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脏生成篇第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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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脏生成篇第十
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五脏所主,所伤,所合。五味所伤,所合。五色之见死,见生,外荣。色、味所对应的五脏、五体。诸脉、髓、筋、血、气之汇聚与运行:“诸脉者,皆属于目”;“诸髓者,皆属于脑”;“诸筋者,皆属于节”;“诸血者,皆属于心”;“诸气者,皆属于肺”。血之所养与所病;人有大谷十二分,小溪三百五十四名,此皆卫气之所留止、邪气之所客也;若病者,当以针石缘而去之;论五决:诊病第一要做的事,是诊察五脏之脉,判断其虚实顺逆,作为纲领;“诊病之始,五决为纪”;“欲知其始,先建其母”,即欲知五脏之虚实顺逆(始),当先诊察五脏之脉;“五决者,五脉也”;五决之证及所在之经;五决合色、脉之法。

自“比五色之见死也”至“针石缘而去之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七;自“诊病之始”至“面赤目青皆死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五《色脉诊》。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一第一、卷一第四、卷一第五、卷一第十五、卷二第一下、卷四第一下、卷六第九。《脉经》6-3-6、6-5-7、6-7-5、6-9-6有与本篇相关内容。

心之合,脉也[二];其荣,色也[三];其主,肾也[四]。

肺之合,皮也[五];其荣,毛也[六];其主,心也[七]。

肝之合,筋也[八];其荣,爪也[九];其主,肺也[十]。

脾之合,肉也[十一];其荣,唇也[十二];其主,肝也[十三]。

肾之合,骨也[十四];其荣,发也[十五];其主,脾也[十六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详全元起本在第九卷。按:此篇云《五脏生成篇》而不云“论”者,盖此篇直记五脏生成之事,而无问答论议之辞,故不云“论”。后不言论者,义皆仿此。

[二]火气动躁,脉类齐同,心藏应火,故合脉也。

[三]火炎上而色赤,故荣美于面而赤色。○新校正云:详王以赤色为面荣美,未遍。大抵发见于面之色,皆心之荣也,岂专为赤哉。

[四]主,谓主与肾相畏也。火畏于水,水与为官,故畏于肾。

[五]金气坚定,皮象亦然,肺藏应金,故合皮也。

[六]毛附皮革,故外荣。

[七]金畏于火,火与为官,故主畏于心也。

[八]木性曲直,筋体亦然,肝藏应木,故合筋也。

[九]爪者筋之余,故外荣也。

[十]木畏于金,金与为官,故主畏于肺也。

[十一]土性柔厚,肉体亦然,脾藏应土,故合肉也。

[十二]口为脾之官,故荣于唇。唇谓四际白色之处,非赤色也。

[十三]土畏于木,木与为官,故主畏于肝也。

[十四]水性流湿,精气亦然,骨通精髓,故合骨也。

[十五]脑为髓海,肾气主之,故外荣发也。

[十六]水畏于土,土与为官,故主畏于脾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朝鲜活字本“成”作“长”。

是故多食咸,则脉凝(泣)[冱]而变色[一];多食苦,则皮槁而毛拔[一];多食辛,则筋急而爪枯[一];多食酸,则肉胝而唇揭[四];多食甘,则骨痛而发落[五]。此五味之所伤也[六]。故心欲苦[七][1],肺欲辛[八][2],肝欲酸[九][3],脾欲甘[十],肾欲咸[十一]。此五味之所合也[十二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心合脉,其荣色,咸益肾,胜于心,心不胜,故脉凝(泣)[冱]而颜色变易也。

[二]肺合皮,其荣毛,苦益心,胜于肺,肺不胜,故皮枯槁而毛拔去也。

[三]肝合筋,其荣爪,辛益肺,胜于肝,肝不胜,故筋急而爪干枯也。

[四]脾合肉,其荣唇,酸益肝,胜于脾,脾不胜,故肉胝而唇皮揭举也。

[五]肾合骨,其荣发,甘益脾,胜于肾,肾不胜,故骨痛而发堕落。

[六]五味入口,输于肠胃而内养五脏,各有所养,有所欲,欲则互有所伤,故下文曰。

[七]合火故也。

[八]合金故也。

[九]合木故也。

[十]合土故也。

[十一]合水故也。

[十二]各随其欲而归凑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甲乙经》“苦”作“酸”,夹注云:“火酸,与《九卷》义错。”

[2]《甲乙经》“辛”作“苦”,夹注云:“肺欲苦,与《九卷》义错。”

[3]《甲乙经》“酸”作“辛”,夹注云:“木辛,与《九卷》义错。《素问》“肝欲辛”作“欲酸”。”

五脏之气[一][1]:故[2]色见青如草兹[3]者,死[二];黄如枳实者,死[三];黑如炲[4]者,死[四];赤如衃血者,死[五];白如枯骨者,死[六]。此五色之见死也[七]。青如翠羽者,生;赤如鸡冠者,生;黄如蟹腹者,生;白如豕膏者,生;黑如乌羽者,生。此五色之见生也[八][5]。生,于心,如以缟[6]裹朱;生,于肺,如以缟裹红;生,于肝,如以缟裹绀;生,于脾,如以缟裹栝楼[7]实;生,于肾,如以缟裹紫[8]。此五脏所生之外荣也[十]。

色味当五脏:白当肺,辛;赤当心,苦;青当肝,酸;黄当脾,甘;黑当肾,咸[十一]。故白当皮,赤当脉,青当筋,黄当肉,黑当骨[十二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云:“此五味之合,五脏之气也”,连上文。《太素》同。

[二]兹,滋也。言如草初生之青色也。

[三]色青黄也。

[四]炲,谓炲煤也。

[五]衃血,谓败恶凝聚之血,色赤黑也。

[六]白而枯槁,如干骨之白也。

[七]藏败,故见死色也。《三部九候论》曰:“五脏已败,其色必夭,夭必死矣。”此之谓也。

[八]此[8]谓光润也。色虽可爱,若见朦胧,尤善矣,故下文曰。

[九]是乃真见生色也。缟,白色。绀,薄青色。

[十]荣,美色也。

[十一]各当其所应而为色味也。

[十二]各归[9]其所养之藏气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“气”,外候。《玉篇·气部》:“气,候也。”

[2]“故”,若;如果。《经词衍释》卷五:“故,犹若也。”

[3]于喟:“古人多谓席为兹……草既成席,青色必干槁,故色如之者死。”兹,草席。色青而干枯无泽。《尔雅·释器》:“蓐谓之兹。”郭注云:“兹者,蓐席也。”

[4]“炲”,同“炱”,音台。《说文·火部》:“炱,灰;炱煤也。”徐锴《系传》:“火烟所生也。”《集韵·哈韵》:“炲,煤尘也。”《甲乙经》“炲”下有“煤”字,盖旁注衍入正文。

[5]《太素》“见生也”作“见而生者也”。

[6]《甲乙经》“缟”作“白”。白,读若“帛”。

[7]《甲乙经》“栝楼”作“括萎”。

[8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元集本‘此’作‘皆’。”

[9]元本“归”作“当”。

诸脉者,皆属于目[一];诸髓者,皆属于脑[一];诸筋者,皆属于节[三][1];诸血者,皆属于心[四];诸气者,皆属于肺[五]。此四支八溪之朝夕也[六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脉者,血之府。《宣明五气篇》曰:“久视伤血。”由此,明诸脉皆属于目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皇甫士安云:“《九卷》曰:心藏脉,脉合神。神明通体,故云属目。”

[一]脑为髓海,故诸髓属之。

[三]筋气之坚结者,皆络[2]于骨节之间也。《宣明五气篇》曰:“久行伤筋。”由此,明诸筋皆属于节也。

[四]血居脉内,属于心也。《八正神明论》曰:“血气者,人之神。”然神者心之主,由此,故诸血皆属于心也。

[五]肺藏气主气故也。

[六]溪者,肉之小会名也。八溪,谓肘膝腕也。如是,气血筋脉互有盛衰,故为朝夕矣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节”作“肝”。

[2]元本“络”作“结”。

故人卧,血归于肝[一]。肝受血而能视[一],足受血而能步[一],掌受血而能握[四],指受血而能摄[五]。卧出而风吹之:血凝于肤者,为痹[六];凝于脉者,为(泣)[汪][七][1];凝于足者,为厥[八]。此三者,血行而不得反其空,故为痹厥也[九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肝藏血,心行之。人动,则血运于诸经;人静,则血归于肝藏。何者?肝主血海故也。

[一]言其用也。目为肝之官,故肝受血而能视。

[三]气行乃血流,故足受血而能行步也。

[四]以当把握之用。

[五]以当摄受之用也。血气者,人之神,故所以受血者皆能运用。

[六]谓痹病也。

[七](泣)[汪],谓血行不利。

[八]厥,谓足逆冷也。

[九]空者,血流之道,大经隧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俞樾:“泣”疑“汪”字之误。按:俞说是。《素问》中表寒凝之义的“泣”字并当作“汪”。《离合真邪论篇第二十七》:“天寒地冻则经水凝泣,天暑地热则经水沸溢。”《八正神明论篇第二十六》:"天寒日阴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沈。"《调经论篇第六十二》:"血气者喜温而恶寒,寒则泣不能流,温则消而去之。"《云笈七签》卷五十七《诸家气法·慎忌论第六》引此三段文字,"泣"均作"汪"。"汪"同"汪"。据改。说详《校补》。馀或同,不复出校。

人有大谷十二分[一],小溪三百五十四名,少十二,俞[二]。此皆卫气之所留止、邪气之所客也[三]。针石缘而去之[四][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大经所会谓之大谷也。十二分者,谓十二经脉之部分。

[二]小络所会谓之小溪也。然以三百六十五小络言之者,除十二俞外,则当三百五十三名。经言三百五十四者,传写行书误以三为四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及全元起本、《太素》"俞”作“关"。

[三]卫气满填以行,邪气不得居止,卫气亏缺留止,则为邪气所客,故言邪气所客。

[四]缘,谓缘行去之貌。言邪气所客,卫气留止,针其溪谷,则邪气囊[2]缘随脉而行去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"缘",循。循其部分而去之。

[2]金本、元本"囊”作“䆹"。

诊病[1]之始,五决为纪[一]。欲知[2]其始,先建其母[三]。所谓五决者,五脉也[三]。是以头痛巅疾,下虚上实,过在足少阴、巨阳,甚则入肾[四];徇蒙[3]招尤[4],目冥[5]耳聋,下实上虚,过在足少阳、厥阴,甚则入肝[五];腹满瞋胀,支鬲[6]胠胁[7],下厥上冒,过在足太阴、阳明[六];咳嗽上气,厥在胸中,过在手阳明、太阴[七];心烦头痛,病在鬲中,过在手巨阳、少阴[八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五决,谓以五藏之脉为决生死之纲纪也。

[二]建,立也。母,谓应时之王气也。先立应时王气,而后乃求邪正之气也。

[三]谓五藏脉也。

[四]足少阴,肾脉;巨阳,膀胱脉。膀胱之脉者,起于目内眦,上额,交巅上;其支别者,从巅至耳上角;其直行者,从巅入络脑,还出别下项,循肩髆内侠脊抵腰中,入循膂,络肾,属膀胱。然肾虚而不能引巨阳之气,故头痛而为上巅之疾也。经病甚已,则入于藏矣。

[五]徇,疾也。蒙,不明也。言目暴疾而不明。招,谓掉也,掉摇不定也。尤,甚也。目疾不明,首掉尤甚,谓暴病也。目冥耳聋,谓渐病也。足少阳,胆脉;厥阴,肝脉也。厥阴之脉,从少腹上侠胃,属肝络胆,贯鬲,布胁肋,循喉咙之后入顽颡,上出额,与督脉会于巅;其支别者,从目系下颊里。足少阳之脉,起于目锐眦,上抵头角,下耳后,循颈入缺盆;其支别者,从耳后入耳中;又支别者,别目锐眦,下颧,加颊车,下颈,合缺盆,以下胸中,贯鬲,络肝,属胆。今气不足,故为是病。○新校正云:按:王注“徇蒙”言目暴疾而不明,义未甚显。徇蒙者,盖谓目睑眴[8]动疾数而蒙暗也。又少阳之脉“下颧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下颐”。

[六]胜,谓胁上也。下厥上冒者,谓气从下逆上而冒于目也。足太阴,脾脉;阳明,胃脉也。足太阴脉,自股内前廉入腹,属脾络胃,上鬲。足阳明脉,起于鼻,交于颈,下循鼻外,下络颐颔,从候咙入缺盆,属胃络脾;其直行者,从缺盆下乳内廉,下侠齐,入气街中;其支别者,起胃下口,循腹里,至气街中而合,以下髀。故为是病。

[七]手阳明,大肠脉;太阴,肺脉也。手阳明脉,自肩髃前廉上出于柱骨之会上,下入缺盆,络肺,下鬲,属大肠。手太阴脉,起于中焦,下络大肠,还循胃口,上鬲,属肺,从肺系横出掖下。故为咳嗽上气,厥在胸中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厥”作“病”。

[八]手巨阳,小肠脉;少阴,心脉也。巨阳之脉,从肩上入缺盆,络心,循咽下鬲,抵胃,属小肠;其支别者,从缺盆循颈上颊,至目锐眦。手少阴之脉,起于心中,出属心系,下鬲,络小肠。故心烦头痛,病在鬲[9]中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:“胸中痛,支满,腰背相引而痛,过在手少阴、太阳也。”

【校注】

[1]詹本“病”作“脉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知”作“得”。

[3]《太素》“徇”作“徇”。俗书彳、亻混用。杨上善曰:“徇蒙,谓眩冒也。”徇蒙,视物旋转不定与视物不清。详参《校补》。

[4]“招尤”,身体颤动不定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
[5]《太素》“冥”作“瞑”。俗书日、目相乱,“瞑”当作“瞑”。

[6]“支”,不顺从。《说文·心部》:“忮,很也。”“支”、“忮”(zhi)声同义同。诸“支满”、“支痛”义皆同此。“鬲”,不通畅。《甲乙经》“鬲”作“满”。

[7]《太素》无“胁”字。

[8]“睑”乃“睑”之俗,俗书日、月相乱。又,顾本“眴”字亦从“月”,此据金本录正。

[9]元本“鬲”作“胷”。“胷”同“胸”。

夫脉之小大滑涩浮沉,可以指别[一];五藏之象,可以类推[二];五藏相音,可以意识[二];五色微诊,可以目察[四]。能合脉色,可以万全[五]。

赤,脉之至也喘而坚,诊曰有积气在中,时害于食,名曰心痹[六],得之外疾思虑而心虚,故邪从之[七]。

白,脉之至也喘而浮,上虚下实,惊,有[1]积气在胸中;喘而虚,名曰肺痹寒热[八],得之醉而使内也[九]。

青,脉之至也长而[2]左右弹,有积气在心下,支胠,名曰肝痹[十],得之寒湿,与疝同法。腰痛,足清,头痛[十一]。

黄,脉之至也大而虚,有积气在腹中,有厥气,名曰厥疝[十二]。女子同法。得之疾使四支,汗出当风[十三]。

黑,脉之至也上坚而大,有积气在小腹[3]与阴,名曰肾痹[十四],得之沐浴清水而卧[十五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夫脉小者,细小;大者,满大;滑者,往来流利;濇者,往来蹇难;浮者,浮于手下;沈者,按之乃得也。如是,虽众状不同,然手巧心谛而指可分别也。

[二]象,谓气象也。言五脏虽隐而不见,然其气象性用犹可以物类推之。何者?肝象木而曲直,心象火而炎上,脾象土而安静,肺象金而刚决,肾象水而润下。夫如是皆大举宗兆,其中随事变化,象法傍通者,可以同类而推之尔。

[三]音,谓五音也。夫肝音角,心音征,脾音宫,肺音商,肾音羽,此其常应也。然其互相胜负,声见否臧,则耳聪心敏者犹可以意识而知之。

[四]色,谓颜色也。夫肝色青,心色赤,脾色黄,肺色白,肾色黑,此其常色也。然其气象交互,微见吉凶,则目明睿远者可以占视而知之。

[五]色青者,其脉弦;色赤者,其脉钩;色黄者,其脉代;色白者,其脉毛;色黑者,其脉坚。此其常色脉也。然其参校异同,断言成败,则审而不惑,万举万全。色脉之病,例如下说。

[六]喘,谓脉至如卒喘状也。藏居高,病则脉为喘状,故心肺二藏而独言之尔。喘为心气不足,坚则病气有馀。心脉起于心胸之中,故积气在中,时害于食也。积,谓病气积聚。痹,谓藏气不宜行也。

[七]思虑心虚,故外邪因之而居止矣。

[八]喘为不足,浮者肺虚。肺不足,是谓(心)[上][4]虚;上虚,则下当满实矣。以其不足,故善惊而气积胸中矣。然脉喘而浮,是肺自不足;喘而虚者,是心气上乘。肺受热而气不得营,故名肺痹而外为寒热也。

[九]酒味苦燥,内益于心,醉甚入房,故心气上胜于肺矣。

[十]脉长而弹,是为弦紧。紧为寒气,中湿乃弦。肝主胁肋,近于心,故气积心下,又支胠也。《正理论·脉名例》曰:“紧脉者,如切绳状。”言左右弹人手也。

[十一]脉紧为寒,脉长为湿,疝之病,亦寒湿所生,故言与疝同法也。寒湿在下,故腰痛也。肝脉者,起于足,上行至头,出额,与督脉会于巅。故病则足冷而头痛也。清,亦冷也。

[十二]脉大为气,脉虚为虚,既气又虚,故脾气积于腹中也。若肾气逆上,则是厥疝;肾气不上,则但[5]虚而脾气积也。

[十三]女子同法,言同其候也。风气通于肝,故汗出当风,则脾气积满于腹中。

[十四]上,谓于口也。肾主下焦,故气积聚于小腹与阴也。

[十五]湿气伤下,自归于肾,况沐浴而卧,得无病乎?《灵枢经》曰:“身半以下,湿之中也。”[6]

【校注】

[1]《甲乙经》“有”作“为”。

[2]《甲乙经》“而”下有“胸”字。

[3]《太素》“小腹”作“腹中”。

[4]《素问校讹》:“‘心’当作‘上’。”据改。

[5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黎本‘但’作‘俱’。”

[6]《灵枢·邪气藏府病形篇第四》作“半身已下者,湿中之也。”顾校谓“之中”二字误倒,当依《灵枢·邪气藏府病形篇》乙转。据乙正。

凡相五色之奇脉:面黄目青、面黄目赤、面黄目白、面黄目黑者,皆不死也[一];面青目赤[1]、面赤目白、面青目黑、面黑目白、面赤目青[2],皆死也[二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奇脉,谓与色不相偶合也。凡色见黄,皆为有胃气,故不死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无“之奇脉”三字。

[二]无黄色而皆死者,以无胃气也。五脏以胃气为本,故无黄色皆曰死焉。

【校注】

[1]元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朝鲜小字本“赤”作“青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青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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