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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一]
按:本篇主要论述热病的病理与治法,包括以下内容:热病性质:"今夫热病者,皆伤寒之类也"。伤寒起于"巨阳",依次传入阳明、少阳、太阴、少阴、厥阴。六经病证临床特点及病理、预后。六经病证治法:"各通其藏脉";"其未满三日者,可汗而已";"其满三日者,可泄而已"。热病愈后复发、迁延不愈的原因及治法、禁忌。论"两感于寒"之脉应、病形。"凡病伤寒而成温者:先夏至日者为病温,后夏至日者为病暑","暑当与汗皆出,勿止"。
自"黄帝问曰今夫热病者"至"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"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五《热病决》;自"凡病伤寒而成温者"至"皆出勿止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温暑病》。本篇又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七第一上。《伤寒论》卷第二《伤寒例第三》所引《阴阳大论》有与本篇相关内容。
黄帝问曰:今夫热病者,皆伤寒之类也。或愈或死,其死皆以六七日[1]之间,其愈皆以十日以[2]上者,何也?不知其解,愿闻其故[3]。岐伯对曰:巨[3]阳者,诸阳之属也[三],其脉连[4]于风府[四],故为诸阳主气也[五]。人之伤于寒也,则为病热,热虽甚,不死[六];其两感于寒而病者,必不免于死[七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五卷。
[二]寒者,冬气也。冬时严寒,万类深藏,君子固密,不伤于寒,触冒之者,乃名伤寒。其伤于四时之气[5],皆能为病,以伤寒为毒者,最乘杀厉之气。中而即病,名曰伤寒;不即病者,寒毒藏于肌肤,至夏至前变为温病,夏至后变为热病。然其发起皆为伤寒致之,故曰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伤寒论》云:"至春,变为温病;至夏,变为暑病。"与王注异。王注本《素问》为说,《伤寒论》本《阴阳大论》为说,故此不同。
[三]巨,大也。太阳之气,经络气血荣卫于身,故诸阳气皆所宗属。
[四]风府,穴名也,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是。
[五]足太(阴)[阳][6]脉浮气之在头中者凡五行,故统主诸阳之气。
[六]寒毒薄[7]于肌肤,阳气不得散发而内怫[8]结,故伤寒者反为病热。
[七]藏府相应而俱受寒,谓之两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六七日”上有“病”字。
[2]元本、元残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甲乙经》“以”并作“已”。
[3]《甲乙经》“巨”作“太”。
[4]吴勉学本“连”作“达”。
[5]元本、元残本“气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[6]《素问校讹》:“元椠本‘阴’作‘阳’。”元残本同。作“阳”义长,据改。
[7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薄’作‘藏’。”
[8]元残本“怫”作“佛”。
帝曰:愿闻其状[一]。
歧伯曰:伤寒:一日,巨阳受之[一],故头痛,腰脊强[三]。二日,阳明受之[四]。阳明主内,其脉侠鼻络于目,故身热目疼[五]而鼻干、不得卧也[六]。三日,少阳受之。少阳主胆[七],其脉循胁,络于耳,故胸胁痛而耳聋。三阳经、络皆受其[2]病,而未入于藏者,故可汗而已[七]。四日,太阴受之[八]。太阴脉布胃中,络于嗌,故腹满而嗌干。五日,少阴受之。少阴脉贯肾,络于肺,系舌本,故口燥[3]舌干而渴。六日,厥阴受之[4]。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,故烦满而囊缩。三阴三阳五藏六府皆受[5]病,荣卫不行,五藏[6]不通,则死矣[九]。
其不两感于寒者:七日,巨[7]阳病衰,头痛少愈[十]。八日,阳明病衰,身热少愈。九日,少阳病衰,耳聋微闻。十日,太阴病衰,腹减[8]如故,则思饮食[9]。十一日,少阴病衰,渴止,不满,舌干而已而嚏[10]。十二日,厥阴病衰[11],囊纵[12],少腹微下,大气皆去,病日已矣[十一]。
【原注】
[一]谓非两感者之形证。
[二]三阳之气,太阳脉浮。脉浮者,外在于皮毛。故伤寒一日,太阳先受之。
[三]上文云其脉连于风府,略言也。细而言之者:足太阳脉从巅入络脑,还出别下项,循肩髆内侠脊抵腰中。故头痛项,腰脊强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及《太素》作“头颈与[13]腰脊皆痛[14]。”
[四]以阳感热,同气相求,故自太阳入阳明也。
[五]身热者,以肉受邪。胃中热烦,故不得卧。馀随脉络之所生也。
[六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“胆”作“骨”,元起注云:“少阳者,肝之表。肝候筋,筋会于骨,是少阳之气所荣,故言主于骨。”《甲乙经》《太素》等并作“骨”[15]。
[七]以病在表,故可汗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[云]本[16]“藏”作“府”,元起注云:“伤寒之病,始入于[17]皮肤之腠理,渐胜于诸阳,而未入府,故须汗发其寒热而散之。《太素》亦作“府”[18]。
[八]阳极而阴受也。
[九]死,犹嘶也,言精气皆嘶也。是故[19]其死皆病六七日间者,以[20]此也。
[十]邪气渐退,经气渐和,故少愈。
[十一]大气,谓大邪之气也。是故其愈皆病十日已上者,以此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“目疼”二字。
[2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其”字。
[3]《太素》“燥”作“热”。
[4]《太素》“受之”作“受病”。
[5]《太素》无“受”字。
[6]《太素》“五藏”作“府藏”。
[7]《甲乙经》“巨”作“太”。
[8]《太素》无“减”字。
[9]《太素》“思饮食”作“思食饮欲食”。
[10]《太素》“噎”作“软”。《甲乙经》“已而”作“乃已”,无“噎”字。
[11]《太素》“病衰”作“病愈”。
[12]《太素》“纵”作“从”。
[13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无‘与’字。”元残本同。
[14]元本、元残本“痛”作“强”。《太素》“头项痛腰脊强”作“头项腰脊皆痛”。
[15]顾校:“以上文‘阳明主肉’证之,‘骨’字是也。”
[16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云’作‘本’。”元残本同。据改。
[17]元本、元残本无“于”字。
[18]《太素》“而未入于藏者”作“而未入通于府也”。
[19]元本、元残本“是故”作“是以”。
[20]元本、元残本无“以”字。
帝曰:治之奈何?歧伯曰:治之:各通其藏脉,病日衰已矣。其未满三日者,可汗而已;其满三日者,可泄而已[一]。
【原注】
[一]此言表里之大体也。《正理伤寒论》曰:“脉大浮数,病为在表,可发其汗;脉细沈数,病在[1]里,可下之。”由此,则虽日过多,但有表证,而脉大浮数,犹宜发汗;日数虽少,即有里证,而脉沈细数,犹宜下之。正应随脉证以汗下之。
【校注】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元椠本‘在’上有‘为’字。”元残本同。
帝曰:热病已愈,时有所遗者,何也[一]? 歧伯曰:诸遗者,热甚而强食之,故有所遗也。若[1]此者,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,因其谷气相薄,两热相合,故有所遗也。
帝曰:善。治遗奈何? 歧伯曰:视其虚实,调其逆从,可使必已[2]矣[二]。
帝曰:病热当何禁之? 歧伯曰: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。此其禁也[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邪气衰去不尽,如遗之在人也。
[二]审其虚实而补写之,则必已。
[三]是所谓戒食劳也。热虽少愈,犹未尽除,脾胃气虚,故未能消化;肉坚食驻,故热复生。复,谓复旧病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“若”字。
[2]《甲乙经》“必已”作“立已”。
帝曰:其病[1]两感于寒者,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[2]? 歧伯曰:两[3]感于寒者:病一日,则巨[4]阳与少阴俱病,则头痛口干而烦满[一]。二日,则阳明与太阴俱病,则腹满身热,不欲[二][5]食,谵言[6]。三日,则少阴与厥阴俱病,则耳聋囊缩而厥,水浆不入,不知人,六日死[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《伤寒论》云“烦满而渴”。
[二]谵言,谓妄谬而不次也。◎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“多言也”。
[三]巨阳与少阴为表里,阳明与太阴为表里,少阳与厥阴为表里,故两感寒气,同受其邪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“病”字。
[2]《太素》“何如”作“如何”。
[3]《甲乙经》“两”上有“其病”二字,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“两”上有“其”字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巨”作“太”。
[5]《太素》无“欲”字。
[6]《甲乙经》“言”作“语”。
帝曰:五藏已伤,六府不通,荣卫不行,如是,之[1]后三日乃死,何也? 歧伯曰:阳明者,十二经脉[2]之长也,其血气盛,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,故死矣[一]。
【原注】
[一]以上承气海,故三日气尽乃死。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无“之”字。
[2]《太素》无“脉”字。
凡病伤寒而成温者:先夏至日者,为病温;后夏至日者,为病暑。暑[1]当与汗皆[2]出,勿止[一]。
【原注】
[一]此以热多少盛衰而为义也。阳热未盛,为寒所制,故为病曰温;阳热大盛,寒不能制,故为病曰暑。然暑病者,当与汗之令愈,勿反止之,令其甚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“凡病伤寒”已下,全元起本在《奇病论》中,王氏移于此。杨上善云:“冬伤于寒轻者,夏至以前发为温病;冬伤于寒甚者,夏至以后发为暑病。”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暑”上有“病”字。
[2]“皆”,借,同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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