望形察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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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是肢体,色是面部,此理最微比脉更难,今且举其大略,使人得其门径,西医于察色未深考。
以五色命脏青为肝,赤为心,白为肺,黄为脾,黑为肾,肝合筋,心合脉,肺合皮,脾合肉,肾合骨也。
言五色命于五脏,每脏各见本色便知其病,各脏又各有所合便,知其病之所在,譬如青色属肝,肝合筋,便知其病在筋,余仿此。
青如草滋者死,青如翠羽者,生黄如枳实者死,黄如蟹腹者生,黑如 者死,黑如乌羽者生,白如枯骨者死,白如豕膏者生。
此言五色荣者生,枯者死,盖必有血与气泽,方能荣也。
凡色多青则痛,多黑则痹,黄赤则热,多白则寒,五色皆见,则寒热也。
青为肝色,青胜则肝木克土,故痛,黑为肾之色,黑胜则寒水凝滞,故痹。黄赤为火土之色,故主热。白为金色令,主清冷,且温体者血也,血色少故白色多,而知其体寒,五色皆见乃,错乱之象,故主寒热并见。
明堂者鼻也,阙者眉间也,蕃者颊侧也,蔽者耳门也,明堂骨,高以起,平以直,首面上于阙庭,王宫在于下极,五脏次于中央,六腑挟其两侧。
此言人面之部位,分发脏腑,以诊其色也。面分三停,上为阙,阙下为下极,即山根也,以阙论则处下,合鼻言之,则适居于中,故称极焉,是为王宫。心之应也,鼻居王宫之下,故名明堂。其诊法,则当以五脏从上而下,配于中央,而六腑各随其脏,配于两侧,有诸内形诸外,亦各从其类也。
面部图(图缺)
明堂今名准头,王宫今名山根,阙今名印堂,蕃今名颊,蔽今名耳,古人不剃须,故不诊颐下,今诊决有心额肾颐之说。是俗医所配,虽今人剃须,气色终不见于此,未可据以为诊也,人身内肺系心系肝系着脊,肾系均着脊,惟脾在胃下,不着脊。然脾膜之根仍在脊也,故脾俞穴在背,是五脏皆居于身中也,所以诊法,亦配于面之中央,而六腑,则随其脏位,以配于侧。
阙上咽喉也
阙为眉间,阙之上则至高矣,咽喉之位,在诸脏腑之上,故应于阙上。
阙中者肺也
俗名印堂,肺居胸中,高于五脏,故应于此。
下极者心也
下极,即山根心居肺之下,肺应于阙中,则心当应于此。
直下者肝也
相法称为年寿,即鼻梁也,肝配于此者以肝在腹中半在膈上半在膈下,位实在心肺之下,故当配于此。唐宋后医,以肝配左颧肺配右颧,此西金东木之义,然非五脏自具之位次也,且旧说以为肝在脾之下,故曰下焦属肝肾,不知水木相生,肝固与肾相属,而究其形体所居则肝半,在膈上半在膈下脾在膈下,居于油膜之上,近胃联小肠也。中医少见脏腑,多失其真,而西医笑之,并谓轩岐先谬岂知古圣精核,更过西人。此联合次,便见圣人审定脏腑最精,至经脉穴道尤为西人所不知也,今必谓古圣洞见脏腑,尤属空谈,不足折服西人,即以剖视例之,古创制作,亦断无未经剖视之理,且轩帝战, 泉涿鹿,何难剖割之有。(图见后。)
肝左者胆也
举左以赅右,言肝应于鼻梁,其左右附鼻梁者,胆之应也。
下者脾也
下者指准头言鼻梁在上,则准头在下,故称下焉,脾在腔内,实居肝之下,油膜之上。故应配于鼻梁之下,此名明堂为脾之应,脾能总统五脏,故准头之诊最要。
方上者胃也
方上二字不得其解,旧说以为口之上,鼻孔之旁,余按方字,义训两舟,相并殆指鼻之两孔其形如方舟也。然则准头为明堂而两孔即方上也,本经云五脏位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则鼻准属脾,两孔旁自当属胃。
中央者大肠也
此中央字,当合颊侧与鼻计之,颊侧距鼻之中为中央,盖颊侧名蕃。鼻准名明堂,其中即可名中央,胃近鼻大肠连胃,位次亦宜。
挟大肠者肾也
肾有两枚,故配于面部颊侧两旁,是最下之两旁也,肾居于下,配此为宜,后人配于口下承浆之所。不知古不剃须,口下须掩,气色不见,故内经不以此察色,以肾配两颊,肾有两枚,分左右诊,于义为合。
当肾者脐也
肾与脐前后相对,故当肾之下,即以诊脐。
面王以上小肠也,面王以下,膀胱子处也
面王二字无旧解,然明堂者,北面朝王之所也,疑即明堂鼻准是矣。膀胱子处,即子宫二物皆在脐下,与肾位相等,肾两枚居背后,故分发两旁应肾在后也。膀胱子宫在前,则当次位于前,居鼻下,故曰面王以下,膀胱子处也,惟小肠与胃相接,而为心之府,未易定其位次,且小肠之膜油全连及肝,胆脾也,故配于胆胃之交肝脾之际位在鼻准上边两旁夹鼻之处,故曰面王以上小肠也。予按后人望色,左肝右肺,心额肾颐鼻脾,法甚简易,然不及内经诊法为更详。
面图(图缺)
阙属肺,阙旁生眉,即当属肺,世多以眉属肝,不知眉实属肺,内经云肺风之状,其诊在眉上,足见眉实肺气所发泄,然肝血如不交于肺,即不能化生眉毛,凡毛皆是血化,为气而发泄者也。
单有血不能生毛单有气,亦不能生毛,目之部位,统属肝窍所司,由肝目之部,上交阙旁,系肺之所司矣为肝血上交,于肺气所以化生眉毛肺为华盖。故相书称眉亦名华盖,肝木主怒,侮肺金,而难制故眉粗之人性最刚烈,自阙至明堂,分发五脏而以六腑配于两侧。详矣惟三焦包络,未曾分发余,按经文义,实具于言下,盖三焦为肾之腑,肾位配于蕃,正当颊侧,则三焦,当配于蔽,正当耳门也。肾开窍于耳,三焦之脉又统耳护肾窍,以蔽诊三焦,自不爽也,至于包络配在山根两旁,其义更可类推,
散见于经文者,如发上指,汗出如油,大肉脱,大骨陷,唇及舌卷,囊缩鼻张,不治之证,未能悉举,但明脏腑相应之理,可以通一毕万,且如眼神尤宜细察,再读伤寒金匮则尽知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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