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《伤寒》所辨之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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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证论治为中医以方药治病的传统方法,是我国无数医学先辈在长期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大奇迹。在古代,人们不但对一个具体病(如疟疾、咳嗽等)注意积累经验,更注重方证的经验整理,经方医学属于后者,所谓《汤液》即集此总结的最早典籍。从《汤液》的主要内容看,其主要记载了某方药的组成及其适应证,如小阳旦汤方证。《伤寒》也是同样的记载,如桂枝汤方证(小阳旦汤方证)。进一步分析方剂的适应证可知,每个方药的适应证,是根据症状特点(八纲性质的不同)来区分的,而这些特点是由医者通过问、望、闻、切四诊得到的。证的得出,是根据人体患病后所反应出的症状特点,而不是根据所受的外邪(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等)或脏腑经络发病,这点对理解经方是非常重要的。《伤寒》出现的六经病名,即太阳病、阳明病、少阳病、少阴病、太阴病、厥阴病,这里的病,实际指的是证,是患病后出现具有一定特征的症状,看各病的提纲即可明白。如太阳病的概念为“脉浮,头项强痛而恶寒”,主要表明病在表的阳证,可见于麻黄汤、桂枝汤、葛根汤等一类方证,而不只代表一个方证或一个个别的病。后世医学家习惯于对每一个病(如咳嗽、哮喘、肺炎、感冒等)进行探讨,有它的科学体系,但把六经病当做某一个病看待,那就错了。因《伤寒》的六经标明的是证,试看“少阳之为病,口苦、咽干、目眩也”,只是标明半表半里阳热证,是小柴胡汤、四逆散、柴胡去半夏加栝楼汤等方证共有的一类证,并不同于少阳胆病或其他个别的病。更有可证者,为《伤寒》第97条“血弱、气尽、腠理开,邪气因入,与正气相搏,结于胁下。正邪分争,往来寒热,休作有时,嘿嘿不欲饮食,脏腑相连,其痛必下,邪高痛下,故使呕也,小柴胡汤主之,服柴胡汤已,渴者属阳明,以法治之”,很显然,小柴胡汤治的是半表半里的阳证,而不是一个病,不然为何服小柴胡汤后出现口渴就称为阳明病呢(注意:少阳胆病若无口渴,今日、明日仍称少阳胆病)?口渴是阳明证的特点之一,原是少阳病的小柴胡汤方证,因有了口渴便称之为阳明病,这正说明少阳病也好、阳明病也好,只是由症状特点决定的证,而不是指一个个别的病吗。在《伤寒》中还有不少称之为病者,实际亦是指具有特点的证,如温病是发热、汗出、不恶寒、口渴之证,奔豚病是气从少腹起,上冲咽喉,发作欲死,复还止之证;他如中风、伤寒、结胸、霍乱等皆不加病字称之,旨在强调以症状特点为病证名称。这也说明,《伤寒》的六经,是经方发展至汉代,通过“方以类聚”方证治疗规律总结,把常见病(急慢性、天行病等)的症状反应归为六类证,而不是指一个具体的病。六经证中的各个方证,如桂枝汤、麻黄汤方证,其治疗中风、伤寒亦不是指一个具体的病,其可见于感冒、肺炎、咳喘等病,在发病过程中有可能反应为中风或伤寒之证。
这里还要强调一下,证(病)与症状反应的关系。在《伤寒》的证,是症状反应出的结果,六经病(证)亦是由患病后反应出的症状而得到的,人体在未患病前六经是不存在的,不能用经络脏腑等理论推衍它的存在,而要根据患病后出现的症状,用八纲分类,据病位、阴阳属性分类得到其证。因此,经方大师胡希恕先生一生通过研究《伤寒》,明确指出六经实质“基于八纲的说明,则所谓表、里、半表半里三者,均属病位的反应。则所谓阴、阳、寒、热、虚、实六者,均属病情的反应,临床实践说明,病情必反应于病位,而病位亦必因有病情的反应而反应,故无病情则无病位、无病位则亦无病情,以是则所谓表、里、半表半里等证,同时都必伴有或阴、或阳、或寒、或热、或虚、或实的为证反应。同理则所谓阴、阳、寒、热、虚、实等证,同时亦都必伴有或表、或里、或半表半里的为证反应。由于寒、热、虚、实从属于阴阳,故无论在表、里、或半表半里的病位上,均当有阴阳两类不同的为证反应,这样三个病位、两种病情,则证为六,亦即所谓六经者是也”。可知《伤寒》把六经病名虽称之为××病,实质为××证,这样解读《伤寒》就容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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