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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:本篇论痹的分类、病理、临床表现及刺法,包括以下内容:痹病形成的原因。痹的分类:按病因及临床表现特点,分为行痹、痛痹、着痹;按发病时令,分为骨痹、筋痹、脉痹、肌痹、皮痹。“五藏皆有合”,痹病“久而不去者,内舍于其合”,而为五脏、六腑痹。肺痹、肾痹、肝痹、心痹、脾痹五脏痹及肠痹、胞痹各自的临床表现。气之妄行,各随脏之所主而为痹,其见有死、疼久、易已之分。“阴气者,静则神藏,躁则消亡”;“饮食自倍,肠胃乃伤”;“诸痹不已,亦益内也”。六腑痹形成的原因。诸痹的针刺之法。荣卫及其与痹病发生与否的关系。痹病者:“或痛,或不痛,或不仁,或寒,或热,或燥,或湿,各有其故。”“凡痹之类,逢寒则虫,逢热则纵”。
自“黄帝问曰痹之安生”至“其时重感于风寒湿之气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八《痹论》;自“凡痹之客五藏者”至“肌痹鲍聚在脾”见于《太素》卷三《阴阳杂说》;自“诸痹不已亦益内也”至“则纵常曰善”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八《痹论》。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十第一上、卷十第一下。
黄帝问曰:痹之[1]安生[二]?岐伯对曰:风寒湿三气杂至,合而为痹也[三][2]。其风气胜者,为行痹;寒气胜者,为痛痹;湿气胜者,为著痹也[四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八卷。
[二]安,犹何也。言何以生。
[三]虽合而为痹,发起亦殊矣。
[四]风则阳受之,故为痹行;寒则阴受之,故为痹痛;湿则皮肉筋脉受之,故为痹著而不去也。故乃痹从风寒湿之所生也。
【校注】
[1]“之”,者。唐五代西北方音遇摄读同止摄,“者”读近“之”。
[2]《甲乙经》“杂”、“合”互乙。
帝曰:其有[1]五者,何也[二]?岐伯曰:以冬遇此者,为骨痹;以春遇此者,为筋痹;以夏遇此者,为脉痹;以至阴遇此者,为肌痹;以秋遇此者,为皮痹[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言风寒湿气异则三,痹生有五,何[2]气之胜也?
[二]冬主骨,春主筋,夏主脉,秋主皮,至阴主肌肉,故各为其痹也。至阴,谓戊己月及土寄王月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“有”字。
[2]元本、元残本“何”上有“而”字。
帝曰:内舍五藏六府,何气使然[二]?岐伯曰:五藏皆有合,病久而不去者,内舍于其合也[二]。故[1]骨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肾;筋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肝;脉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心;肌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脾;皮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肺。所谓痹者,各以其时重感于风[2]寒湿之气也[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言皮肉筋[骨[3]]脉痹,以五时之外,遇[4]然内居藏府,何以致之?
[二]肝合筋,心合脉,脾合肉,肺合皮,肾合骨。久病不去,则入于是。
[三]时,谓气王之月也。肝王春,心王夏,肺王秋,肾王冬,脾王四季之月。感,谓感应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故”下有“曰”字。
[2]《太素》无“风”字。
[3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舆本‘筋’下有‘骨’字。”全本、元残本同。据补。
[4]“遇”、“偶”声同通用。《尔雅·释言》:“遇,偶也。”郭璞注:“偶尔相值遇。”
凡痹之客五藏者:
肺痹者,烦满,喘而呕[一]。
心痹者,脉不通,烦则心下鼓,暴上气而喘,嗌干,善噫,厥气上则恐[一]。
肝痹者,夜卧则惊,多饮,数小便,上为引如怀[三]。
肾痹者,善胀,尻以代踵,脊以代头[四]。
脾痹者,四支解堕,发欬[1],呕汁,上为大塞[五]。
肠痹者,数饮而出[2]不得,中气喘争,时发飧泄[六]。
胞痹者,少腹膀胱按之内痛,若沃以汤,涩于小便,上为清涕[七]。
阴气者,静则神藏,躁则消亡[八]。
饮食自倍,肠胃乃伤[九]。
淫气喘息,痹聚在肺;淫气忧思,痹聚在心;淫气遗溺[3],痹聚在肾;淫气乏竭[4],痹聚在肝;淫气肌绝,痹聚在[5]脾[十]。
诸痹不已,亦益内也[十一]。
其风气胜者,其人易已也。
帝曰:痹[6],其时有死者,或疼久者,或易已者,其故何也?岐伯曰:其入藏者,死;其留连筋骨间者,疼久;其留[7]皮肤间者,易已[十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以藏气应息,又其脉还循胃口,故使烦满喘而呕。
[二]心合脉,受邪则脉不通利也。邪气内扰,故烦也。手心主心包之脉起于胸中,出属心包,下隔。手少阴心脉起于心中,出属心系,下隔络小肠;其支别者,从心系上侠咽喉;其直者,复从心系却上肺。故烦则心下鼓满、暴上气而喘、嗌干也。心主为噫,以下鼓满,故噫之以出气也。若是逆气上乘于心,则恐畏也,神俱凌弱故尔。
[三]肝主惊骇,气相应,故中夜卧则惊也。肝之脉循股阴入髦中,环阴器,抵少腹,侠胃属肝络胆,上贯贲,布胁肋,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。故多饮水,数小便,上引少腹如[8]怀妊[9]之状。
[四]肾者,胃之关,关不利,则胃气不转,故善胀也。尻以代踵,谓足挛[10]急也。脊以代头,谓身踡屈也。踵,足跟也。肾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,斜趋[11]足心,出于然骨之下,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,以上腨内,出腘内廉,上股内后廉,贯脊属肾络膀胱;其直行者,从肾上贯肝鬲,入肺中。气不足而受邪,故不伸展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然骨”一作“然谷”。
[五]土主四季,外主四支,故四支解堕[12];又以其脉起于足,循臑街上膝股也。然脾脉入腹属[肾][脾][13]络胃,上鬲侠咽,故发噫呕汁。脾气养肺,胃复连咽,故上为大塞也。
[六]大肠之脉入缺盆络肺,下属大肠。小肠之脉又入缺盆络心,循咽下鬲抵胃属小肠。今小肠有邪,则脉不下鬲;脉不下鬲,则肠不化行而胃气稿热,故多饮水[14]而不得下出也。肠胃中阳气与邪气奔喘交争,得时通利,以肠气不化,故或时得通则为泄。
[七]膀胱为津液之府,胞内居之,少腹处关元之中,内藏胞器。然膀胱之脉起于目内眦,上额交巅上,入络脑,还[15]出别下项,循肩髆内侠脊抵腰中,入循膂络肾属膀胱;其支别者,从腰中下贯臀,入腘中。今胞受风寒湿气,(闭)[则][16]膀胱太阳之脉不得下流干足,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、若沃以汤、涩于小便也。小便既涩,太阳之脉不得下行,故上烁其脑而为清涕出于鼻窍矣。沃,犹灌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“内痛”二字作“两髀”。
[八]阴,谓五神藏也。所以说神藏与消亡者,言人安静不涉邪气,则神气宁以内藏;人躁动触冒邪气,则神被害而离散,藏无所守,故曰消亡。此言五藏受邪之为痹也。
[九]藏以躁动致伤,府以饮食见损,皆谓过用越性则受其邪。此言六府受邪之为痹也。
[十]淫气,谓气之妄行者各随藏之所主而入为痹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从上“凡痹之客五藏者”至此,全元起本在《阴阳别论》中,此王氏之所移也。
[十一]从外不去,则益深至于身内。
[十二]入藏者死,以神去也。筋痹疼久,以其定也。皮肤易已,以浮浅也。由斯深浅,故有是不同。
【校注】
[1] “噫”,当读“于愔切”,俗称打嘀。详参《校补》。
[2] 《太素》“而出”二字互乙。
[3] 《太素》“遗溺”作“欧唾”。
[4] 《太素》“之竭”作“渴之”。古书在传抄的过程中,文字往往被当代化。在竭尽意义上,“渴”为本字,“竭”为后来用字。
[5] 《太素》“痹聚在”下有“胃肾气雍塞痹聚在”八字,当据补。
[6] 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痹”字。
[7] 《太素》“留”作“流”,《甲乙经》“留”下有“留连”二字。
[8] 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黎本‘如’作‘痛’。”元残本同。
[9] 金本、元本、元残本“姪”作“任”。
[10] 元本、元残本“挛”作“恋”。
[11] 元残本“趋”作“趣”。
[12] 金本、元本、元残本“堕”作“墯”。
[13] 《〈素问校讹〉》:“古钞本、元黎本‘肾’作‘脾’,宜从改。”元残本同。据改。
[14] 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水’作‘食’。”
[15] 元本、元残本无“还”字。
[16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别’作‘则’。”元残本同。据改。
帝曰:其[1]客于六腑者,何也[2]?岐伯曰:此亦其食饮居处为其病本也[3]。六腑亦[4]各有俞,风寒湿气中其俞,而饮食应之,循俞而入,各舍其府也[5]。
【原注】
[一]四方虽土地温凉高下不同,物性刚柔食居不[5]异,但动过其分,则六腑致伤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“水谷之寒热,感则害[6]六腑。”○新校正云:按《伤寒论》曰:“物性刚柔,食[7]居亦异。”
[二]六腑俞,亦谓背俞也。胆俞,在十椎之傍;胃俞,在十二椎之傍;三焦俞,在十三椎之傍;大肠俞,在十六椎之傍;小肠俞,在十八椎之傍;膀胱俞,在十九椎之傍。随形分长短而取之如是,各去脊同身寸之一寸五分,并足太阳脉气之所发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六腑俞并在本椎下两傍,此注言在椎之傍者,文略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“其”字。
[2]《甲乙经》“何也”作“何如”。
[3]《太素》“此亦其食饮居处为其病本也”作“此亦由其食饮居处而为病本”。
[4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亦”字。
[5]金本“不”作“亦”。
[6]金本“害”下有“于”字。
[7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元椠本‘食’作‘飧’。又,赵开美本《伤寒论》作‘飧’。”金本作“飧”。
帝曰:以针治之,奈何?岐伯曰:五藏有俞,六腑有合,循脉之分,各有所发,各随其过[一],则病瘳也[二1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“随”作“治”[2]。
[二]肝之俞曰太冲,心之俞曰太陵,脾之俞曰太白,肺之俞曰太渊,肾之俞曰太溪,皆经脉之所注也。太冲,在足大指间本节后二寸陷者中,(新校正云:按《刺腰痛》注云:“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后内间二寸陷者中,动脉应手。”)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太陵,在手掌后骨两筋间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太白,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太渊,在手掌后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二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太溪,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也[3]。胃合入于三里,胆合入于阳陵泉,大肠合入于曲池,小肠合入于小海,三焦合入于委阳,膀胱合入于委中。三里,在膝下三寸、䯗外廉两筋间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[4]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阳陵泉,在膝下一寸,䯗外廉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十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小海,在肘内大骨外、去肘端五分陷者中,屈肘乃得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曲池,在肘外辅,屈肘曲骨之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委阳,在足腘中外廉两筋间,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,留五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,屈伸而取之。委中,在腘中央约文中动脉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(新校正云:按《刺热》注:“委中在足膝后屈处。”馀并同此。)故经言循脉之分,各有所发,各随其过,则病瘳也。过,谓脉所经过处。(新校正云:详王氏以委阳为三焦之[5]合。按:《甲乙经》云:“委阳,三焦下辅俞也,足太阳之别络。”三焦之合,自在手少阳经天井穴,为少阳脉之所入为合。详此六府之合俱引本经所入之穴,独三焦不引本经所入之穴者,王氏之误也。王氏但见《甲乙经》云“三焦合于委阳”,彼说自异。彼又以大肠合于巨虚上廉,小肠合于下廉,此以曲池、小海易之,故知当以天井穴为合也。)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“也”作“矣”字。
[2]《太素》“随”亦作“治”。
[3]元本、元残本无“也”字。
[4]元本、元残本“七”作“十”。
[5]金本、元本、元残本无“之”字。
帝曰:荣卫之气亦令人痹乎?岐伯曰:荣者,水谷之精气也,和调于五藏,洒陈于六府,乃能入于脉也[一]。故循脉上下,贯五藏,络六府也[二]。卫[1]者,水谷之悍气也,其气慓[2]疾滑利,不[3]能入于脉也[三],故循皮肤之中、分肉之间,熏于肓膜[4],散[5]于胸腹[6]。逆其气则病[6],从其气则愈,不与风寒湿[7]气合,故不为痹。
【原注】
[一]《正理论》曰:“谷入于胃,脉道乃行。水入于经,其血乃成。”又,《灵枢经》曰:“荣气之道,内谷为(实)[宝][8]。”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“实”作“宝”。谷入于胃,气传与肺,精专者上行经隧。由此,故水谷精气合荣气运行而入于脉也。
[二]荣行脉内,故无所不至。
[三]悍气,谓浮盛之气也。以其浮盛之气,故慓疾滑利,不能入于脉中也。
[四]皮肤之中、分肉之间,谓脉外也。(肓)[育][9]膜,谓五藏之间鬲中膜也。以其浮盛,故能布散于胸腹之中空虚之处,熏其(肓)[育]膜,令气宣通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卫”下有“气”字。
[2]《甲乙经》“憬”作“刺”。
[3]《太素》“不”上有“其”字。
[4]《太素》“膜”作“募”。
[5]《甲乙经》“散”作“聚”。
[6]《太素》“病”作“疾”。
[7]《太素》“风寒湿”作“寒湿风”。
[8]“宝”,据新校正云所引别本及《灵枢·营气篇第十六》改。
[9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聚本‘盲’作‘肓’。下‘盲膜’亦同。”据改。
帝曰:善。痹,或痛,或不痛,或不仁,或寒,或热,或燥[1],或湿[2],其故何也?
岐伯曰:痛者,寒气多也,有[3]寒[4],故[5]痛也[一]。
其不痛、不仁者,病久入深,荣卫之行澁[6],经络时疏,故不通[二][7];皮肤不营,故为不仁[三]。
其寒者,阳气少,阴气多,与病相益,故寒也[四]。
其热者,阳气多,阴气少,病气胜,阳遭阴,故为痹热[五]。
其多汗[8]而濡者,此其逢湿甚也。
阳气少,阴气盛,两气相感,故[9]汗出而濡也[六]。
【原注】
[一]风寒湿气客于肉分之间,迫切而为(沫)[沫],得寒则聚,聚则排分肉,肉裂则痛,故有寒则痛也。
[二]新校正云[10]:按:《甲乙经》“不通”作“不痛”。详《甲乙经》此条论不痛与不仁两事,后言不痛,是再[11]明不痛之为重也。
[三]不仁者,皮顽不知有无也。
[四]病本生于风寒湿气,故阴气益之也。
[五]遭,遇也。言遇于阴气,阴气不胜,故为热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遭”作“乘”。
[六]中表相应,则相感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无‘或燥’二字,宜从删。”
[2]《甲乙经》“湿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[3]杨上善训“有”为复,是读“有”为“又”。
[4]《太素》“寒”上有“衣”字。
[5]《太素》“故”下有“为”字。
[6]“澁”盖“涩”字之回改,据文意,当作“涩”。
[7]《太素》“通”作“痛”。于窗:“‘通’即读为‘痛’。”
[8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"多"下有"寒"字,《甲乙经》"汗"下有"出"字。
[9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"故"下有"寒"字。
[10]元残本无"云"字。
[1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再’作‘载’。"金本同。
帝曰:夫痹之为病不痛,何也?岐伯曰:痹在于骨,则重;在于脉,则血凝而不流;在于筋,则屈不伸;在于肉,则不仁;在于皮,则寒。故具此五者,则不痛也。
凡痹之类,逢寒则虫[1],逢热则纵[2]。
帝曰:善[一]。
【原注】
[一]虫,谓皮中如虫行。纵,谓纵缓不相就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"虫”作“急"[3]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"虫”作“急"。孙诒让:"虫"当为"痟"之借字。"痟"即"疼"字。按:"虫"疑读若"痋"。《广韵·东韵》:"痋,引也。"
[2]《太素》"逢热则纵”作“逢湿则从"。
[3]顾校:"‘急’字是。马注云:风胜为行痹,非逢寒也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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