从中焦而注于手太阴,故脉绝也。土贯四旁,虚则手足不温而厥冷也。碎时,周时也。脉以平旦为纪,一日一夜终而复始,共五十度而大周于身,环转一周而脉得还。手足温者,中土之气将复,复能从中焦而注于手太阴也,故生;脉不还者,中土已败,生气已绝,故死。
伤寒下利,日十余行,脉反实者死。
此言证虚脉实者,死也。伤寒下利者,寒伤厥阴而下利也;日十余行,则胃气与脏气俱虚矣;证虚而脉反实者,无胃气柔和之脉,而真脏之脉见也,故死。《平人气象论》云:死肝脉来,益劲如新张弓弦。言其坚劲而有力也,其即实之脉与。死证全在脉反实句上看,一日十余行,未必即是死证,世尽有下利日数十余行而未必死也。
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汗出而厥者,通脉四逆汤主之。
夫谷入于胃,借中土之气变化而黄以成糟粕,犹奉心化赤而为血之义也。若寒伤厥少二阴,则阴寒气甚,谷虽入胃,不能变化其精微、蒸津液而泌糟粕,清浊不分,完谷而出,故下利清谷也。在少阴则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手足厥逆,脉微欲绝,身反不恶寒;在厥阴则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汗出而厥。俱宜通脉四逆汤,启生阳之气,而通心主之脉也。
热利下重者,白头翁汤主之。
白头翁二两 黄连 黄柏 秦皮各三两
上四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,去滓,温服一升。
上节里寒下利而为清谷,此节里热下利而为下重也。热利者,厥阴协中见之火热而下利也;下重者,热郁于下而气机不能上达也。白头翁气味苦温①[注:温:光绪本作“寒”,义胜。],有风则静,无风而摇,禀特立之性,外物不得而摇之,与赤箭②[注:赤箭:天麻的别名,以其茎赤且外形似箭而得名。]、羌活同,其性盖上升者也,本经③[注:本经:指《神农本草经》。]主治逐血、止腹痛,其功用又行而不止者也,故能调下重之气;黄连、黄柏禀寒水之精,为凉品之总司,故能清上中下之热;秦皮浸水青蓝色,气味苦寒,禀厥阴风木之气,故能引诸药入厥阴而清热利也。邪热清则气机得以升降,而下重止矣。
按:白头翁与柴胡同本,头上有白毛一丛,如白头老翁,故以命名,热毒下利,紫血鲜血者,宜之。
下利,腹胀满,身体疼痛者,先温其里,乃攻其表,温里宜四逆汤,攻表宜桂枝汤。
厥阴风木之气既干中土,故内而下利腹胀满,外而身体疼痛,盖太阴脾土内主腹而外主身体也。然表里皆病,先后攸分,先温其里,由中土而外达于肌腠,乃攻其表,由肌腠而外出于皮肤。温里攻表,桂枝四逆二汤允宜。
下利欲饮水者,以有热故也,白头翁汤主之。
此申明白头翁汤能清火热下利之义也。下利欲饮水者,少阳火热在中,阴液下泄而不得上滋也,故以白头翁汤清火热以下降而引阴液以上升。
下利谵语者,有燥屎也,宜小承气汤。
此论中见火化,上合燥气而为阳明燥实证也。下利谵语者,燥火相合而胃气不和,有燥屎也,宜小承气汤微和胃气。
下利后更烦,按之心下濡者,为虚烦也,宜栀子豉汤。
此言下利后,水液竭不得上交于火而为虚烦证也。更烦者,下利后水精下竭,火热上盛不得相济,复更有此烦,乃更端而复起之证也。然按之心下濡者,非上焦君火亢盛之烦,乃下焦水阴不得上济之虚烦也,宜栀子豉汤以交济水火之气。
呕家有痈脓者,不可治呕,脓尽则愈。
此章凡四节,俱论厥阴之呕,有气血寒热虚实之不同也。夫厥阴包络属火而主血,呕家有痈脓者,热伤包络,血化为脓也。此因内有痈脓,腐秽欲去而呕,若治其呕,反逆其机,热邪内壅,无所泄矣,故不可治呕,脓尽,则热随脓去而呕自止矣。
呕而脉弱,小便复利,身有微热,见厥者,难治,四逆汤主之。
此言论上下内外气机不相顺接而为难治之证也。呕,气机上逆也;脉弱,里气大虚也;小便利者,气机又下泄也;身有微热见厥者,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也。上者自上,下者自下,有出无入,故为难治,若欲治之,四逆汤其庶几①[注:或许可以,表示希望或推测]乎。
干呕,吐涎沫,头痛者,吴茱萸汤主之。
成氏云:“呕者,有声者也;吐者,吐出其物也。”故有干呕而无干吐。今干呕吐涎沫者,涎沫随呕而吐出也。厥阴之脉,挟胃上巅,故呕吐涎沫而头痛也。吴茱萸禀木火之气,故能温厥阴之寒;呕吐则脾胃受伤,故用人参姜枣以补脾胃之气。
呕而发热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
夫厥阴主阖,不特借中见之化,尤借中见之枢。今阖而不能枢转,故呕而发热也,宜小柴胡汤以转枢。
伤寒大吐大下之,极虚,复极汗者,其人外气怫郁,复与之水,以发其汗,因得哕。所以然者,胃中寒冷故也。
夫伤寒以胃气为本,故特结胃气一条,以终厥阴之义。盖吐下发汗皆所以伤胃气,故于此总发明之。伤寒大吐大下之,则内极虚矣;复极汗者,则外亦虚矣。虚则气少,不得交通于内,徒怫郁于外,故其人外气怫郁。医复与之水以发其汗,既虚且寒,因而得哕。辨脉篇曰:水得寒气,冷必相搏,其人即噎,噎即哕也。故曰:所以致哕者,以水寒入胃,胃中寒冷故也。
伤寒,哕而腹满,视其前后,知何部不利,利之即愈。
此即一哕通结六经之证,以见凡病皆有虚实,不特一哕为然也。然即一哕,而凡病之虚实,皆可类推矣,故于此单提哕证一条,不特结厥阴一篇,而六篇之义俱从此结煞,是伤寒全部之结穴处也。夫伤寒至哕,非中土败绝,即胃中寒冷,然亦有里实不通,气不得下泄,反上逆而为哕者。《玉机真脏论》曰:脉盛、皮热、腹胀、前后不通、闷瞀,此谓五实;身汗,得后利,则实者活。今哕而腹满,前后不利,五实中之二实也,实者泻之,前后大小便也。视其前后二部之中,何部不利,利之则气得通,下泄而不上逆,哕即愈矣。夫以至虚至寒之哕证,而亦有实者存焉,则凡系实热之证,而亦有虚者在矣,医者能审气寒热虚实,而为之温凉补泻于其间,则人无夭札之患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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