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疗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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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原则

治疗前首先要辨别清楚疾病的阴阳,表里,寒热,虚实,脏腑,气血,标本,先后,缓急,然后决定治法的从,逆。

这样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。否则可能出现倒行逆施,不但不能治愈疾病,反而可能促使疾病的恶化。一般说,阴虚者不用阳药,阳盛则阴更虚;阳虚者不用阴药,阴盛阳气更伤;病在表者不攻其里,恐邪乘虚入里;病在里者不虚其表,恐汗多亡阳。实热证治以苦寒,虚热证治以甘寒或咸寒。外寒宜辛温解表;内寒则宜甘温。虚证非一日所致,故治无速法;实证得之急骤,治疗不可缓慢。脏气有补无泻,泻即泻其邪气,邪去则正安。腑传化糟粕,自可攻邪,但应适可而止。气实则破,气虚则补。标急者治其标,本急则治其本。慢性病则缓应治其本,这是治疗疾病的一般法则,下面予以分述。

一、标、本

标、本的含义很广,以病人来说,正气为本,邪气为标。以疾病分,致病因素为本,表现出来的症状为标。以发病时间分,先病或宿疾为本,后病或新病为标。此处仅就疾病的主次、本末和病情的轻重缓急加以论述。

“治病必求于本”是一般治疗原则的总概念。也就是说,治疗疾病首先要解除危害人体生命安全的最主要的证候,然而这个原则不能一成不变地机械搬用。往往要随着病情的轻重缓急,因症因人予以机动灵活的“通权达变”的治疗方法。这样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治疗措施。同一“标”病或同一“本”病,在治疗时之所以有先后之别,主要取决于临床见证的轻重缓急。也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,标与本的治法可以而且应该变化的。主要的是依据病情的需要,但这并不是说标、本的原则可以放弃,那就会犯轻重倒置、舍本逐末的错误。例如实证是以邪气为本、正气为标,治疗时先攻其邪以安其本,邪去则正安;虚证则以正气为本,邪气为标,治疗时先扶正气,后治其病(相对而言)。这个原则是不能违背的。故历代医学家都认为:“急则治其标,缓则治其本”为总旨。

“急则治其标”,是指疾病在发展过程中,发现了危重证候,危及到病人的生命安全,就需要首先予以解决,然后再治其本,这是理所当然的,否则就无法挽救病人的生命。“缓则治其本”是指慢性病或病情较为平稳的时候,只解除症状是不能彻底治愈疾病的,犹如铲草不除根,不久野草便复生如初,只有连根拔掉,杜绝生长之源,症状自然得以彻底消失。《素问》说:“间者并行”,指的是在标本俱急的情况下,应该同时治疗、双管齐下才能挽救危势。

总之,对于疾病标、本的认识,不能孤立地对待。标、本二者是相对的又是统一的,具体处理方法虽然不同,但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。只有明白了标、本的意义,在治疗时才不会盲目投药。想要掌握标、本之间的关系,必需明了发病机制,否则就会指标为本或误本为标,造成医疗上的错误。

二、从、逆

“从、逆”的含义是多方面的,有分析病情演变轻重顺逆以决吉凶的;有专指治疗原则的,如本病治本,标病治标者为从,反之为逆;有单指用药的,如热病用寒药,寒病用热药,药与证相反者为逆叫做正治,“热”病用热药,“寒”病用寒药,药与证相同者为从,叫做反治。此处主要讲的是后者。

正治 当疾病发展较为正常,病势较轻,证候较为单纯,疾病性质和所表现出来的症状相符合者,可用正治法,治疗其真象,也就是用药的药性与病人的病情表现相反,如热病用寒药,寒病用热药。治疗目的在于使寒病不寒,热病不热,达到生理功能的正常进行。但症分八纲,治疗时必需随症选择运用药物。一般说对正治方法是容易掌握的,中医应用得也最为广泛。

反治 在多数情况下,疾病所反映出来的症状,是和病因相一致的。在特殊情况下病人所表现的症状却与疾病的性质相反,这就是疾病的假象(已在《诊断》章中对寒热,虚实的真假做了叙述)。反治就是顺从病人表现出的假象,用与假象相同的药物进行治疗。治法虽然与正治不同,但要达到的目的却是一致的,即抛开假象针对疾病的本质采取有效的治疗,这就是“治病必求于因”的意思。反治的内容大致包括:热因热用,寒因寒用,塞因塞用,通因通用四个方面。

热因热用 当一个病人出现了热性病的症状,脉象却无热象所必须具有的反映,经过分析判断,去伪存真,决定不用寒凉药物而以温热药物治疗,这就叫热因热用。为什么要这样治疗呢?疾病反映出来的症状有真有假。因热生热的叫做真热,因其本质为热,故用寒凉药物以清其热,热被平息,疾病即告治愈。有因寒生热的,叫做假热,其实质为寒,反应出来的现象却是热,这种热是症状的假象,所以在脉象上反映不出热来,经四诊合参,分析判断认为热是假,寒为真,所以仍要用温热药物治疗寒的本质,寒被解决了,热也就随之而消失。这种方法只能用于"真寒假热",如《伤寒论》中的戴阳证。从疾病的假象看似乎是热,其实质却不然,顺从假象治疗好像是热病用热药,故称之为热因热用。此时的关键是认准寒热的真假,倘辨证谬误、必将招致医疗事故。

寒因寒用 治疗寒证本应当用热药,现在却用寒凉药治疗"寒证",岂不是令人费解吗?要知道此时出现的寒证是疾病的假象,热才是疾病的本质,如热深厥深的热厥就是这样(《诊断》章中已讲过)。因为里热太盛,格阴于外,阳气反而不能畅达四肢,故出现四肢厥冷。因其本质为热,故用寒凉药物直折其热,以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。辨证准确无误是用药的根据,这就是抛开现象看本质。

塞因塞用 塞就是闭塞不通的意思,所谓塞因塞用就是用补益固塞的方法去治疗闭塞不通的疾病。疾病有虚有实,实证的闭塞不通当然只能用通利的办法使之通畅。虚证的闭塞不通的成因,并不是因为内部有瘀滞阻塞所致,而是化物无源,犹如河水干涸,用疏通河道的方法使其畅流是为枉自费力,必须充益水源,河流始成,如治疗气血枯竭的闭经,就只能用补血益气的办法来滋养化源才能获效,妄用破血通痰药物不但对病无益反而有害,使虚者更虚,病必危殆。

通因通用 通因通用就是用通利的办法治疗通泄病。通泄病的发病原因和机制有虚实寒热的区别,属于虚寒原因者只能用补益固涩的方法治疗,但属于实热内蕴或宿食积滞造成的泄利不止或热结旁流,就不能用固涩的方法,而应该采用泻下通破、清除实热郁滞,才能收到治愈疾病的良好效果。

此外,还有叫做反佐法的。有两种情况:一是在大队温热药中少佐苦寒药为诱导。一是服药中的反佐法,即热药凉服或寒药热服。这就是李东垣说的“姜桂寒饮,承气热服”。当疾病发展到阴阳格拒的严重阶段,如果单纯以寒药治疗真热或以热药治疗真寒,往往与寒热的假象相对抗,发生药物不能下咽或服药格拒不入的情况,此时就要采取反佐法予以诱导,使疾病不产生格拒药物的现象。这种方法在临床上是经常使用的。

总之,反治法是针对疾病的本质而设,是针对疾病出现的假象的,待假象消失,真象毕露时,病情和药性的关系就变为不同了,此时就要将反治改为正治了。因此,反治法的应用关键在于辨别证候的真假,换句话说,正治和反治的重要区别,是以证候有无假象为根据的。

三、脏腑补泻

脏腑补泻是中医独特的治疗方法,尤其是对于错综复杂的疾病,往往用此种方法获得疗效。人是有机的整体,脏腑之间是密切地互相联系着又互相影响、相互作用的。在正常生理情况下是如此,在病理情况下也是如此。此脏有病往往会影响到彼脏,他脏发生了病变反过来又要影响到原发病的脏腑,治疗时就是利用脏与脏、腑与腑、脏与腑之间的这种关系,作为治疗补泻的依据。在《脏象》章中已讲过五脏按照五行的分属,存在着生克制化的关系,在治疗时仍然应运用这种生克关系。大致可分为“虚则补其母”、“实则泻其子”,“壮水制阳”、“益火消阴”,“泻表安里”、“开里通表”、“清里润表”等几种方法。

虚则补其母,实则泻其子 “虚则补其母,实则泻其子”的理论基础,来源于五行配五脏的生克制化关系。

虚证固然需要补益,除了直接对该脏予以补益外,还可以间接补它的母脏,如肺和脾。脾在五行中属土,肺属金,按相生关系讲土能生金,也就是脾为肺之母,肺为脾之子,肺气虚弱时可以影响到母脏的脾,当脾得到补益后不但能够改善营养状况,而且虚弱的肺也会得到矫正或促使其病治愈,这就是通常说的“培土生金法”,李东垣倡导的调理脾胃法一直为后代医家所遵崇,并得到了充分发展,就是这种方法的代表。其他脏可以依此类推。

“实则泻其子”。就是说某脏之病是由“子实”引起的,泻子之实可治母病。如因肝火旺盛导致的遗精,按照“母子关系”,水能生木,肾为肝之母,治疗此类遗精病人就不能用固肾涩精的办法,可以不治肾而予以清泻肝火,则遗精自止,这就是“泻子安母”的意思。

壮水制阳,益火消阴 “壮水制阳”和“益火消阴”是从脏腑机能上进行治疗的一种根本方法,是专为虚证而设的。

“壮水制阳”指的是肾。肾主水,壮水就是由于肾阴不足需要加以补益强壮的意思。当肾阴虚弱不能适应阳气的需要时,便出现一派“阳亢”的证候,如头昏目眩,舌燥咽干,潮热面赤,耳鸣牙痛等症状。乍看似乎是实热之证,其实质却是阴虚火亢,虚火上炎所致。治疗时只能滋补肾阴,使水火既济,虚火自然得以平息。这时的病理机制在于阴不足,而不是实热的火证。故只能补阴分不足的一面,不能妄伐正常的阳气,也就是补阴配阳,使阴阳达到相对平衡。

“益火消阴”。此法与“壮水制阳”恰恰相反,病理机制是肾阳不足,无力温化引起的一系列的“阴盛”证候,这是阳虚生内寒,并非阴气过盛。若误服寒凉药物则阳气更为虚弱,犯了“虚虚”之戒,治疗时当从扶阳入手,八味丸之类的方剂就是为此类病人而设。待肾阳恢复到正常程度,“阴盛”的证候自然得以消除。

以上两种方法是治疗肾阴虚和肾阳虚的,也可以推演到其他脏。总之,凡属虚证只能补不足,不可滥伐属于正常功能的对立面,这种基本原则是不能违背的。

泻表安里,开里通表,清里润表 这三种方法是将脏腑的表里关系运用在治疗上的具体反映,多在表里脏腑俱病的情况下使用。如肺与大肠互为表里,当大肠实热证大便秘结致使肺气壅阻时,单纯治肺的收效是不显著的,此时就应该采用“泻表(大肠)安里(肺)”的方法,不但大肠的实热燥实可除,而且肺的症状也可以同时得到控制。又如肺气壅盛,气机不得宣畅,久而久之发生大便秘结,倘只从大肠入手解除便秘是困难的,往往是通而复结,此时就应该“通里(肺)安表(大肠)”。再如肺阴虚或津液被耗伤后出现的便秘,在治疗时就可以采用“清里(肺)润表(大肠)”的方法,使表里的病患双解。

简而言之,表里同治的方法,不仅肺与大肠是如此,其他脏腑也同此理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表里同病的情况下,要分清那个是因,那个为果,那个先出现,那个后发生。分清楚了因果、先后,就可以定出主次缓急的治疗方法,治疗就有了目标,用药就有了依据,自然能够提高治疗效果。这种方法,在临床上是经常使用的,实践证明,是经得起考验的。

四、特殊治疗

人体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,在生理状态下是这样,在病理情况下也是如此。此处生病就要影响到他处的相应部位。特殊治疗就是利用生理机能和病理变化的互相联系的特点,从疾病的相应部位进行治疗。这就是《素问》说的:“气反者,病在上,取之下;病在下,取之上;病在中,旁取之”,“以左治右,以右治左”。这是按照病变部位采取因势利导的一种特殊治疗方法,在针灸治疗时运用的非常广泛。

病在上,取之下 病状表现在上部却从下部着手治疗,在临床上是经常使用的方法。如肝肾阴虚引起的头昏目花,视物不清等症状,可以用滋补肝肾的方法治愈;由于肝肾阴虚造成的肝阳上亢,可以用滋阴潜阳的办法使之平息。这就是说病状表现于头目,部位在上,查其原因是由于在下的肝肾阴虚造成的,治下即为治本,消除病因。倘局限于头目的对症治疗,是消除不了根本原因的,疾病自难望治愈。在针灸治疗时就表现的更为突出。

病在下,取之上 “病在下,取之上”的治法是这样的:例如有一种因为肺气不宣引起的小便不利,若单纯予以利尿(即治下)是难以奏效的,必需用开提肺气的方法,则小便自然通利。这就是平时说的“揭壶盖”。又如在温病中期或病后,由于温邪犯肺,耗伤津液,引起了水亏火旺,筋脉失润导致的手足痿弱症,可以用清热润燥、养肺阴的办法治愈此类疾病,改用其他办法是难以取效的。这些就是病在下,取之上的典型例子。

病在中,旁取之,以左取右,以右取左 这种治疗方法在针灸上是常用的有效方法,如针刺治疗面瘫时往往先针健侧,后针患侧,比单刺患侧的效果更为显著,治疗半身不遂也是采用这种方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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