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齐论篇第五十一
加入书架

刺齐论篇第五十一

[一][1]

按:本篇续论针刺浅深要法,包括以下内容:论针刺浅深之分:“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脉,刺脉者无伤皮,刺皮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骨”;论针刺浅

深之分的具体操作方法。

本篇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五第一上。

黄帝问曰:愿闻刺浅深之分[一]。岐伯对曰: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脉,刺脉者无伤皮,刺皮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骨[二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六卷。

[二]谓皮肉筋脉骨之分位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张文虎:“此与上篇本当为一篇,盖后人妄分。”

[2]张文虎:上篇“刺皮无伤肉”云云,诫其太过,已言之矣。此又云“刺骨者无伤筋”,则恐刺深者误伤其浅也。然文似有倒乱,当云:“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脉,刺脉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皮。”

帝曰:余未[1]知其所谓,愿闻其解。岐伯曰:刺骨无伤筋者,针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刺筋无伤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刺肉无伤脉者,至脉而去,不及肉也。刺脉无伤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脉也[1][2]。所谓刺皮无伤肉者,病在皮中,针入皮中,无伤[3]肉也;刺肉无伤筋者,过肉中筋也;刺筋无伤骨者,过筋中骨也[4]。此之谓[5]反也[二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是皆谓逆邪也。然筋有寒邪,肉有风邪,脉有湿邪,皮有热邪,则如是遣之。所谓邪者,皆言其非顺正气而相干犯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,下文则诫其太深也。

[二]此则诫过分太深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云:“刺如此者,是谓伤,此皆过,过必损其血气,是谓逆也,邪必因而入也。”

【校注】

[1]周本“未”作“不”,《甲乙经》同。

[2]张文虎:当云“刺骨无伤筋者,针至骨而去,不及筋也;刺筋无伤脉者,至筋而去,不及脉也;刺脉无伤肉者,至脉而去,不及肉也;刺肉无伤皮者,至肉而去,不及皮也。”

[3]《甲乙经》“伤”作“中”。

[4]张文虎:当云“刺脉伤筋者,过脉中筋也;刺筋伤骨者,过筋中骨也;刺骨伤髓者,过骨中髓也。”

[5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谓古钞本、元椠本“之谓”作“谓之”。藏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同。

目录
客服

扫码添加客服好友

下载

扫码下载

知源中医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