厥阴中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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厥阴中篇

[注:原书目录中缺]

伤寒脉微而厥,至七八日,肤冷,其人躁无暂时安者,此为脏厥,非为蛔厥也。蛔厥者,其人当吐蛔。无病者,静而复时烦,此为脏寒,蛔上入膈,故烦,须臾复止,又烦者,蛔闻食臭出,其人当自吐蛔。蛔厥者,乌梅圆主之。又主久利。

脉微为阳虚,是已厥止于四肢。七八日,肤冷,则举一身而言。故阴躁无暂安者,此脏厥为肾病,亟用四逆与灸法,犹恐未必回阳也。至于蛔厥之时烦时止者,蛔为寒邪所侵,不安于胃中,上入膈则烦,旋止而闻食即出,则又烦。虽与脏厥迥别,然不亟温之、安之,恐阳愈虚而难治,故用乌梅圆。程郊倩曰:于辛酸入肝药中,微加苦寒,纳上逆之阳邪,顺之使下也。名为安蛔,实是安胃,故并治久利。

乌梅圆

乌梅三百个 黄连一斤①[注:《伤寒论·辨厥阴病脉证并治》作“十六两”。] 黄柏六两 干姜十两 附子六枚,炮 桂枝六两 蜀椒四两,去目与闭口,炒出汗 细辛 人参各六两 当归四两

十味异捣筛,合治之,以苦酒渍乌梅一宿,去核,蒸之五升米上,饭熟捣成泥,和药令②[注:原作“合”,据《伤寒论·辨厥阴病脉证并治》改。]相得,内臼中,与蜜杵丸,梧子大,先食饮服十丸,日三服,稍加至二十丸。禁生冷、滑物、臭食物。

蛔得酸则伏,故以乌梅伏之。得苦则安,故以连、柏安之。因寒而动,故以桂、附、姜、椒,温其中脏。而以细辛、当归润其肾肝。人参所以助脾益元也。治久痢,亦取其能收、能泄,去寒除热之功。

下利,脉沉弦者,下重也。脉大者,为未止。脉微弱数,为欲自止,虽发热,不死。

沉入里,弦属肝,故利而后重。沉弦而大者,大则病进,虽不热,何能即止?若微弱数者,即有沉弦,邪已渐解,故欲自止也。虽热不死,专指微弱数者言。

下利,脉沉而迟,其人面少赤,身有微热,下利清谷者,必郁冒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。所以然者,其人面戴阳,下虚故也。

沉迟而下利,阴寒甚也,幸面赤身热,为阳回之兆。然利至完谷不化,阳难于内复,则郁冒,阴难于外解,则微厥。正与邪争而后汗出,谓之下虚者,以少阴气亏不能生木,则此时定宜四逆为正治矣。

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汗出而厥者,通脉四逆汤主之。方在少阴

下利为里寒,汗出为外热。阴阳两伤,气血俱损,故用通脉四逆。

下利清谷,不可攻表,汗出必胀满。

下利汗出,似由里达外,欲解之兆,然尚恐其阳虚,必用四逆以温之,况汗自出而表药以攻之,有不亡阳发胀者乎?

吐已下断,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不解,脉微欲绝者,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。

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

本方内加猪胆汁半升

煎服法同。

吐已,已吐者也。下断,已下者也。吐必亡阳,则气不固外,而厥与汗出。下必亡阴,则血不养筋,而四肢拘急。如此阴阳俱虚,有不脉微欲绝者乎?此时必用回阳,方能复阴。犹恐拒格而不入,故加猪胆汁于四逆内,使为厥阴之向导,至巧而至当者也。

下利腹胀满,身体疼痛者,先温其里,乃攻其表。温里宜四逆汤,攻表宜桂枝汤。

下利腹胀,为里虚。身疼,为表实。里虚者,虽攻表而表

必不解,徒使其里益虚,故先温后攻为顺。况温里而用四逆,有里温而表亦解者,即桂枝可不用者乎?

恶寒脉微而复利,利止亡血也,四逆加人参汤主之。

外恶寒,内脉微,阳衰已甚,自必用回阳之剂,然复利利止,亡阴则必亡血。若单用四逆,恐阳药能劫阴,略加血药于四逆中,既不着力,又恐益阴而复利。人参能使阳生阴长,滋津养血,与新加汤同意,真神方也,奈何置而不用?

四逆加人参汤

炙甘草二两 干姜两半 附子一枚,生,去皮,切八片 人参一两

水三升,煮一升二合,分温再服。

伤寒五六日,不结胸,腹濡,脉虚,复厥者,不可下,此亡血也,下之死。

阳邪不上结,阴邪不下满,似乎阳气已回,而忽焉复厥者,必其人阴血素亏,虽不利而已亡血,尚可下之以竭其阴乎?

呕而脉弱,小便复利,身有微热。见厥者难治,四逆汤主之。

内甚虚寒,外则假热,再缓必至亡阳,故曰难治。此时得不以回阳为急务乎?

大汗出,热不去①[注:不:原作“大”,据文义改。],内拘急,四肢疼,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,四逆汤主之。

阳邪一汗即解,今大汗而热不去,必系阴逼阳气而外越,故拘急疼痛与利厥恶寒,显然诸寒症皆具,与以四逆,俾阴寒散于外,阳热返于内也。

大汗,若大下利而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。

大汗亡阳,大下利亡阴,所以厥逆。尚不知四逆法者,必羽毛类也。予亲受其误,故开卷辄拍案痛骂。

吐利汗出,发热恶寒,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。

诸症与上条同,而更多吐与发热,安得不用四逆?

既吐且利,小便复利,而大汗出,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脉微欲绝者,四逆汤主之。

均是脉微欲绝,前条以猪胆加于四逆者,以其吐已下断也。此则正在吐利,里寒极而阳外泄,用纯阳之药,尚恐不能挽回,所以症略同而治异也。

病者手足厥冷,言我不结胸,小腹满,按之痛者,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。

阳邪结于阳位,不结胸,则非阳邪矣。小腹满者,或疑五苓症。按之痛者,或疑蓄血症。然手足厥冷,则必阴邪结于阴位,其为冷结无疑。关元在脐下三分,温之、灸之、熨之俱可。

伤寒脉促,手足厥逆者,可灸①[注:原作‘炙’,据《伤寒论·辨厥阴病脉证并治》改。]之。

阳内陷而脉短促,故厥逆。灸以通其阳也,宜期门穴。

伤寒六七日,不利,更发热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死,有阴无阳故也。

六七日为邪正相争之时,正胜则生,邪胜则死。今发热而利,必浮阳外越,阴寒下脱之象。此时亟亟温之、灸之,或得阳回而阴静。又汗出不止,则正衰而阳亡矣。

伤寒四五日,腹中痛,若转气下趋小腹者,此欲自利也。

凡腹痛属火,必自下而逆上。若下趋小腹,则里虚而寒邪下迫,故知欲利。

下利手足厥冷,无脉者,灸之①[注:原作“炙”,无“之”字,据《伤寒论·辨厥阴病脉证并治》改]不温,若脉不还,及②[注:《伤寒论·辨厥阴病脉证并治》作“反”]微喘者死。

利、厥、无脉而灸不温,脉不还,已属危候,又加以喘,则气上逆而阳脱,与少阴息高者死同。

下利后脉绝,手足厥冷,碎时脉还,手足温者生,脉不还者死。

脉绝厥冷,而周时脉还者,阳尚有根也,故手足复温。脉不还,则知手足不复温矣。此等症脉,亦不可骤复,尽有复而仍不起者。

伤寒发热,下利厥逆,躁不得卧者死。

肾为肝母,躁不得卧,则肾阴已绝,木立槁矣。

伤寒发热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死。

厥不止者,阴邪盛而阳必脱,不待躁也。

发热而厥,七日下利者,为难治。

《易》云:七日来复。不复而反下利,则阳愈剥矣。难治者,宜加意酌治也。

厥阴中风,脉浮为欲愈,不浮为未愈。

厥阴脉本微缓,里症故也。浮则邪还于表,故曰欲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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