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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一]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论风从外入,大风,恶风,失枕,胸、腰胁、阴卵诸部痛胀,鼠瘘寒热等病的针刺疗法。任脉、冲脉、督脉的起止循行分布,三经为病之状;督脉为病治法。下肢膝胫诸病及针刺疗法。椎、机、骸、连骸、辅、腘、关、枕诸身形所在。水俞五十七穴。周身诸骨空所在。举灸寒热之穴为例,悉言当灸之部二十九处。诸灸不已者,"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,数刺其俞而药之"。
自"黄帝问曰余闻风者"至"取足心者使之跪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骨空》,部分内容又见于《太素》卷十《督脉》;自"督脉者起于少腹以下"至"无髓孔易髓无空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骨空》,部分内容又见于《太素》卷十《督脉》;自"灸寒热之法"至"数刺其俞而药之"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六《灸寒热法》。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二第二、卷八第一上。
黄帝问曰:余闻风者百病之始也。以针[一]治之,奈何[二]?
岐伯对曰:风从外入,令人振寒,汗出头痛,身重恶寒[三][1],治在风府[四],调其阴阳,不足则补,有馀则写[五]。
大风颈项痛,刺风府。风府在上椎[六]。大风汗出,灸噫嘻。噫嘻在背下侠脊傍三寸所,厌[3]之令病者呼噫嘻噫嘻应手[七]。从[4]风憎风,刺眉头[八]。失枕,在肩上横骨间[九]。折,使(榆)[输][5]臂,齐肘正,灸脊中[十]。胱[6]络季胁引少腹而痛胀,刺噫嘻[十一]。腰痛不可以转摇,急引阴卵,刺八髎[7]与痛上。八髎在腰尻分间[十二]。
鼠瘘寒热,还刺寒府。寒府在附[8]膝外解营[十三]。取膝上外者,使之拜;取足心者,使之跪[十四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二卷,自"灸寒热之法"已下,在第六卷《刺齐》篇末。
[二]始,初也。
[三]风中身形,则腠理闭密,阳气内拒,寒复外胜,胜拒相薄,荣卫失所,故如是。
[四]风府穴也,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,督脉足太阳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"风府"注,《气穴论》《气府论》中各已注,与《甲乙经》同。此注云督脉足太阳之会、可灸五壮者,乃是风门热府穴也,当云"督脉阳维之会,留三呼,不可灸"乃是。
[五]用针之道,必法天常。盛写虚补,此其常也。
[六]上椎,谓大椎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。
[七]谿嘻穴也,在肩髆[5]内廉侠第六椎下两旁各同身寸之三寸,以手厌之,令病人呼谿嘻之声,则指下动矣,足太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谿嘻者,因取为名尔。
[八]谓攒竹穴也,在眉头陷者中脉动应手,足太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,可灸三[10]壮。
[九]谓缺盆穴也,在肩上横骨陷者中,手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刺入深<今>[11]令人逆息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气府》注作"足阳明",此云"手阳明",详二经俱发于此,故王注两言之。
[十]榆[榆]输,读为"摇"。摇,谓摇动也。然失枕非独取肩上横骨间,乃[12]当正形灸脊中也。欲而验之,则使摇动其臂,屈折其肘,自项之下横齐肘端,当其中间,则其处也,是曰阳关,在第十六椎节下间,督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详阳关穴《甲乙经》无。
[十一]眇,谓侠脊两旁空软处也。少腹,齐下也。
[十二]"八"或为"九",验《真骨》及《中诰孔穴经》,正有八髎,无九髎也。分,谓腰尻筋肉分间陷下处。
[十三]膝外骨间也。屈伸之处,寒气喜中,故名寒府也。解,谓骨解。营,谓深刺而必中其营也。
[十四]拜而取者,使膝穴[13]空开也。跪而取之者,令足心宛宛处深定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"针"字。
[2]《太素》"恶寒"下有"恶风寒"三字。
[3]"厌",压。
[4]"从",读若"怂",畏惧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5]《太素》、藏本、吴悌本、周本、吴勉学本"榆”作“输",俗书木旁、扌旁混用不分,作"输"义长,据录正。《广韵·侯韵》:"输,垂也。""折"是折臂即曲肘,"输臂"即垂臂。"折,使输臂,齐肘正",即曲肘垂臂,与肘端平行,正当脊正中之处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6]《太素》"眇"上有"除"字。
[7]《太素》"八髎”作“九髀"。下"八髎"同。
[8]《太素》无"附"字。
[9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'髀'作'膊',与《释音》一致。"[10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三’作‘五’。”
[11]元本“今”作“令”,义长,据改。
[12]元本“乃”作“亦”。
[13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聚本‘穴’作‘外’。”
任脉者,起于中极之下,以上毛际,循腹里上关元,至咽喉,上颐循面入目[一]。
冲脉者,起于气街[二],并少阴之经[三]侠齐上行,至胸中而散[四]。
任脉为病,男子内结七疝,女子带下瘕聚。冲脉为病,逆气里急。督脉为病,脊强反折[五]。
督脉者,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。女子入系廷孔[六],其孔,溺孔之端也[七]。其络循阴器合篡间,绕纂[八]后[九]。别绕臀,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[十]内后廉,贯脊属肾[十一]。与太阳起于目内眦,上额交巅[十二]上,入络脑,还出,别下项,循肩髆内,侠脊抵腰中,入循膂络[十三]肾[十四]。其男子循茎下至篡,与女子等。其少腹直上者,贯齐中央,上贯心,入喉,上颐,环唇,上繁两目之下中央[十五]。此生病:从少腹上冲心而痛,不得前后,为冲疝[十六]。其女子不孕[十七],癃,痔,遗溺,嗌干[十八]。
督脉生病,治督脉。治在骨上,甚者在齐下营[十九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《难经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上颐循面入目”六字。
[二]新校正云:按:《难经》、《甲乙经》作“阳明”。
[三]任脉、冲脉,皆奇经也。任脉当齐中而上行,冲脉侠齐两旁而上行。然中极者,谓齐下同身寸之四寸也。言中极之下者,言中极从少腹之内上行,而外出于毛际而上,非谓本起于此也。关元者,谓齐下同身寸之三寸也。气街者,穴名也,在毛际两旁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也。言冲脉起于气街者,亦从少腹之内与任脉并行,而至于是乃循腹也。何以言之?《针经》曰:冲脉者,十二经之海,与少阴之络起于肾下,出于气街。[8]又曰:“冲脉、任脉者,皆起于胞中,上循脊里,为经络之海。其浮而外者,循腹各行,会于咽喉,则络唇口。血气盛则皮肤热,血独盛则渗灌皮肤,生毫毛。”[9]由此言之,则任脉冲脉从少腹之内上行,至中极之下气街之内明矣。○新校正云:按:“气街”与《气府论》、《刺热篇》、《水热穴篇》、《刺禁论》等注重,文虽不同,处所无别,备注《气府论》中。
[四]督脉,亦奇经也。然任脉冲脉督脉者,一源而三岐也,故经或谓冲脉为督脉也。何以明之?今《甲乙》及古《经脉流注图经》以任脉循背者谓之督脉,自少腹直上者谓之任脉,亦谓之督脉。是则以背腹阴阳别为各[10]目尔。以任脉自胞上过带脉贯齐而上,故男子为病内结七疝,女子为病则带下瘕聚也。以冲脉侠齐而上,并少阴之经上至胸中,故冲脉为病则逆气里急也。以督脉上循脊里,故督脉为病则脊强反折也。
[五]起,非初起,亦犹任脉冲脉起于胞中也,其实乃起于肾下,至于少腹,则下行于腰横骨围之中央也。系廷孔者,谓窈漏近所,谓前阴穴也。以其阴廷系属于中,故名之。
[六]孔,则窈漏也。窈漏之中,其上有溺孔焉。端,谓阴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,而督脉自
骨围中央则至于是。
[七]督脉别络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,下循阴器乃合篡间也。所谓间者,谓在前阴后阴之两间也。自两间之后已,复分而行绕篡之后。
[八]别,谓别络分而各行之于焦也。足少阴之络者,自股内后廉贯脊属肾。足太阳络之外行者,循(滑)[髀][11]枢络股阳而下,其中行者,下贯臀,至腘中与外行络合。故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也。◎新校正云:详“各行于焦”,疑“焦”字误。
[九]接绕臀而上行也。
[十]自“与太阳起于目内眦”下至“女子等”,并督脉之别络也。其直行者,自尻上循脊里而至于鼻人也。自其少腹直上至两目之下中央,并任脉之行,而云是督脉所系,由此言之,则任脉冲脉督脉名异而同[12]体也。
[十一]寻此生病正是任脉,经云为冲疝者,正明督脉以别主而异目也。何者?若一脉一气而无阴阳之异主,则此生病者当心背俱痛[13],岂独冲心而为疝乎?
[十二]亦以冲脉任脉并自少腹上至于咽喉,又以督脉循阴器合篡间绕其篡后别绕臀,故不孕、癃、痔、遗溺、嗌干也。所以谓之任脉者,女子得之以任养也,故经云此病其女子不孕也。所以谓之冲脉者,以其气上冲也,故经云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也。所以谓之督脉者,以其督领经脉之海也。由此三用,故一源三歧,经或通呼,似相谬引,故下文曰。
[十三]此亦正任脉之分也。冲任督三脉异名同体亦明矣。骨上,谓腰横骨上髁际中曲骨穴也,任脉足厥阴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齐下,谓齐直下同身寸之一寸阴交穴,任脉阴冲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“气街”作“气冲”。
[2]潘本“廷”作“庭”。
[3]“篡”,肛门。朝鲜小字本、《甲乙经》“篡”作“纂”,纂、慕声同通用。《太素》作“墓”,误。杨注云:“慕音督。”乃改字为“督”,督,居也。
[4]《太素》“股”作“腹”。
[5]《太素》“巅”作“颠”。
[6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络’作‘结’。”
[7]《太素》“孕”作“字”。
[8]《灵枢·动输篇第六十二》云:“冲脉者,十二经之海也,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,出于气街。”
[9]《灵枢·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》云:“冲脉、任脉皆起于胞中,上循脊里,为经络之海。其浮而外者,循腹右上行,会于咽喉,别而络唇口。血气盛,则充肤热肉;血独盛,则渗灌皮肤,生毫毛。”
[10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筈本‘各’作‘名’。”金本同。
[1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筈本‘滑’作‘髀’。”金本同。据改。
[12]金本、元本“同”下有“一”字。
[13]金本“痛”作“通”。通、痛声同通用。
其上气有音者,治其喉中央。在缺盆中者[一]。
其病上冲喉者,治其[1]渐。渐者,上侠颐也[二]。
蹙膝伸不屈,治其犍[三]。
坐而膝痛,治其机[四]。
立而暑解[2],治其骸关[五][3]。
膝痛,痛及拇[4]指,治其腘[六]。
坐而膝痛如物隐者[5],治其关[七]。
膝痛不可屈伸,治其背内[八]。
连䯗若折,治阳明中俞髎[九][6]。
若别,治巨阳少阴荥[十]。
淫泺胫废[7],不能久立,治少阳之维[十一]。在外[踝][8]上五[9]寸[十二]。
辅骨上、横骨下为犍,侠髋为机,膝解为䯗[10]关,侠膝之骨为连[11]骸,骸下[12]为辅,辅上为腘,腘上为关,头[13]横骨为枕[十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中,谓缺盆两间之中天突穴,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,阴维任脉之会,低针取之,刺入可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二]阳明之脉渐上颐而环唇,故以侠颐名为渐也,是谓大迎。大迎在曲颔前骨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陷中动脉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三]蹙膝,谓膝痛屈伸难也。犍,谓髀辅骨上横骨下股外之中,侧立摇动取之,筋动应手。
[四]髋骨两傍相接处。
[五]暑,热也。若膝痛而立膝骨解中热者,治其骸关。骸关,谓膝解也。一经云“起而引解”,言膝痛起立,痛引膝骨解之中也。暑、引二字其义则异,起、立二字其意颇同。
[六]腘,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委中穴,背面取之,脉动应手,足太阳脉之所入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七]关在腘上,当楯之后,背立按之以动摇,筋应手。
[八]谓大杼穴也。所在灸刺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[九]若膝痛不可屈伸,连䯗痛如折者,则针阳明脉中俞髎也,是则正取三里穴也。
[十]若痛而膝如别离者,则治足太阳少阴之荥也。足太阳荥,通谷也,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五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足少阴荥,然谷也,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十一]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外踝上五寸乃足少阳之络,此云“维”者,字之误也。
[十二]淫泺,谓似酸痛而无力也。“[三]五[14]寸”一云“四寸”。《中诰图经》外踝上四寸无穴,五寸是光明穴也。足少阳之络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,留十呼。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刺入六分,留七呼。
[十三]由是,则谓膝辅骨上、腰髀骨下为楗,楗上为机,膝外为骸关,楗后为关,关下为腘,腘下为辅骨,辅骨上为连骸。连骸者,是骸骨相连接处也。头上之横骨为枕骨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“其”字。
[2]“署”,读若“曙”,疲劳。“解”,同“懈”。“立而暑解”,等于说站立时肢体痿软无力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3]《太素》“骸关”作“厌关”。
[4]《太素》“拇”作“母”。
[5]“如物隐”者,如物自内向外突出也,即异物感。从“巛”声的字往往有突出义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6]《太素》“俞髎”作“输髎”。
[7]“泺”,读若“噱(xuè),酸也。淫,读若“沈”。“淫泺”即酸沉。“噱”字作“泺”,盖受“淫”字类化所致。“胫疫”盖“淫泺”旁注孱入正文者。《太素》无“胫疫”二字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8]顾校:“《圣济总录》百九十一‘外’下有‘踝’字,此脱去。”按:《太素》“外”下有“踝”字,金本同。据补。
[9]《太素》“五”作“四”。
[10]朝鲜活字本“骸”作“解”。
[11]《太素》“连”作“患”。
[12]顾校:“沈果堂云:侠膝之骨曰辅骨,内曰内辅,外曰外辅。其专以骸上为辅者,则膝旁不曰辅而曰连骸,骸上者胫之上端也。此‘下’字乃‘上’之讹。”
[13]《太素》“头”作“项”。
[1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三’作‘五’。”审上经文,作“五”义长,据改。
水俞五十七穴者:尻上五行,行五;伏菟上两行,行五;左右各一行,行五;踝上各一行,行六穴[一]。髓空,在脑后[三]分,在颅际锐[2]骨之下[二];一在断基下[三];一在项后[6]中复骨[4]下[四];一在脊骨上空,在风府上[五]。脊骨下空,在尻骨下空[六]。数髓空,在面侠鼻[七]。或骨[5]空在口下当两肩[八]。两髀骨空,在髀中之阳[九]。臂骨空,在臂[8]阳去踝[7]四寸两骨空之间[十]。股骨上空,在股阳出上膝四寸[十一]。骺骨空,在辅骨之上端[十二][18]。股骨际空,在毛中动[9]下[十三]。尻骨空,在髀[10]骨之后,相去四寸[十四]。扁[11]骨有渗[12]理凑[13],无髓孔[14]。易[15]髓,无空[十六]。
【原注】
[一]所在刺灸分壮具《水热穴论》中,此皆是骨空,故《气穴篇》内与此重言尔。
[二]是谓风府,通脑中也。
[三]当颐下骨陷中有穴容豆,《中诰》[16]名下颐。
[四]谓瘖门穴也,在项发际宛宛中,入系舌本,督脉阳维之会,仰头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禁不可灸。
[五]上,谓脑户穴也,在枕骨上大羽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宛宛中,督脉足太阳之会,此别脑之户,不可妄灸,灸之不幸,令人瘖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:“大羽者,强间之别号。”《气府》注云:“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”
[六]不应主疗,经阙其名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长强在脊骶端,正在尻骨下。(主)[王][17]氏云“不应主疗,经阙其名”,得非误乎?
[七]谓颧髎等穴,经不(二)[一一][18]指陈其处,小小者尔。
[八]谓大迎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前侠颐同法。
[九]近肩髃[19]穴,经无名。
[十]在支沟上同身寸之一寸,是谓通间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支沟上一寸名三阳络,通(向)[问][20]岂其别名欤?
[十一]在阴市上伏菟穴,下在承捷也。
[十二]谓犊鼻穴也,在膝髌下断骨上侠解大筋中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[21]六分,若[22]灸者,可灸三壮耳[23]。
[十三]经阙其名。
[十四]是谓尻骨八髎穴[24]也。
[十五]扁骨,谓尻间扁戾骨也。其骨上有渗灌文理归凑之,无别髓孔也。易,亦也。骨有孔则髓有孔,骨若无孔,髓亦无孔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三’作‘五’。”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同。
[2]《太素》“锐”作“兑”。
[3]《太素》无“后”字。
[4]顾校:“张景岳云:‘复’当作‘伏’。沈果堂云:自顾际锐骨而下,其隐筋肉中者曰伏骨。”
[5]顾校:“沈果堂云:《说文》‘或’即‘域’本字,云‘或骨’者,以其骨在口颊下,象邦域之回匝也。”
[6]《太素》无“臂”字。
[7]“髀”,尺骨茎突。
[8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‘上端’作‘上空端’三字。”
[9]《太素》“动”下有“脉”字。
[10]吴悌本“髀”作“脾”。
[11]《太素》“扁”作“遍”。“遍”、“扁”声同通用。
[12]赵本“渗”作“参”。“参”、“渗”声同通用。
[13]《太素》无“凑”字。
[14]《太素》“孔”作“空”。
[15]“易”,溢。
[16]元本“中诰”下有“图经”二字。
[17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黎本‘主’作‘王’。”据改。
[18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二’作‘一一’二字,宜从改。”金本同。此误合二字以为一字,据改。
[19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髀’作‘膊’。”
[20]元本“问”作“闻”,与王注合,据改。
[21]元本无“之”字。
[22]元本无“若”字。
[23]金本、元本无“耳”字。
[24]金本、元本“八髎穴”上有“上”字。
灸寒热之法:先灸[1]项大椎,以年为壮数[一]。次灸橛[2]骨,以年为壮数[二]。视背俞陷者,灸之[三]。举[3]臂,肩上陷者,灸之[四]。两季胁之间,灸之[五]。外踝上绝骨之端,灸之[六]。足小指次指间[4],灸之[七]。腨下陷脉,灸之[八]。外踝后[5],灸之[九]。缺盆骨上切之坚痛[6]如筋者,灸之[十]。膺中陷骨间,灸之[十一]。掌束[7]骨下,灸之[十二]。齐下关元三寸,灸之[十三]。毛际动脉,灸之[十四]。膝下三寸分间,灸之[十五]。足阳明跗上动脉,灸之[十六]。巅上[8],灸之[十七]。犬所啮之处,灸之三壮,即以犬伤病法[9]灸之[十八]。
凡当灸二十九处。
伤食,灸之[十九]。不已者,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,数刺其[10]俞而药之。
【原注】
[一]如患人之年数。
[二]尾穷谓之橛骨。
[三]背[脾][肝][11]骨际有陷处也。
[四]肩髃穴也,在肩端两骨间,手阳明跷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六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[12]。
[五]京门穴也,肾募也,在髀骨与腰中季胁本侠脊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六]阳辅穴也,在足外踝上辅骨前绝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,去丘虚七寸,足少阳脉之所行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“在外踝上四寸”。
[七]侠溪穴也,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间本节前陷者中,足少阳脉之所流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流”当作“留”字[13]。
[八]承筋穴也,在腨中央陷者中,足太阳脉气所发也,禁不可刺,若灸者[14]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刺腰痛篇》注云“腨中央如外陷者中”。
[九]昆仑穴也,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者中细脉应动手,足太阳脉之所行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十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十]经阙其名,当随其所有而灸之。
[十一]天突穴也。所在灸刺分壮与前缺盆中者同法。
[十二]阳池穴也,在手表腕上陷者中,手少阳脉之所过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六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十三]正在齐下同身寸之三寸也,足三阴任脉之会,刺可[15]入同身寸之二寸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七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气府》注云“刺可入一寸二分”者,非。
[十四]以脉动应动手为处,即气街穴也。
[十五]三里穴也,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胫骨外廉两筋肉分间,足阳明脉之所入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呼,若灸者[16],可灸三壮。
[十六]衡阳穴也,在足附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间动脉,足阳明脉之所过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及全元起本[17]“足阳明”下有“灸之”二字,并附上动脉是二穴。今王氏去“灸之”二字,则见二穴;今于注中却存“灸之”二字,以阙疑之[18]。
[十七]百会穴也,在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,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,可[19]灸五壮。
[十八]犬伤而发寒热者,即以犬伤法三壮灸之。
[十九]伤食为病,亦发寒热,故灸。○新校正云:详足阳明不别灸,则有二十八处,疑王氏去上文“灸之”二字者非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灸”作“取”。
[2]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周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甲乙经》“撅”作“撅”。俗书木、氵混用。《太素》作“厥”。“厥”、“撅”声同通用。
[3]《太素》“举”作“与”。“与”、“举”声同通用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间”作“之间”。
[5]《太素》“后”作“之后”。
[6]熊本、吴悌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甲乙经》“坚痛”作“坚动”。按:“坚动”疑当作“坚劲”。劲、动俗书形近,动、痛音近。
[7]《太素》“掌来”作“去酐”。
[8]《太素》“巅上一”作“巅上动脉”。
[9]《太素》、明蓝格抄本《甲乙经》“病”作“痛”。痛亦病也。《太素》“法”作“壮数”。
[10]《太素》“其”作“之”。
[11]《(素问校讹)校补》:“元龟本‘肿’作‘脾’”。据改。
[12]元本“壮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[13]金本无“字”字。
[14]金本、元本无“若灸者”三字。
[15]元本无“可”字。
[16]元本无“若”字。
[17]金本“《甲乙经》及全元起本”乙作“全元起本及《甲乙经》”。
[18]金本、元本“之”作“耳”。
[19]元本无“可”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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