异法方宜论篇第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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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法方宜论篇第十二

[一]

按:本篇主要论述因地治疗思想,包括以下内容:五方地域不同,因之生活环境、物产种类、生活习惯等也相应不同,这就决定了一方之人的体质状况、疾病发生种类、趋向不一样,因而应当采取不同的治疗手段与方法。针灸石焫毒药导引按跷等不同的治疗手段与方法产生于不同的地势。
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方地》。

黄帝问曰:医之治病也,一病而治各不同,皆愈,何也[二]?岐伯对曰:地势使然也[三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九卷。

[二]不同,谓针石灸焫毒药导引按跷也。

[三]谓法天地生长收藏及高下燥湿之势。

故东方之域,天地之所始生也[四],鱼盐之地,海滨[五]傍水[六],其民食鱼而嗜咸,皆安其处,美其食[七]。鱼者使人热中,盐[八]者胜血[九],故其民皆黑色疏理,其病皆为[十]痈疡[重订]。其治宜砭石[十一]。故砭石者,亦从东方来[十二]。

西方者,金玉之域,沙石之处,天地之所收引也[十三],其民陵居而多风,水土刚强[十四],其民不衣而褐荐,其民华食而脂肥[十五],故邪不能伤其形体,其病[十六]生于内[十七]。其治宜毒药[十八]。故毒药者,亦从西方来[十九]。

北方者,天地所闭藏之域也,其地高陵居,风寒冰冽[二十],其民乐野处而乳食。藏寒生满[二十一]病[二十二]。其治宜灸焫[二十三]。故灸焫者,亦从北方来[二十四]。

南方者,天地所长养,阳[二十五]之所盛处也,其地下,水土弱,雾露之所聚也[二十六],其民嗜酸而食胕[二十七][3],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,其病挛痹[二十八]。其治宜微针[二十九]。故九针者,亦从南方来[三十]。

中央者,其地平以湿,天地所以生万物也众[三十一][3],其民食杂而不劳[三十二],故其病多痿厥寒热[二十五]。其治宜导引按跷[二十六][正]。故导引[1]按跷者,亦从中央出也[二十七]。

故圣人杂合以治,各得其所宜[二十八]。故治所以异而病皆愈者,得得病之情,知治之大体也[二十九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法春气也。

[二]鱼盐之地,海之利也。滨,水际也。随业近之。

[三]丰其利,故居安。恣其味,故食美。

[四]鱼发疮,则热中之信。盐发渴,则胜血之征。

[五]血弱而热,故喜为痈疡。

[六]砭石,谓以石为针也。《山海经》曰:“高氏之山,有石如玉,可以为针。”则砭石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“氏”一作“伐”。

[七]东人今用之。

[八]法秋气也。引,谓牵引使收敛也。

[九]居室如陵,故曰陵居。金气肃杀,故水土刚强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大抵西方地高,民居高陵,故多风也,不必室如陵矣。

[十]不衣丝绵,故曰不衣。褐,谓毛布也。荐,谓细草也。华,谓鲜美,酥酪骨肉之类也。以食鲜美,故人体脂肥。

[十一]水土刚强,饮食脂肥,肤腠闭封,血气充实,故邪不能伤也。内,谓喜怒悲忧恐及饮食男女之过甚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悲”一作“思”,当作“思”,已具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注中。

[十二]能攻其病,则谓之毒药。以其血气盛,肌肉坚,饮食华,水土强,故病宜毒药方制御之。药,谓草木虫鱼鸟兽之类,皆能除病者也。

[十三]西人方术今奉之。

[十四]法冬气也。

[十五]水寒冰冽,故生病于藏寒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无“满”字。

[十六]火艾灸灼谓之灸焫。

[十七]北人正行其法。

[十八]法夏气也。地下,则水流归之。水多,故土弱而雾露聚。

[十九]言其所食不芬香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云“食鱼也”。

[二十]酸束收敛,故人皆肉理密致。阳盛之处,故色赤。湿气内满,热气内[12]薄,故筋挛脉痹也。

[二十一]微,细小也。细小之针,调脉衰盛也。

[二十二]南人盛崇之。

[二十三]法土德之用,故生物众。然东方海,南方下,西方北方高,中央之地平以湿,则地形斯异,生病殊焉。

[二十四]四方辐辏而万物交归,故人食杂而不劳也。

[二十五]湿气在下,故多病瘘弱、气逆及寒热也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“地之湿气,感则害皮肉筋脉。”居近于湿故尔。

[二十六]导引,谓摇筋骨,动支节。按,谓抑按皮肉。跷,谓捷举手足。

[二十七]中人[13]用为养神调气之正道也。

[二十八]随方而用,各得其宜,唯[14]圣人法乃能然矣。

[二十九]达性怀欣然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海滨”作“滨海”。

[2]《甲乙经》“盐”作“咸”。

[3]《甲乙经》“皆为”作“多”。

[4]《甲乙经》“痛疡”作“壅肿”。

[5]《太素》“病”下有“皆”字。

[6]《太素》无“满”字。

[7]《太素》“阳”作“阳气”二字。

[8]《甲乙经》“腑”作“脏”。

[9]周本、朝鲜活字本“地”下有“之”字,《太素》“天地所以生万物也众”作“天地所生色者众”七字。按:色,物也。

[10]《太素》“跷”作“鞒”,盖“挢”之俗。余或同,不复出校。

[11]《太素》无“导引”二字。

[1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内’作‘外’。”金本同。

[13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人’作‘央’。”

[14]元本“唯”作“惟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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