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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头痛经七日,不愈再传成大疾。法中当刺足阳明,可使不传邪气出。桂枝服了烦不解,风府风池刺无失。经来经断刺期门,正恐热邪居血室。项强当刺大椎间,脉有纵横肝募吉。妇人怀身及七月,从腰以下如水溢。当刺劳宫及关元,以利小便去心实。大怒大劳并大醉,大饱大饥刺之逆。熇熇之热漉漉汗,浑浑之脉安可失。浅深分寸自依经,此道相传休秘密。
(注)古谓之刺,今谓之针。凡宜刺者,谓之可针;忌刺者,谓之不可针。试述宜刺者,约有九则。
(一)太阳病头痛,至七日,自当愈,其经竟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,宜刺足阳明,使经不传则愈。
(二)太阳病,初服桂枝汤,而反烦不解,宜先刺风池、风府,乃却与桂枝汤则愈。
风池二穴,属足少阳,颞颥后发际陷中。风府属督脉,在项发际上一寸,大筋内宛宛中。桂枝汤煎取三升,初服一升,反烦不解,风将化热之机也,刺风池、风府以泄其热,再服尽二升,则得汗而愈矣。
(三)伤寒腹满而谵语,寸口脉浮而紧者,此为肝乘脾,名曰纵,宜刺期门。
凡伏寒自内达外,发于三焦,是手经为病,然手足少阳、厥阴,同此火风之气,故三焦病多移于肝者,肝病则厥,不厥则乘脾肺。如此条腹满者,脾之湿也;谵语者,肝之风也;寸口浮紧,是三焦之邪郁不伸,移于肝而复乘脾也。夫以三焦挟肝风而乘脾,其势直行无忌,故名曰纵。刺期门以泄肝,而三焦之气亦伸矣。
(四)伤寒发热,啬啬恶寒,其人大渴欲饮水𫎪[1][注:zi,大块的肉]浆者,其腹必满,而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,此为肝乘肺,名曰横,宜刺期门。
发热恶寒,伤寒之常,渴欲饮水,是三焦移热于肝,而肝从中见之化,相火上炎于肺,肺病而腹满,手太阴与足太阴同也。至于自汗出,小便利,而邪为之稍衰矣。夫肝挟三焦以侮肺,其势为横逆,而不易致制,故名曰横。亦刺期门,所以泄肝也。
(五)阳明症,下血而谵语,此为热入血室。但头汗出者,刺期门,随其实而泻之,濈然汗出者则愈。
此风循阳明之经脉,由气街而入血室者也。冲为血海,其脉起气街,邪与之合,热迫血下,血病则谵语,即如狂也。但头汗出,风邪亲上也。盖以热滞于血,不得通身周浃。刺期门左右穴,视其坚满者泻之。所谓开厥阴之阖,则血中之气散。而阳明之阖亦开,故针家以刺期门为能取汗也。言外有不用此法,必致用桃仁承气意。
(六)太阳与少阳合病,心下痞坚,颈项强而眩,宜刺大椎、肺俞、肝俞,勿下之。又慎不可汗,发汗即谵语,谵语则脉弦,五日谵语不止者,当刺期门。
此言似结胸而实非结胸者,宜针不宜药也。冒者,如有物蒙蔽其首也。风邪并相火而盛于上,时如结胸,太阳之气不开也。心下痞而坚,少阳之枢不转也。肺俞三穴,俱在背上,刺之则两阳齐解矣。汗则相火挟风而动,故谵语,谵语忌短脉。今风邪干胃,则弦而长,宜静以俟之。若过五日谵语不止,则惧少阳之传入太阴,为腹满而肝乘脾也,故当刺期门,其穴值乳第二肋,肝之募也。
(七)妇人伤寒怀身,腹满不得小便,加从腰以下重,如有水气状。怀身七月,太阴当养不养,此心气实,宜刺泻劳宫及关元,小便利则愈。
孕妇患伤寒已愈,而病如水气,知其胎失肺津之养也。《脉经》论养胎脉,一月足厥阴,二月足少阳,三月手心主,四月手少阳,五月足太阴,六月足阳明,七月手太阴,八月手阳明,九月足少阴,十月足太阳。而手太阳、少阴,又下主月水,上为乳汁,不在养胎各三十日之列。盖伤寒汗解,肺气从皮毛外泄,正届手太阴养胎时,心火乘其虚而刑之,故不得小便也。心气实者,伏寒之发必在春分后二之气,属少阴君火,入夏则火更当权,故心气实也。劳宫在手掌心,手厥阴所溜为荣,故刺以泻之,关元、小肠募也。方书言孕妇不可针,针之则胎落,此刺泻未详其理,当阙疑。
(八)伤寒喉痹,刺手少阴,穴在腕,当小指后动脉是也,针入三分补之。
喉痹,喉痛而气闭也。《经》云:一阴一阳结为喉痹。
手少阴穴,名通里,在腕侧后一寸陷中。
(九)少阴病者,下利便脓血,宜刺之。
言既服桃花汤,亦可刺也。柯韵伯曰:此亦热入血室所致,宜刺期门以泻之。病在少阴,而刺厥阴,实则泻其子也。愚谓刺期门可得汗,亦升阳散火之意。
不可针者,曰忌刺,酌述于后。
大怒无刺,新内无刺,大劳无刺,大醉饱、大渴、大惊无刺。
无刺熇熇之热,无刺渌渌之汗,无刺浑浑之脉,无刺病与脉相逆者。上工刺未生,其次刺未盛,其次刺其衰。工逆此者,是谓伐形。
出《灵枢·逆顺篇》。张景岳注曰:熇熇热之甚,渌渌汗之多,浑浑虚实未辨也,病脉相逆,形证阴阳不合也,是皆未可刺者也。未生治其几,未盛治其萌,已衰治其有隙可乘也,是皆可刺者也,不达此而强治,未有不偾事者,故曰下工。此皆节述孙氏《千金方翼》之学说,王朴庄之释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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