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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帝曰:“卫气之留于腹中,蓄积不行,郁蕴不得常所,使人肢胁胃中满,喘呼逆息者,何以去之?”
伯高曰:“其气积于胸中者,上取之;积于腹中者,下取之;上下皆满者,旁取之。”
黄帝曰:“取之奈何?”
伯高对曰:“积于上,泻人迎、天突、喉中;积于下者,泻三里与气街;上下皆满者,上下取之,与季胁之下一寸。重者,鸡足取之。诊视其脉大而弦急,及绝不至者,及腹皮急甚者,不可刺也。”
黄帝曰:“善!”
此篇论卫气失常,以明卫气所出所主之常所,有浮沉、浅深、太过、不及之别。〔眉批:前论有余于内,后论有余于〕外,皆谓之失常。]按第七十六之《卫气行》章论卫气昼行于阳,夜行于阴,外内出入之循度,此篇论卫气始生始出之道路,主于皮肉筋骨之间,所以温分肉、充皮肤、肥腠理,而司开合者也。
夫卫气者,阳明水谷之悍气也。谷入于胃,其精微者,先出于胃之两焦,以溉五脏,别出两行,营卫之道,营行脉中,卫行脉外。所谓“别出”者,与谷入于胃,乃传之肺,流溢于中,布散于外,精专者行于经隧,常营无已,终而复始之营气,所出之道路各别也;卫气与宗气,所出之道路各别也。“两行”者,谓营气出于气分,而行于脉中;卫气出于脉中,而散于脉外。此阴阳血气,交互之妙道也。
夫精专者行于经隧之营血,始于手太阴肺,终于足厥阴肝,脏腑相通,外内相贯,环转无端,终而复始,与营行脉中一呼一吸,脉行六寸,日行二十五度,夜行二十五度之道路各别也。所谓营行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,乃中焦所生之津液,随三焦出气,外注于皮肤溪谷之气分,渗入于孙脉、络脉,化而为赤者也。〔眉批:营卫血气之生始出入,乃本经之宗旨,而营血流行,更有多歧,学者宜细心体析。〕
《五癃津液别篇》之所谓“三焦出气,以温肌肉,充皮肤,为其津;其流而不行者,为液。”《邪客篇》①[注:国中按:“《邪客篇》”,原书误作《决气篇》,故改之。前《五癃津液别篇》省略为《五癃篇》故补之。]之所谓“糟粕津液|宗气,分为三隧,营气者泌其津液,注之于脉,化而为血,以营四末,内注五脏六腑,以应刻数。”《痈疽章》之所谓“中焦出气如露,上注溪谷而渗孙脉,津液和调,变化而赤为血,血和则孙脉先满溢,乃注于络脉,皆盈,乃注于经脉,阴阳已张,因息乃行,行有经纪,周有道理,与天合同,不得休止。”是行于脉中以应呼吸之营气,乃中臓所生之津液,随三臓之出气,注于皮肤分肉之气分,渗于孙络,变化而赤为血,因息乃行,行有经纪。与《营气篇》之始于手太阴肺,终于足厥阴肝之道路各别也。
宗气积于胸中,上出于肺,循喉咽,呼则出,吸则入。夫肺主皮毛,人一呼则气出,而八万四千毛窍皆合;一吸则气入,而八万四千毛窍皆开。此宗气之应呼吸,而司开合者也。卫气者,出其悍气之慓疾,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,昼日行于阳,夜行于阴,司昼夜之开合者也。呼吸之开合,人之开合也;昼夜之开合,应天之开合也。是以营气卫气之所出所行,各有其道,故曰别出两行营卫之道。此篇论卫气之始生始出,从阳明之脉络分行于上下四旁,而布散于形身之外。
“蓄积郁蕴”者,犹草木之生长茂盛于内也。“不得常所”者,不得所出所主之常处也。故内“积于上”者,取之大迎、天突,盖卫气之上出者,从胃之大迎,任之天突,而外出于皮肤也;“积于下者”,取之三里,盖卫气之下出者,从胃之三里而外出于皮肤也;“积于中者”,取之气街与季胁之带脉,盖卫气之布于四旁者,从腹之气街,带脉之章门,而外出于四旁也。
夫卫气乃胃腑水谷所生之气,足阳明与任脉会于中脘,上会于承浆,与带脉会于脐之左右,而出于腹气之街,是阳明所生之气,从阳明之经脉而出散于皮肤,此卫气始出之常所也。夫卫为阳,从脉而出,由内而外,自阴而出于阳;营为阴,从溪谷气分,而入于孙脉经脉,自外而内,由阳而入于阴。此阴阳血气,外内交互之妙道也。
“鸡足”者,以足缓伸缓缩,如鸡足之践地,盖以疏阳明之经脉,以通卫气之所出也。诊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,及腹皮急甚者,此卫气留滞于始生之处,非蓄蕴于所行所出之道路,故不可取之外穴也。
此论卫气始生始出之常所,与行阳行阴之度数不同,故反论其失常以证明之。
黄帝问于伯高曰:“何以知皮肉、气血、筋骨之病也?”
伯高曰:“色起两眉薄泽者,病在皮;唇色青黄赤白黑者,病在肌肉;营气濡然者,病在血气;目色青黄赤白黑者,病在筋;耳焦枯受尘垢,病在骨。”
此言卫气从内之脉络,布散于皮肉筋骨之间,而各有所在也。“色”者,气之彰也。两眉间即阙中,乃肺之部,肺合于皮,故色起两眉薄泽,知卫气之病在皮也。“肌肉”者,脾土之外合,土灌四脏,故观唇色青黄赤白黑者,知卫气之病在肌肉也。“营”者,血之气也。〔眉批:血气者,充肤热肉之气血。〕“濡”,润也。血之液为汗,汗出而濡然者,知卫气之病在血气也。肝主筋而开窍在目,视目色之青黄赤白黑者,知卫气之病在筋也。筋合于三阴三阳十二经脉,故五色之并现也。耳者肾之窍,耳焦枯受尘垢者,知卫气之病在骨也。夫皮肉筋骨,脉外之气分,卫气出于形身,而各在其处也。
黄帝曰:“病形何如,取之奈何?”
伯高曰:“夫百病变化,不可胜数,然皮有部,肉有柱,血气有输,骨有属”。
黄帝曰:“愿闻其故。”
伯高曰:“皮之部,输于四末。肉之柱,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,与足少阴分间。血气之输,输于诸络,气血留居,则盛而起。〔眉批:曰血气,曰气血,谓外内出入之交互。〕筋部无阴无阳,无左无右,候病所在。骨之属者,骨孔之所以受益,而益脑髓者也。
黄帝曰:“取之奈何?”
伯高曰:“夫病变化,浮沉深浅。不可胜穷,各在其处,病间者浅之,甚之深之,间者少之,甚之众之,随变而调气,故曰上工。”“数”,上声。“胜”,平声。“间”,去声。
此承上文而言卫气行于皮肉筋骨之间,各有所主之部属也。卫气行于皮,输于四末,为所主之部,盖卫气出于阳,从头目而下注于手足之五指,故以四末为部也。行于肌肉,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,为肉之柱,柱之为言主也。盖肉之大分为谷,小分为溪,分肉之间,溪谷之会,以行营卫,以会大气,臂胫之大肉,肉之大分也,营卫大气,先会于大分之间,故以臂胫之肉为主,犹屋宇之有四柱也。足少阴分间,乃足少阴出于气街,行于分肉之间。卫气者,后天水谷之所生也,会少阴先天之气于分间,此气之大会也。
“诸络”者,孙脉、络脉也。营气从络而行于经脉,卫气从络而出于皮肤,血气输转于诸络之间,故气血留居,则络脉盛而起矣。卫气之行于骨者,在骨孔之所以受益而益脑髓者也。“骨孔”者,津液淖泽注于骨,骨属屈伸,补益脑髓,髓孔在脑后三分颅际锐骨之下,盖髓之所以补益脑者,从尾骶而渗于脊骨,从脊骨而上渗于髓孔以入脑。卫气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,其明日日下一节,二十一日下至尾骶,二十二日入脊内,其行九日出于缺盆,故卫气之行于骨者,以脊骨为所属也。
卫气之行于筋者,无分阴阳左右,如留滞于手足某经之筋,即为病之所在。盖卫气者,应天之气也。筋者,厥阴风气之所主也。风者,大块之噫气,充满于天地之间,故于卫气相合,阴阳左右,无处不有。若夫皮之部,肉之柱,犹天之四方,骨之属,犹天之道也。〔眉批:南北为道,东西为度。〕“百病变化”者,审察卫气为百病母,行于皮肉筋骨之间,是以浮沉浅深,各在其处。
余伯荣曰:“卫气司昼夜之开合,以应天之气也。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,明日日下一节,二十一日下至尾骶,二十二日入脊内,其行九日上出缺盆,一月而环转一周,是又应月之一月而一周天也。是以月郭空则海水东盛,卫气去,形独居。〔眉批:卫气去形而独居于内。〕盖水与天气,上下相通,日月运行,随天道环转。日日行一度,故一岁而一周天;月行十三度有奇,故一月而一周天。此阴阳之运行无息者也。人与天地相参,一息不运,则失其旋转之机,而为奇恒之病。学者玩索而有得焉,非惟临病人以观死生,更可以通玄门,为养生之秘要。”
黄帝问于伯高曰:“人之肥瘦大小寒温,有老壮少小,别之奈何?”
伯高对曰:“人年五十以上为老,二十以上为壮,十八以上为少,六岁以上为小。”
此论卫气之有盛衰也。年少小者,卫气始长;年壮者,卫气正盛;五十以上,卫气渐衰。盖应天之气,而有四时生长收藏之盛衰也。《方盛衰论》曰:“老从上,少从下。”老者,应秋冬之气,从上而方衰于下;少者,应春夏之气,从下而方盛于上。
王子芳曰:“数始于一,成于三,三而两之为六,三而”三之成九。‘十八’者,二九之数也;‘二十’者,阴阳之生数始也;‘五十’者,五行之生数终也。马玄台曰:‘十八以上,六岁以上,俱当作“以下”。’
黄帝曰:“何以度知其肥瘦?”
伯高曰:“人有肥、有膏、有肉。”
黄帝曰:“别此奈何?”
伯高曰:“腘①[注:国中按:‘腘’,当作‘腨’,此古本传抄笔误所至。腘指膝后弯曲处,读guó,音国。腨指肌肉突起处,读jùn,音俊。《类经》云:‘腘肉,肉之聚处也。’《甲乙经》作‘腨肉’。]肉坚,皮满者,肥;腘肉不坚,皮缓者,膏;皮肉不相离者,肉。”“腘”,音国。
此以下论卫气之所以温分肉、充皮肤、肥腠理者也。“腠理”者,肌肉之文理,如豕之精肉,条分而有理路,理中之白膜曰脂,肉外连皮之肥肉曰肥,故曰腘肉坚而皮满者肥。盖肥在皮之内,肉之外,故肉坚而皮满也。“膏”者,即肥之脂膏,谓如豕肉之红白相间,而有数层者为膏。盖肥膏之间于肉内,故肉不坚而皮缓也。此论卫气之肥腠理,故只论膏而不论肥。然先言人有肥者,以明膏肥之有别也。皮肉不相离者,谓肉胜而连于皮,内无膏而外无肥,此亦卫气之盛于肉理者也。
任谷庵曰:“腘肉者,俗名腿肚也。盖肉之柱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,故腘肉坚则通体之肉坚矣。又,只言胫而不言臂者,气从下而上也。”
黄帝曰:“身之寒温何如?”
伯高曰:“膏者,其肉淖,而粗理者身寒,细理者身热;脂者,其肉坚,细理者热,粗理者寒。”
任谷庵曰:“此言卫气之所以温分肉也。膏者,肉不坚,故其肉淖。‘淖’,和也。言膏与肉之相间而相和者也。脂者,腠理固密,故其肉坚。粗理者,卫气外泄,故身寒;细理者,卫气收藏,故身热。
黄帝曰:“其肥瘦大小奈何?”
伯高曰:“膏者,多气而皮纵缓,故能纵腹垂腴①[注:国中校:“腴”,读yú,音余。古指腹下之肥肉,经义指腹大肉肥,而下垂。“纵”,古音松,即今之“松”义。后同。];肉者,身体容大;脂者,其身收小。”
任氏曰:“此复申明卫气之所以肥腠理温分肉也。卫气盛则腠理肥,是以膏者多气而皮纵,缓故能纵,腹垂腴。‘腴’者,脐下之小腹也。‘肉者,身体容大’,此卫气盛而满于分肉也。‘脂者,其身收小’,此卫气深沉,不能充于分肉,以致脂膜相连,而肌肉紧充,故其身收小也。”
余伯荣曰:“卫气之所以温分肉者,充实于肉之理路。所谓血气盛则充肤热肉,盖非只温肌肉,而能使肌肉盛满,身体容大,故反复以申明之。”
黄帝曰:“三者之气血多少何如?”
伯高曰:“膏者多气,多气者热,热者耐寒;肉者多血,多血则充形,充形则平;脂者,其血清,气滑少,故不能大。此别于众人者也。”
任谷庵曰:“此言卫气与营血,相将充盈于分肉之文理,其膏肥之内,只有卫气而血不营也。膏者,卫气盛,故热而耐寒;肉者,肌肉隆盛,故多血,血气盛则充肤热肉,故充形,血随气行,血气皆盛,是为营卫和平;脂者,肌肉紧密,是以血清气少,故不能大。此三者,有肥、瘦、大、小之不同,故与平人之有别也。”
王子方曰:“脂者,卫气不充于分肉,是以血亦清少,血气相将而行者也。”
黄帝曰:“众人奈何?”
伯高曰:“众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,血与气不能相多,故其形不小不大,各自称其身,命曰众人。”
余伯荣曰:“此言卫气之浮、沉、浅、深,而各有常所者,其形不大不小也。‘众人’者,平常之大众也。‘不能相加’者,谓血气和平,则皮肉脂膏,不能相加于肥大也。血气之浮、沉、浅、深,各有常所,不能相多于肌肉间也。皮、肉、筋、骨,各自称其身,故其形不大不小也。”
黄帝曰:“善!治之奈何?”
伯高曰:“必先别其三形,血之多少,气之清浊,而后调之,治无失常经。是故膏人,纵腹垂腴;肉人者,上下容大;脂人者,虽脂不能大也。”
此言人之血气,当使之无过不及也。三者,人之有肥大之太过,瘦小之不及,故当审其血之多少,气之清浊,而后调之,无失卫气之常经,期为平和之人矣。〔眉批:浊者为卫,故浊为气多,清为气少。〕此因卫气失常,是故膏人纵腹垂腴,肉人者上下容大,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。盖卫气主于皮肉筋骨之间,浮沉浅深,各在其处,若独充盛于皮肤分肉之间,而使纵腹垂腴,上下容大,或深沉于筋骨之间,以致脂不能大,皆卫气之失常也。是以浮沉深浅,不可胜穷,随变而调其气,命曰上工。
此篇论卫气失常,以明卫气所出所循之常所,使后学知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,为治道之张本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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