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 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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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冉氏易理》编纂时间,约在1913年前后。先父年轻时,名冉剑虹,思想进步,曾参加辛亥革命武昌首义,时任湖北新闻社社长,兼首义军军务处秘书长,乃首义军的领导成员之一,曾亲自带军,活捉黎元洪于床下,后黎篡夺义军领导,下先父于死牢,此事邵力子、熊克武辈知之甚详。本书乃先父狱中所写,虑来日已短,故《易理》一书,不求全达,乃深有心得者,所谓精华中之精华也。

中国是一文化古国,为世界所公认。最古之典籍,号称“三坟”,一曰伏羲《易经》,二曰《黄帝内经》,三曰《神农本草经》,魏晋以降,能诵“三坟”者,视为大学问家。《内经》《本经》,已列中医“四大经典”之一之二,又医易相通,古人云“不知《易》,不可为医”,是肄医者,能不谈《易》乎?《冉氏本草》释木香曰:“木香为木之精华凝结于一部分,曰藉天阳嘘植,正象重离,阴精内含,阳精外护,有是理,即有是象,有是象,即有是物,有是物,即有是物真正之性能功用。”是不读易者,读《冉氏医学全著》亦难矣。

现将《冉氏易理》断句,加标点和目录,以飨读者。

——冉先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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