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齐论篇第五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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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篇大意】本文主要是说明针刺的深度是根据病的部位确定的,应深刺的就深刺,应浅刺的就浅刺,好象用药有一定剂量似的,是不允许不合法度的。

黄帝问曰:愿闻刺浅深之分。岐伯对曰: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勿伤肉,刺肉者无伤脉,刺脉者无伤皮,刺皮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骨。

【语释】黄帝问道:愿听听关于针刺各部位的深浅情况?岐伯说:针刺的深度是应根据病邪侵入部位的深浅来确定,应深刺的就要深刺,应浅刺的就浅刺,是以达到病位所在为准则,这是应该在操作中严格遵守的。假如应深反浅,应浅反深,这就违犯了治疗原则,如此非但不能治好病,反足以损伤无病的部位,引起其他的病症,所以在针刺的操作中,应深刺的不要浅刺,如应刺至骨的就不要浅刺以伤筋,应深刺筋的就不要浅刺以伤肌肉,应深刺肌肉的就不要浅刺以伤外层的血脉,应深刺血脉的就不要浅刺以伤皮;应浅刺的不要深刺,如应浅刺皮的就不要深刺以伤肌肉,应浅刺肌肉的的就不要深刺以伤筋,应浅刺至筋的就不要深刺以伤骨。

帝曰:余未知其所谓,愿闻其解。岐伯曰:刺骨无伤筋者,针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刺筋无伤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刺肉无伤脉者,至脉而去,不及肉也。刺脉无伤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脉也。所谓刺皮无伤肉者,病在皮中,针入皮中无伤肉也。刺肉无伤筋者,过肉中筋也,刺筋无伤骨者,过筋中骨也。此之谓反也。

【语释】

帝说:我不知道其中的意义,愿听听关于它的解释。岐伯说:病在骨的就应当直刺至骨,无伤及筋;若仅刺至筋,而不及于骨,因病不在筋,如是则徒伤其筋气,而骨病不愈。病在筋的,就应当直刺至筋,无伤及肉;若仅刺至肉,而不及于筋,因病不在肉,如是则徒伤其肉,而筋病不愈。病在肉,就应当直刺至肉,无伤及脉;若仅刺至脉,而不及于肉,因病未在脉,如是则徒伤其脉,而肉病不愈。病在脉,就应该直刺至脉;若仅刺至皮,而不及于脉,因病不在皮,如是则徒伤其皮,而脉病不愈。

所说刺皮无伤肉,是因为病在皮中,针刺至皮部就行了,不要再深刺至肉,使肉受伤。刺肉无伤筋,是因为病在肉中,针刺至肉就行了,不要再刺过了肉而深中于筋,使筋受伤。刺筋无伤骨者,是因为病在筋,针刺至筋就行了,不要再通过筋而深中于骨,使骨受伤。若是在刺的深浅上越过了或者不足于应刺的深度,都是违反针刺原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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