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书架
一,《伤寒》六卷,《金匮》十卷,两书合十六卷,名《伤寒杂病论》。序文中“夫天布五行,以运万类,人禀五常,以有五脏,经络腑俞,阴阳会通”与《伤寒》太阳篇首条“太阳之为病,脉浮,头项强痛而恶寒”,辞旨不接。《金匮》第二条“夫人禀五常,因风气而生长,至三焦通会元真之处”,辞旨正相接续。《伤寒》《金匮》是一书非两书也,今节《金匮》前十六条,《伤寒》前两条,为阴阳大论,共十八条,冠于首。
一,“巳为阳之六数,亥为阴之六数”,“阳病十八,阴病十八”,此二句指六经表里阴阳虚实,六六之数。五脏病各有十八,计《伤寒论》中伤寒九十条,合为九十病数。人又有六微,微有十八,计《伤寒论》中三阳一百八条,合为一百八病数。五劳、七伤、六极、妇人三十六病,五、七、六、三十六,其数计《伤寒论》中,合三阴病五十四条之数,不在其中,谓其精旨,不详在《伤寒论》中,载《金匮》中也。伤寒九十、三阳一百零八、三阴五十四,计二百五十二,余一百四十四,指三阳三阴病,悉由伤寒起,总计《伤寒论》中,三百九十六条,一百十三方。
一,不令邪风干忤经络,适中经络,大邪中表,小邪中里,五邪中人,风中于前,寒中于后,六经中风,阳明中寒,诸“中”字,作“得”读。
一,经云:“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气化则能出矣。三焦者,决渎之官,水道出焉。”膀,四旁也。胱,光明也。州都,土也。津液,土中水气也。三焦者,三阳也。决,开也。渎,通也,道路也。太阳开,四旁光明也,土中之水得阳气蒸化,光明表里为汗液,上达于口为唾津,下达于脬为尿,三阳阳气开通,则四旁水路无阻。《博雅》曰:“膀胱谓之脬,脬同胞,象天之包地,皮之包肉,非谓膀胱为尿脬也。”
一,《论》中小便、大便。小,半里也。大,半表也。便,顺也,利也。半里下阴土之液,得太阳阳气温之、和之,则顺利半表以生阳。半表上阳土之气,得太阴阴液清之、固之,则顺利半里以生阴。表里阴阳相得,上下相和,屎与尿才得顺利前后二阴。读者当活看,勿拘泥小便为尿,大便为屎。
一,《论》中“吐”字,有上、去两读。吐,出也,谓半里阴液,得阳气从子吐出半表,作上读;吐,呕也,半里水气,不从子吐出,其水气无所区别,逆半里上从口吐出,作去读。
一,《论》中“上”“下”字,在上之上,读去声;在下之下,读上声;自下而上,上升也,读上声;自上而下,下降也,读去声。
一,或曰:原序中撰用《素问》《九卷》《八十一难》《阴阳大论》《胎胪药录》,并平脉辨证。惜乎!其书不全。愚曰:“素问”“九卷”“八十一难”是仲圣述《素问经》九卷八十一篇,非秦越人《难经》八十一难;“阴阳大论”是《金匮》前十余条;“胎胪药录”是诸汤方;“并平脉辨证”是六经杂病,合十六卷为《伤寒杂病论》,非另有其书也。
一,原论条下或有方,或无方,其论皆治病之法,舍其法则不能知其病,舍其方则不能治其病,勿谓一方治一病也,勿谓条下无方,其病失其治法也。
一,诸汤治法,如半夏治半里上水逆,半里下水逆无用半夏之理。如附子、干姜温半里下脾土之阴,阳逆半表上,无用附子、干姜之理。诸汤治法读者明之。
一,汤方曰“宜”,宜,适理也,谓此病适此法之理。曰“与”,与,如也,谓此病如此法。曰“可与”,可,否之对,谓此病如此法则与,否则勿与。曰“主之”,主,君也,谓此病君此法一定不移也。曰“宜主之”,谓此法适此病之理,即以此法为君。
一,或曰:《论》中六经,不言足,不言手,何也?愚曰:《伤寒杂病论》一书,言千般疢难,不越三条:一太阳也,二阳明也,三少阳也。阳,阳气也;手足,形也。气病则形病,诸家论形不论气,故言足言手。又有论伤寒传足不传手之说,殊不知《伤寒》全书“足”字亦不言,只言六经病,传足之说可无论也。或又曰:针足阳明句当做何解?愚曰:足,续也。阳明阳气不续半里下则阴土气寒,阴土气寒,当温其针,阴土温,阳气自续半里下矣。
一,汤方曰大、曰小。“大”,谓半里阴液不还半表也;“小”,谓半表阳气不还半里也。察其病,择大小汤方治之。
一,汤方丸散,或一味、二味、三味、四味、五味、六味、七味、八味、九味、十味、十二味、十四味、二十一味、二十三味,及用水一斗几升,煮几升,分温几服、顿服、停后服、少冷服、少少咽之、服后啜粥、多饮暖水之类,而且久煮、微煮、合煮、去滓再煮、渍取清汁,或用酒水若干合煮,及潦水、甘澜水、麻沸水之不同。此圣人论治法,合天地阴阳开阖枢,一定不移之理,不可不信也。试观人人早起晚卧,早中晚食,无不合乎天地阴阳开阖枢之理,反乎此,则病矣。
一,方中五味子、半夏、芒硝、薤白、粳米等,以升合计;煮药之水,及酒,以升斗计;厚朴以尺计,大枣、乌梅、杏仁以枚计。升合斗计、尺计、枚计、两计、斤计,皆主黍之轻重以准之。
客服
扫码添加客服好友
下载
扫码下载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