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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一]
按:本篇主要论皮部,包括以下内容:"皮有分部,脉有经纪,筋有结络,骨有度量,其所生病各异。"皮部"以经脉为纪","诸经皆然"。手足三阳三阴十二经皮部所在及名称、功能。外邪入侵人体,由皮毛而络脉、经脉、腑、脏,逐次内移;邪之所在,身形各部应之,各有相应的临床表现。"皮者有分部,不与而生大病"。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九《经脉皮部》,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二第一下、卷六第九。
黄帝问曰:余闻皮有分部,脉有经纪,筋有结络,骨有度量,其所生病各异。别其分部左右上下、阴阳所在,病之始终[1],愿闻其道。
岐伯对曰:欲知皮部,以经脉为纪者。诸经皆然[二]。
阳明之阳,名曰害蜚[三][2]。上下同法。视其部中有浮络者,皆阳明之络也[四]。其色多青则痛,多黑则痹,黄[3]赤则热,多白则寒。五色皆见,则寒热也。络盛,则入客[4]于经。阳主外,阴主内[五]。
少阳之阳,名曰枢持[六][5]。上下同法。视其部中有浮络[6]者,皆少阳之络也。络盛,则入客于[7]经。故在阳者,主内;在阴者,主出[8]以[9]渗于内。诸经皆然[10]。
太阳之阳,名曰关枢[七]。上下同法。视其部中有浮络[11]者,皆太阳之络也。络盛,则入客于经。
少阴之阴,名曰枢儒[八][12]。上下同法。视其部中有浮络者,皆少阴之络也。络盛,则入客于经。其入经也,从阳[13]部注于经。其[14]出者,从阴[15]内[16]注于骨。
心主之阴,名曰害肩[九][17]。上下同法。视其部中有浮络者,皆心主之络也。络盛,则入客于经。
太阴之阴,名曰关蛰[十][18]。上下同法。视其部中有浮络者,皆太阴之络也。络盛,则入客于经[十一]。
凡[19]十二经络[20]脉者,皮之部也[十二]。
是故百病之始生也,必先[21]于皮毛。邪中之,则腠理开;开,则入客于络脉。留而不去,传入于经。留而不去,传入于府,廪于肠胃[十三]。
邪之始入于皮也,[溯][淅][22]然起毫毛,开腠理[十四]。其入于络也,则络脉盛,色变[十五]。其入客于经也,则感[23]虚,乃陷下[十六]。其留于筋骨之间:寒多,则筋挛骨痛;热多,则筋弛骨消[24]、肉烁䐃破[25]、毛直而败[十七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二卷。
[二]循经脉行止所主,则皮部可知。诸经,谓十二经脉也。十二经脉皆同。
[三]生,生化也。害,杀气也。杀气行则生化弭,故曰害蜚。
[四]上,谓手阳明。下,谓足阳明也。
[五]阳,谓阳络。阴,谓阴络。此通言之也,手足身分所见经络皆然。
[六]枢,谓枢要。持,谓执持。
[七]关司外动,以静镇为事,如枢之运,则气和平也。
[八]憺,顺也。守要而顺阴阳开阖之用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憺”作“檐”。
[九]心主脉入掖下,气不和则妨害肩掖之动运。
[十]关闭[26]蛰类,使顺行藏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蛰”作“执”。
[十一]部,皆谓本经络之所部分。浮,谓浮息[27]也。
[十二]列阴阳位,部主于皮,故曰皮之部也。
[十三]麇,积也,聚也。
[十四][溯][淅]然,恶寒也。起,谓毛起竖也。腠理,皆谓皮空及文理也。
[十五]盛,谓盛满。变,谓易其常也。
[十六]经虚邪入,故曰感虚。脉虚气少,故陷下也。
[十七]挛,急也。弛,缓也。消,烁也。《针经》曰:寒则筋急,热则筋缓。寒胜为痛,热胜为气消[28]。䐃者,肉之标,故肉消则䐃破毛直而败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始终”作“终始”,叶韵。
[2]《素问识》:“害蜚”通“阖扉”,王注误。
[3]《太素》“黄”上有“多”字。
[4]《太素》无“客”字。
[5]《甲乙经》“持”作“杼”。
[6]《太素》“络”下有“脉”字。
[7]《太素》无“客于”二字。
[8]《甲乙经》“出”作“外”。
[9]《太素》无“以”字。
[10]《太素》“然”下有“矣”字。
[11]《太素》“络”下有“脉”字。
[12]《太素》“儒”作“据”。按:“儒”、“据”并读若“树”。
[13]此次所用朝鲜小字本“阳”字旁注“络”字。
[14]《太素》“其”下有“经”字。
[15]《甲乙经》“阴”下有“部”字。
[16]《太素》无“内”字。
[17]据文意,“肩”当作“扉”,字之误也。
[18]《太素》“蛰”作“祖”。
[19]《甲乙经》“凡”作“凡此”。
[20]《太素》无“络”字。
[21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先”下有“客”字。
[22]“溯”为“浙”之俗省。《甲乙经》“溯”作“浙”。
[23]《太素》“感”作“减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盛”。
[24]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“消”作“肖”。
[25]按:“胈破”之“胈”疑“皴”之换形符字,字亦作“皲”,义为冻伤皲裂。“胈破”盖同义复用词,亦作“破胈”,指局部皮肤破损。
[26]金本“闭”作“闲”。
[27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息’作‘见’。”金本同。
[28]《灵枢·经筋篇第十三》云:“经筋之病,寒则反折筋急,热则筋弛纵不收,阴痿不用。”《五癃津液别篇第三十六》云:“天暑衣厚,则腠理开,故汗出寒留于分肉之间,聚沫则为痛。”
帝曰:夫子言皮之十二部,其生病皆何如?岐伯曰:皮者,脉之部也[一]。邪客于皮,则腠理开;开,则邪入客于络脉;络脉满,则注于经脉;经脉满,则入舍于府藏也。故皮者有分部,不与[2]而生大病也[一]。
帝曰:善。
【原注】
[一]脉气留[3]行,各有阴阳,气随经所过而部主之,故云脉之部。
[一]脉行皮中,各有部分。脉受邪气,随则病生,非由皮气而能生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不与”作“不愈”,全元起本作“不与”。元起云:“气[4]不与经脉和调,则气伤于外,邪流入于内,必生大病也。”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皆”字。
[2]“与”,读若“举”,拔去之也。
[3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留’作‘流’。”金本同。
[4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气’作‘言’。”金本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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